来源:《世界历史》2022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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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文英:日本江户时代后期大名权力演进及其影响——以德岛藩为中心的考察

2022-11-08

内容提要:宽永期(1624-1643)以降,随着“家老合议制”在各藩的确立和发展,江户时代前期乾纲独断的大名逐渐远离藩政,最终造成“家老专权”的政治局面。18世纪后半期以后,严重的财政危机和阶级矛盾的激化,使得江户时代后期出现一个藩政改革的热潮,涌现出了一批致力于政治改革,被后世誉为“明君”的大名。在这一过程中,诸多藩产生了藩主和家老间的权力博弈。以德岛藩第十一代藩主蜂须贺治昭为例来看,此时没有任何权力基础的大名仅凭一己之力,难以从门阀家老层手中夺回藩政主导权并领导改革。主持幕府“宽政改革”的老中松平定信为了消除幕藩体制开始出现的解体危机,支持大名亲理政务,积极为大名重掌藩内实权提供助力。江户时代后期大名重掌实权的历史作用在于:刷新藩内权力结构,为施行藩政改革创造条件;为中下级武士打破身份制度限制进入政权中枢提供了契机。

关键词:江户幕府 德岛藩 蜂须贺治昭 家老 藩政改革

  

  日本江户时代的“藩”,亦称“大名家”,既是由大名及其家臣以“御恩”和“奉公”关系为纽带构成的地域性军事集团,也是大名组织其家臣治理领地、统治领民的行政机构。而大名作为法理上藩的最高统治者,其所拥有的权力特征,是研究日本江户时代地方政治的重要视角。自1929年中村孝也针对学界研究幕府一边倒的现象,强调应着重开展对“地方中心”大名的研究以来,日本学界已积累了丰硕的成果。然而,由于“藩”所具备的上述双重性格,日本学界一般将大名权力视同于“藩权力”。且迄今主要侧重于从“藩权力”的角度来探讨藩体制的确立过程。除吉村丰雄对小仓藩(今福冈县北九州市)首代藩主细川忠兴作出评析外,针对大名权力的个案研究尚不多。尽管如此,日本学者对于江户时代前期及中期大名权力的演变过程及其特征,基本上形成了以下认识。

  首先,对江户时代前期,除了上文提到的细川忠兴研究外,部分学者还通过对冈山藩(今冈山县)首代藩主池田光政、会津藩(今福岛县会津若松市)首代藩主保科正之等大名的施政的研究,认为该时期由于藩制尚未完善,大名作为藩内的“专制君主”,直接过问、管理藩政的方方面面。至江户时代中期以后,各藩转而呈现“家老专权”的统治模式,不少藩大名的权力有名无实。形成这种局面的契机是自宽永期(1624-1643),为了应对日益复杂的行政事务以及家臣数量的增多等问题,诸藩陆续在藩内导入“家老合议制”。所谓“家老合议制”,是指由数名家老(一般是4-5名)以集体合议的形式拟定机务意见后,上奏大名决策。然而,江户时代中期以后,大名在处理政务时,只是听取家老的汇报,做出业经裁决的形式。大名的政治作用,仅局限于主持藩内仪式,以及同将军和其他大名家的礼仪往来。

  当然,在江户时代中期以后大名是否不再理政这一点上,日本学界存在不同看法。早在20世纪70年代,吉永昭就曾指出该时期藩政改革的重要特点之一,是有能力的大名站在改革的潮头,对藩政进行全方位的改革。2010年,日本历史科学协议会编辑并出版特辑《藩政改革思想》,集中探讨中期以后诸藩大名的政治思想及其改革理念。近年来,陆续出现相关研究成果。如小关悠一郎从探讨后世创造的“明君像”和藩政改革关系的角度出发,论述了米泽藩(今山形县米泽市)第九代藩主上杉治宪的政治理念及其对藩政改革的影响。浪川健治则具体分析了弘前藩(今青森县弘前市)第八代藩主津轻信明重新树立藩主权威和登用人才的措施。但是,在上述有关江户时代中后期藩政改革的研究成果中,均未探明大名如何从门阀家老层手中夺回藩政主导权,以及他们在改革中所发挥的具体作用等问题。而且,上述研究的个案分析对象,多是被后世称为“明君”的大名,其业绩难免有后人创作夸大之嫌。总之,认为江户时代中期以后大名不理政的观点,迄今为止,依然是日本学界的主流看法。

  目前,中国学界虽然还未有针对大名权力的专门研究,但在有关幕藩体制的内容、特征,以及幕藩体制与明治维新成因等相关研究中,都会有所提及。一般来说,国内研究多强调大名在受制于德川将军的同时,也具有相对独立性,且主要表现在藩内拥有最高行政权、财政权、司法权及军事指挥权等方面。虽然也有学者提到18世纪末领主的权力结构发生了“质变和破绽”,但未论及“质变和破绽”的具体内容。

  无论是事实上还是名义上,大名作为藩的最高统治者,其所拥有的权力内容如果发生变化,必然会引起藩内部权力结构的调整,并对藩政带来重要影响。换言之,如果不能正确理解江户时代大名权力的变化特征,就很难准确把握其各个历史时期藩政,乃至整个封建领主阶层的统治特点。值得注意的是,日本国文学研究资料馆收藏的《阿波国德岛藩蜂须贺家文书》,详细记录了德岛藩第十一代藩主蜂须贺治昭如何从被门阀家老层架空,到重新掌握藩政主导权的过程,此一史料群为研究江户时代后期的大名权力的演进,提供了重要素材。因此,本文拟以蜂须贺治昭为个案,探讨江户时代后期大名权力的演进、特征及其历史作用。

一、门阀家老层对德岛藩政权的独霸

  德岛藩又称阿波藩,藩主蜂须贺氏原是出身于尾张国(今爱知县)的豪族。1585年,藩祖蜂须贺家政在跟随丰臣秀吉平定四国后,被提拔为统治阿波国(今德岛县)的大名。但在1600年的“关原之战”时,家政将领地归还丰臣氏后出家为僧,并命其子蜂须贺至镇转而投靠德川家康。1603年,至镇在战后的论功行赏中重新受封阿波国。在1615年的“大阪夏之阵”时,至镇又立军功,并加封淡路国(今兵库县的一部分)。至此,蜂须贺氏升格为领有25.69余万石封地的外样大藩的大名。

  德岛藩刚刚建立之时,为了应对当地豪族和有力农民的抵抗,在藩内的要冲之地修建了九座支城,分派重臣把守。这些重臣除了起到军事防卫的作用外,还兼任“代官”,负责管理周围的百姓。1615年,幕府颁布《一国一城令》,命令大名拆毁除自身居城外的所有城堡。德岛藩也因此不得不拆毁这九座支城。而当时负责管理支城的重臣们则随之加入到藩政机构的中枢,转身成为辅佐藩主处理政务的“家老”。

  1641年,第二代藩主蜂须贺忠英为了解决因参觐交代远离藩地,无法有效处理藩内政务等问题,在原有的官僚机构中增设了“仕置”一职。所谓“仕置”,是指从家老中选出一人,负责总揽家臣事宜和行政事务,相当于首席家老。同时,还规定“仕置”一人难以定夺之事,需同其他家老商议解决。至此,以“仕置”为中心的“家老合议制”在德岛藩确立。虽然通过此项改革议政权交给了家老层,但决策权依旧由藩主一人掌控。其后,家老层不断调整,最终形成由稻田、长谷川、贺岛、池田、山田五家族世袭家老的体制,家老层权势逐渐增强。

  1759年近习贺岛兵库上呈藩主的意见书,直接反映出藩主权威衰落与门阀家老层权势增强的现实。其文曰:“多年来,主君威严衰退,家老权势嚣张。纲矩大人(第五代藩主)以来,诸事委之于仕置,政务及家臣赏罚皆由家老主持,主君不理政事。家臣们均深谙此事,故全都想着只要让家老满意,便可万事大吉。”虽然,门阀家老层在历代藩政中如何独揽大权还有待进一步考证,但从贺岛兵库的意见书可知,自第五代藩主蜂须贺纲矩起,因为藩主政治上不作为,家老层直接掌握对家臣的赏罚夺予之权,操控家臣的切身利益,家臣竞相讨取家老的欢心就成了其现实选择,从而造成家臣们唯家老层马首是瞻的政治局面。

  为何纲矩之后的藩主们不再主持政务?笔者认为这与大名家的血统观念有着重要的关联。德岛藩从第一代至第四代的藩主皆为直系嫡出,因血统纯正,自出生即具备继承藩主之位的资格。但自第五代藩主蜂须贺纲矩起,蜂须贺氏直系血统断绝。为了维系藩的存续,只能从旁系或其他与蜂须贺氏有姻亲关系的大名家挑选养子来继承家督。然而,当时社会对出身养子的大名有一定不信任,他们虽然处在藩主之位,但实际上无法自由处理政务。例如,德岛藩的家老认为养子应遵循养家“家法”,幕府也认为“既为养子,处事应小心谨慎”,纲矩之后的历代藩主同样碍于并非出身蜂须贺氏的直系嫡亲,主动选择“不插言国事”,不问政务,最终致使藩政被家老层掌控。

  出自新田藩佐竹氏的第十代藩主蜂须贺重喜,为了解决藩财政困难、家臣士风日下等藩政危机,曾动用高明的政治手腕,从门阀家老层手中夺回藩政主导权,并实行了后世称为“宝历·明和改革”的政治改革(1761-1769)。但是由于其强权统治和改革措施过激,如灭绝五家老之一的山田家;没收家臣的部分俸禄,以增加藩的财政收入;取消传统的以“家格”为基准的任官制度,实行以才授官等政策,引发了藩内政局动荡。关于其“失政”的流言也传至江户,最终传进将军的耳中。1769年10月,第十代将军德川家治以“失政”为由,责令重喜隐居和幽禁。重喜的夺权与改革,以失败告终。

  随即,重喜的嫡子、年仅13岁的蜂须贺治昭继承藩主之位。治昭于1757年出身于江户藩邸,袭位后充任藩主长达46年之久。由于重喜的政治改革半途而废,治昭袭位后,德岛藩的藩政危机愈发严重,尤其是财政陷入极度困难。据1788年记录藩财政的史料记载,当年收入为24.57万贯(铜钱的计量单位),而支出却高达42.32万贯,亏空将近六成。连年债务累计高达40万两(金币的计量单位),以至于当年无法支付家臣俸禄和津贴。面对如此窘状,治昭自责“有失国主职责,乃不肖之人”。然而,由于藩政被以仕置长谷川近江为中心的家老层掌控,治昭虽然多次发号政令力图改善财政,但都无一被执行。治昭哀叹:“余令应办之事,近江私下讥讽为无益。余令应废除之事,近江亦不执行……余之所令所言,皆如废纸一般。家老们恣意妄为,官吏不顾善恶,以为只要仕置满意,就是履行职务。”虽然治昭也曾试图通过劝诫近习们对抗家老层,维护藩主的权威,逐步抑制家老层的权势,但最终没有得到近习们的响应和支持。

  治昭生父重喜虽出自他姓,但治昭作为重喜的嫡子,继承藩主之位则是名正言顺。然而,从现有史料来看,直到1789年,已近中年的治昭依然被家老层架空,无法掌管政务。这种局面的形成,一方面是因家老层势力强大,另一方面也与幕府有着直接关系。治昭袭位之际,将军德川家治下令:“废除由阿波守(蜂须贺重喜官名)以一己之见所定之事”,重申“遵守蜂须贺家列位先祖所定之家法”,命令强调:“念千松丸(蜂须贺治昭幼名)年幼”,故“今后为防止家法紊乱,家老们应共同商议,缜密处理所有事宜。”也就是说,幕府为了防止重喜借口治昭年幼干涉藩政(重喜被令隐居时年仅31岁),明确指令德岛藩的藩政运营由家老层共同负责。而这也为曾遭到重喜打压的门阀家老层的复权,提供了最直接的支持与权威保障。

  综上所述,德岛藩严重的财政危机激发了蜂须贺治昭作为“一藩之主”的责任感。但由于以仕置长谷川近江为首的门阀家老层长期操控藩政,掌握藩厅各级官吏的利益,致使没有任何权力基础的治昭沦为孤家寡人,仅凭一己之力无法从家老层手中夺回藩政主导权,改革藩政。

二、幕府老中松平定信对德岛藩藩政的介入

  1787年6月,白河藩(今福岛县白河市)第三代藩主,年仅27岁的松平定信,经将军德川家齐生父一桥治济和御三家的联名推举被破格提拔为首席老中,主持幕政。同年,定信就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了后世称之为江户时代三大改革之一的“宽政改革”(1787-1793)。然而,鲜为人知的是,定信在实行改革之初,曾秘密将4名幕府密探“御庭番”派往19处幕领和117个藩,探察各地的民情和领主执政的情况。而在记录这次“御庭番”们行程的幕府史料中,就包含德岛藩相关资料。

  1788年5月1日,德岛藩在江户藩邸的家臣突然被定信的家臣传唤到官邸,查问关于前藩主蜂须贺重喜是否居住在名为“大谷”的府邸及其身边官吏的情况。而从当时幕府儒官柴野彦助写给蜂须贺治昭的密信可知,远在江户的定信之所以派家臣质问重喜的事情,是因为得到“御庭番”的密告所致。柴野彦助(1736-1807)即号称“宽政三博士”之一的柴野栗山。1788年,定信因要改革幕府直辖的昌平坂学问所,召其为儒官。其后,定信又令彦助参与天皇居所“御所”的重建,并采纳其建议,在1790年施行独尊朱子学的“宽政异学之禁”。凡此种种,足见定信对彦助的倚重。而彦助之所以向德岛藩透露幕府方面的消息,既是因为前藩主重喜曾招其为儒官,也与他曾多年担任治昭的侍读有关。

  迄今为止,虽未发现当时“御庭番”密呈定信的文件,但从德岛藩后来的调查,可推知其内容:一是密报重喜生活奢侈。据悉,重喜的居所“大谷府”占地5千坪(约16500平方米),与德岛藩在江户的藩厅面积相当,府内的器物极尽奢华。此种做派,与定信专门颁布《俭约令》,抑制大名和豪商奢侈之风以解决财政困难的举措背道而驰。二是无视幕府禁令。据查,重喜在被将军责令“幽禁”期间,居然违命私自外出。此外,他甚至命身边官吏向藩民放高利贷,赚取高额利息。

  事发之时,藩主蜂须贺治昭和大臣们已完成参觐交代,回到德岛藩。为了表示对此事的重视,仕置长谷川近江和近习佐渡采女等重臣立刻赶到江户。不久后,佐渡采女就携带治昭的亲笔陈情信谒见定信。治昭在信中解释重喜的幽禁松弛是因其身边官吏的疏忽所至,表明正在全力调查此事。最后,还恳请定信指示应如何处置重喜,并请指明今后须注意的事项。采女之后,长谷川近江也来到定信官邸,分别呈上家老联名和重喜个人的“忏悔书”。不久,重喜身边的官吏都被陆续查办,或是被罢免囚禁,或是被削禄降职。至于重喜本人,也于该年8月被迫更换宅邸,并在藩厅的监视下度过余生。可以说,德岛藩迅速应对的态度和所采取的措施,足以表明其对幕府的敬畏与顺从之意。对此,定信颇感“放心”和“满意”。当然,幕府最终也没有因重喜的幽禁松弛而追究德岛藩的责任。

  事实上,从该年6月11日柴野彦助在写给治昭的信可知,比起重喜的幽禁松弛,松平定信更在意的是德岛藩藩民“困苦”的现状。信中说:“据闻公仪(幕府)只是担心贵藩庶民的困苦。”而且,7月21日长谷川近江向定信汇报处理重喜一事的进展时,定信的一席话也说明了这一点。定信说:

  阿波守(蜂须贺治昭官名)身体健康,当前正是政务须用心之时,理应自己尽力处理,毋应委之于大臣。将近来公仪(指幕府)之法令,推广至领内各地,无疏漏之处,乃国主之责。领国非一己之物,虽是自明之理,然在其位,对于治国理政之事,毋须谦虚礼让。望你熟知民情,全心处理政务。并将公仪法令推广至领内。我以为此二事乃当前向将军示忠义之举。然父子之事,根据情形,出于至孝之心未能循道理行事也是时有之事。既然如此,有关父子之事(指蜂须贺重喜和蜂须贺治昭之间的事情)及隐居大人(指蜂须贺重喜)幽禁等事,应由大臣专门负责。如此,隐居大人幽禁再有松弛,应为大臣疏忽所致。

  显然,此次德岛藩事件虽起因于重喜,但定信对此并未再予评论,反而强调藩主治昭应竭尽全力治理好领地。而且,从定信要求治昭必须“亲理政务”,不能依靠“大臣”家老,可以看出他对于德岛藩家老专政,藩主无所作为的不满。这一谈话同时表明,在将军代言人、首席老中定信看来,和平时期大名向将军表达忠心的方式在于:一要全心全力地处理政务;二要在藩内大力推广幕府的“法令”,即定信所施行的“宽政改革”措施。

  在此谈话的翌年2月26日,权倾藩内的长谷川近江在写给近习们的书信中,突然提出辞去仕置一职的意愿,并希望近习能够说服藩主同意。近江说道:

  日常遗忘之事增多,小事情亦难以决断。如此则不能快速处理公务,对主君甚是无益。想到这些,一日都不能处理公务。故去年腊月已有辞官打算。……且我担此职事,乃自前代主君(指蜂须贺重喜)起,故久而久之诸事拘泥旧习。此外,按今日之情形,内外时宜已不适于我再担此重任。……故主君乘船(指蜂须贺治昭因参觐交代离开德岛),公务都已处理后,我欲早早递交辞呈。

  近江在此提到早在“去年腊月已有辞官打算”,显然与上文定信当着其面,要求治昭亲理政务的谈话有着直接关系。关于为何辞官,近江提到病情严重无法处理公务、拘泥旧习、不合时宜等三点。而最后一点可以说是促使其辞官的主要原因,虽然近江在此没有明确说明“内外时宜”究竟指的是什么。关于这一点,同年伴随藩主参觐交代滞留在江户的近习(名字不详),在给德岛的同事们的信中谈到几天前定信对治昭的“忠告”,其文曰:

  略闻近江履有不正之行为。我以为太守(指蜂须贺治昭)即将亲理政务,近江在职反而不利。按西下(松平定信的俗称)此旨意,革去近江官职已刻不容缓。是时,乃至于越中守(松平定信的官名)大人亲自训斥近江政绩不佳。此次,并非太守主动同西下商议,而是西下私下忠告太守。……故近江辞官后,应专心休养。若稍有佚游之举,将于近江本人不利,且有害于主君。

  由此能够推断,上述近江表达辞官意愿时所提到的“内外时宜”的逼迫中,来自藩外的压力指的是定信敦促治昭应将其尽快革职之事。远在江户的定信之所以“略闻”近江有“不正之行为”,说明“御庭番”在潜入德岛藩之后,除了搜集前藩主重喜的消息外,还打探到关于近江执政的种种问题,回到江户后呈报定信。另外,如信中所言:“乃至于越中守大人亲自训斥近江政绩不佳”,可知定信将造成德岛藩藩民“困苦”的责任,直接归咎于近江的失政。

  翌年4月,定信又专门派家臣给治昭送交下述书信,对其提出的执政中应注意何事的问题,作出答复:

  如果说治国如治家,那么一日乃至片刻都不能远离国政。若不尽心竭诚,鞠躬尽瘁,怎可完善政事。以前,不畏抛命于主君马前,舍妻子之情而奉公,尔等先祖既是如此。彼时,性命既可轻视,又怎顾衣食多少。是时,阿波守(指蜂须贺治昭)用心于藩政,励精图治。然无论怎样竭智尽力,亦不及列位先祖辛劳。只安于现状,称之为苟且。只顾今日荣华,不顾后年灾祸。故节俭亦如今日之益,明日之损。洁廉第一,切忌专横,万事恭敬,勿忘你乃家臣之楷模。

  国政乃公事。立一己之意,树一己之威,此举低劣至极。因阿波守问我应注意之事,故顺便告之。

  从这封信中,能够深切地感受到定信殷切期望治昭发奋图强,治理好领地。结合以上两次定信训导治昭的话,不难推断,定信当初派家臣质询德岛藩前藩主重喜之事的意图,并不仅仅是为了约束不守规矩的重喜,更重要的是借此事介入德岛藩的藩政,通过罢免仕置长谷川近江,来促成治昭亲理政务,以期待改善藩政,以利于推进他正在推行的“宽政改革”。

  那么,近江在执政期间,藩政处理得究竟如何?如前所述,藩主治昭指责近江在财政困难面前束手无策,但此说与事实不甚相符。实际上,近江为增加藩的收入,曾采取一系列措施,包括削减家臣俸禄;允许藩内的富农垄断烟草、木棉等经济作物的生产和流通,以增加税收;将年贡米高价卖给藩内不适宜产米的地区等。但是,这些措施非但没有使财政得到好转,反而加剧了家臣的贫困和农村的凋敝,以至于天明年间(1781-1789)藩内多地连续发生村民群体抗议或逃散事件。长谷川近江施政的失败说明,早已僵化的家老执政模式,已经无法应对当时德岛藩的藩政危机。

  事实上,根据德岛藩家臣的调查,1788年前后,受定信教导的藩主除蜂须贺治昭外,至少还有冈山藩(今冈山县)池田治政、一宫藩(今千叶县长生郡)加纳久周、沼津藩(今静冈县沼津市)水野忠友、松山藩(今爱媛县松山市)松平定国、高田藩(今新潟县上越市)榊原政永、熊本藩(今熊本县)细川齐茲、久留米藩(今福冈县久留米市)有马中务大辅、佐贺藩(今佐贺县)锅岛治茂、西尾藩(今爱知县西尾市)松平乘完九人。其中,除了一宫藩和西尾藩之外,其余诸藩均纳入“御庭番”的行程之内。由此可见,定信根据“御庭番”的探查结果,掌握存在问题的藩与行为不轨的大名的情况,据此展开一系列的整顿。其具体手段,正如定信耐心训导治昭那样,就是“教谕”他们如何当好“一藩之主”。

  早在1788年初夏,定信在其所著的《政语》中,就已经明确地表达整顿大名的决心。他在序文中写道:“人之可行谓之道。道人于道谓之政。道也者先王之所以自行也。教也者先王之所以教人也。至后王政与教歧矣。于是先王之教降为儒者之任,先王之道污。夫教之为物,自上而下者也。秦汉以后,道之不行教在下也。譬之川,欲澄其流,必也于源。”在这里,定信以中国古代政教典故隐喻当代大名。也就是说,在定信看来,当今藩政的衰退、社会风气的紊乱,是因为大名没有起到以身示“道”、教导庶民的作用。因此,要想重振藩政,改良社会风气,就需要首先从整治河川的源头,即作为“一藩之主”的大名做起。在《政语》的正文中,定信从以下十三个方面具体论述大名执政的信条,即:君为万民之表、孝乃德之本、禁奢侈、节俭乃君德之本、政治之本在于食、君应自改过、纳谏言、用财之道、多储备、广设粮仓、租税以金银代收与贪利之害、开垦新田与任用贤才之法、匡正风俗、禁借富民之钱以充国用。

  定信为何如此重视对大名的“教谕”?笔者认为原因主要有二。第一,受中国儒家思想的影响。实际上,上文提到定信对于“先王”政教合一,后来的王将教导庶民的责任交给了儒者的看法,引自南宋朱熹《四书章句集注》中的《大学章句序》。定信自幼师从儒学家大塚孝绰,饱受儒学伦理的熏陶,被誉为“俊才”。因此,在《政语》中,定信引用上至尧舜禹、下至唐朝历代皇帝治国理政的事迹,信手拈来、如数家珍。运用儒学治国之道,对大名晓之以理,对定信来说可谓天经地义。第二,受其自身经历的影响。定信在其老年所著的《宇下人言》中,不无得意地描述因其藩政改革成功,龟山藩(今三重县龟山市)藩主石川信道等十位大名向他请教治藩的经验。定信还解释说,之所以传授藩政改革的经验,目的是“为大君(将军)培养优秀人才”。总之,从政的成功经历,使定信尤其看重大名在藩政改革中起到的表率作用,“教谕”遂成为其整顿大名的必要手段。

  正是因为定信将致使德岛藩藩政紊乱的责任归咎于仕置长谷川近江的失政,1789年7月19日,近江在正式提交的辞官文书中,对自己二十余年的执政生涯进行多方面的反省:未能解决财政危机;未请示藩主的事宜颇多;自己的家臣欺凌藩民;对于政治的批判集中在自己,意想不到的流言损害了藩主的威严等。

  值得注意的是,前述近习的书信中还专门提到:“且其余家老若知西下(指松平定信)旨意,可视为日后行为准则。故太守(指蜂须贺治昭)命,务必将西下旨意一一告知近江及其余家老。”简言之,定信的“旨意”包括:尽快罢免近江;支持藩主治昭亲理政务。由此可见,治昭也利用定信介入藩政带来的巨大转机,警示其他家老调整姿态,谨守家臣的本分。

三、蜂须贺治昭重掌藩内实权并推行改革

  1789年9月18日,藩主蜂须贺治昭准许长谷川近江辞官,下令免去其担任多年的仕置一职。三天后,治昭下令家老贺岛长门接替近江的职务。其任命公文称:

  因主君有所考虑,除富田(指蜂须贺重喜)相关事宜外,主君认为万事须亲自过问。故贺岛长门应有此觉悟。主君令:虽迄今为止仕置独断政事,然今后万事应先请示主君,再由尔等商讨实行。

  治昭的上述公文对今后藩政所产生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重新回归大名主政的原则。治昭在任命公文中,向家臣们公开宣布自己直接掌管政务。而其中特别提到前藩主蜂须贺重喜在自己管辖之外,是因为老中松平定信曾明确指示过,凡有关重喜之事都应交由家老负责。第二,确立事先请示规则。庶务须先请示藩主,再由“尔等”大臣们商议解决,意味着藩政的决策程序发生转变,沿袭多年来的仕置专政走到尽头,重新回归藩主主导下的“家老合议制”。上述新章法极大地削弱仕置的权力,将藩主重新置于政治决策的顶点。但此处的“大臣”究竟所指哪些职位的藩吏,涉及德岛藩官僚体制的改革等重要问题,尚待今后进一步考证。

  由此可见,以长谷川近江的卸任和任命贺岛长门为契机,治昭从仕置手中夺回藩政主导权,从而结束了自第五代藩主以来门阀家老层独霸德岛藩政权的局面。然而,如前所述,一直被家老们排挤在藩政之外的治昭,之所以能够重回政权的中心,幕府老中松平定信的大力支持是关键。也是因为这个原因,治昭重掌实权的整个过程颇为顺利,未发生诸如其父蜂须贺重喜和家老层之间的权力斗争。而且,从后来治昭的女儿嫁给定信的嫡子,以及治昭的藩政改革措施与定信主持的幕政改革有诸多相似之处可以看出,定信此次介入德岛藩藩政对治昭乃至整个德岛藩都有着深远的影响。

  虽然长谷川近江辞官之时,治昭对其独断专横早已不满,松平定信更是将德岛藩藩民“困苦”的责任直接归咎于他的失政。但是,治昭并没有追究其责任,而是对其多年来处理政务的辛劳表示慰问。但在两年后,事情突然发生变化,治昭开始下令回溯追究近江的失政之责。

  长谷川近江早已心术不正,屡有失职之举。尤其是累年担任仕置,任职期内多有不法行为,国中不服。终究,(近江)不通上下之情,亦有危害统治之势。若听之任之,犹如法令不正,实难放任。故令查办(近江)任职期间徇私枉法,及其封地内不法之事。

  在上述命令中,治昭痛斥近江执政劣迹斑斑、失去民心,宣布彻查近江在职期间的种种不法行为,以维护法令的公正。负责财政和德岛城内事务的“元缔”与专司监视家臣的“目付”接到命令后,随即展开调查。很快,就汇总了近江的43条罪状,如暗地诽谤藩主及其家人、私自占有土地、违背惯例、任意罢免官吏等。治昭从中选出六桩罪,以书面形式讯问近江,令其如实答复缘由。

  近江面对突如其来的审问,在回复中将所有的问题都归咎于自己的疏忽所致,强调他为此而惶恐不安,但对于治昭质问的六条罪状却未作出明确解释。因此,治昭再次下令要求近江作出说明,但近江仍未具体交代,只是笼统地说:“主君质疑臣之事,臣无可辩解。臣甚是为难,诚惶诚恐。”近江的态度彻底激怒了治昭,在9月18日,治昭下令剥夺近江的家老身份和俸禄。同时,将其处以幽禁,严禁其与包括家人在内的所有人会面。

  值得注意的是,治昭此时突然决定严惩近江的原因,并不仅仅是因为近江在职期间所犯的种种罪状,更是与江户时代藩的官僚体制和身份制度有关。在江户时代,诸臣的“家格”决定其在藩内任职的高低。“家格”的高低,则取决于家臣祖先的军功大小,以及与藩主关系的亲疏程度。家格受世袭制的保护,即便是藩主也不得任意更改。在江户时代初期,由于家老也曾追随主君,带领武士团士兵,投入德川家康争天下的战争并荣立军功,受到家康嘉奖。因此,大名在处置家老时,需要报告幕府、解释缘由。和平时期,家老的职位仅次于藩主,负责处理多种政务。据1790年正式任命贺岛长门为家老时的藩主命令书可知,家老的待遇与职权为“知行、数座宅邸赐予长门。并如出云(贺岛长门之父)之时,宗门改、武具、安宅(水军)。”具体包括职衔、谒见藩主时的座席、封地、宅邸、负责“宗门改”(指调查家臣是否是基督教徒)、保管武器、管理水军七个方面。

  近江辞官时,治昭只是免去其所担任的仕置职位,并未剥夺他的家老身份。这就意味着,近江仍可作为家老,位居政权上层,参与藩政。近江担任仕置长达二十余年,屡屡与藩主治昭发生对立,但家臣们却多站在近江一边,对其唯命是从,辞去仕置后的近江仍然对藩政有着极大的影响力。因此,治昭要真正主持藩政,就必须将近江彻底驱逐出政权核心。这也是治昭为什么不但剥夺了近江的家老身份,还禁止其与他人会面的原因。

  就在长谷川近江接受讯问的同时,其余的三名家老稻田九郎兵卫、贺岛长门、池田忠蔵也接到了治昭的如下命令:

  长谷川近江有种种令人难以信服之行为。此番审问另纸所记近江罪状中六条。因情形严重,尔等亦应一览。近江所犯罪状,尔等各家亦有触犯之处。然九郎兵卫、忠蔵幼年之时被命继承家督,家内之事尚不熟悉。长门去年被命继承家督,虽有整顿家务之心,然公私繁忙,加之亦有身不由己之时,当是无法处理周全。故三人过去之事,善恶概不追究。三人一览另纸,若亦有同等不正之行为,务必绵密调查,一一改正。

  在命令中,治昭并未明确指出三名家老和近江所犯同样的罪行是什么,但不难推断,其中一点包括前文治昭提到的“家老们恣意妄为”。又如治昭在处罚近江的当天,下发“御趣意书”,告知其余家老说:“长谷川近江当春被治罪,首先是因为扰乱君臣之礼,身处重任却有不正之行为,余以为无礼至极。”可见,治昭对于家老层一直以来无视君臣之礼,轻视主君的态度深恶痛绝。因此,借严惩长谷川近江之机,警示其余家老今后要服从主君的支配。

  那么,其余家老作何反应?事实上,治昭在处罚近江之前,曾询问过其余家老们的意见,得到的回复是:“近江被治罪是罪有应得,并无任何异议。”家老们之所以顺从治昭的决定,是因为他们心里明白,老中松平定信出面追究近江的失政之责,并大力支持治昭亲理藩政。幕府这样的政治靠山足以威慑德岛藩的所有家老,在藩主面前低头称臣。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虽然治昭从门阀家老层手中夺回了实权,成为名副其实的“一藩之主”。但其权力与江户时代前期大名对藩政的专断独行相比,有着巨大差异。1792年12月,治昭提出当“异国船”漂流到德岛藩附近海域时,应派家老到现场处理。但由于在职的家老人数不足,他欲将隶属“中老”身份的佐渡采女提拔为“家老役”,并命令家老、元缔、目付商讨此事的可行性。治昭之所以将其任命为“家老役”,而不直接提拔为“家老”,是因为家臣任职的高低,取决于各自世袭的“家格”,但隶属“中老”级别的佐渡采女不具备出任“家老”一职的家格。治昭的破格提拔,实际上逾越了家臣的身份制,也未遵守德岛藩的惯例。正如治昭在自述中的解释,之所以听取诸臣的意见,是因为担心破格任命新的家老会引起家臣们的不满。这表明治昭在提拔中下级家臣时,首先注意的是不能引起家臣团的分裂。

  经过了两个多月的协商,最终在1793年2月佐渡采女被正式任命为“家老役”。其间,双方均作出妥协,家老们同意破格提拔采女;治昭则在“家老役”俸禄的数量上作出让步,接受家老们的要求,同意将俸禄从4000石降为3500石,而且仅限于采女一代,佐渡家不得世袭。同时,在下发的任命公文中,关于“家老役”的地位与权限规定为:“坐席在池田裕之进(家老)之下,俸禄在任期间增补2000石,定为3500石。担任政事加判(与仕置共同处理政务),负责保管武器、管理水军和宗门改。”对比上述贺岛长门继承家老之职的藩主命令可知,这里的“家老役”实质上就是“家老”。治昭之所以坚持提拔佐渡采女,是因为采女一直担任其侧近的近习一职,深得治昭的信任。换言之,治昭通过将自己的亲信安排到家老层,巩固其权力基础,以使自己的意志更加直接地反映到德岛藩的政策之中。

  由前述可知,1789年治昭命令“仕置”长谷川近江卸任,任命贺岛长门接任其职务;1791年初,下令追究近江的失政之责;1793年,将“中老”佐渡采女破格提拔为“家老役”。这是治昭主政后,逐步建立并巩固藩政主导权的三步重要举措,德岛藩由此进入治昭领导改革的新时代。从某种意义上说,治昭是花费四年时间,扳倒长谷川近江为首的家老揽政势力,才逐步确立起了推动藩政改革的政治前提,即重建大名令行禁止、诸臣奉命而行的权力架构。概括起来,治昭当政期间的藩政改革措施主要包括:

  1.整理法典,重归大名主政的古制。1790年,治昭对全藩官吏下达命令,强调:“国之政策法令,乃先祖钦定。故遵循古法乃理所当然。然年数已久,历经数代,已失古法根基。行为不轨者,竟将胡作非为亦称古法。”可见,治昭意在整理法典,重申官吏所应遵循的法令法规,规范他们目无主君的放纵行为,增强藩主权威。

  2.整顿家臣队伍。一方面,针对长谷川近江执政以来贿赂横行的不正之风,治昭鼓励“箱诉”,即领民将检举信“诉状”,投进设在官衙前的箱内,允许领民直接投诉官吏的不法行为。另一方面,设置“寺岛学问所”,力图通过儒学来教化“士”风日下的家臣武士,同时达到培养人才的目的。

  3.振兴农业生产,增加以年贡米为主要来源的财政收入。具体政策主要有,一是鼓励开垦新田,并免除该部分租税。贫苦农民可以无偿得到新开发的土地,扩大年贡米的产量。二是改革行政机构,命管理农村事务的“郡代”进驻农村基层,并赋予其征税之权,实现农村治理的一体化。三是大兴水利工程,降低租税以减少农民负担,激发农民生产年贡米的积极性,增加藩的财政收入。

  4.奖励种植经济作物,增加财政收入。扩大染布蓝草、烟草、砂糖等经济作物的种植面积,并贩卖到大阪、江户等地。同时,藩厅设置专门机构,对这些经济作物的买卖实行统一管理,征收税金,大幅吸收利润。

  在1789-1813年的执政生涯中,治昭主持德岛藩藩政,新组成的家老层听命合作,持续推进藩政改革,德岛藩的财政状况大为改善,之后藩政上都未出现明显的问题,藩内呈现一片“太平之世”。治昭也因此得到“中兴之祖”的称号。

结语

  本文以德岛藩为考察对象,探讨了江户时代大名权力的变化。江户时代前期大名作为藩内“专制君主”,令行禁止;至江户时代中期失权于门阀家老层,君臣关系颠倒;再至江户时代后期,在幕府老中松平定信支持下,重掌藩政主导权,领导藩政改革。众所周知,江户时代的二百六七十家大名按照与德川将军的亲疏关系,分为谱代、外样、亲藩三种类型。笔者之所以选择德岛藩为分析对象,是基于以下考虑:第一,有助于推进西南雄藩之外的诸藩研究。在幕末风云际会的历史转折关头,出身萨长土肥等外样大名治下的下级武士崛起,主导日本历史的演进方向,历来是国内外学术界研究的重点,但对那些数量占绝大多数的非西南雄藩的诸藩的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第二,兼具研究外样、谱代大名的双重价值。蜂须贺氏因是在“关原之战”时才投靠德川家康,所以一直被看作是外样大名。但之后与德川将军家联姻,被赐予代表将军一族的“松平”姓并允许世袭,以及第十一代将军德川家齐的二十二子袭位德岛藩第十三代藩主,可以看出实际待遇类同谱代大名。

  那么,江户时代后期大名重新掌握藩政主导权的历史作用何在?通过德岛藩以及同时期施行的诸藩的藩政改革来看,笔者认为主要有两点。第一,刷新藩内权力结构,为施行藩政改革创造条件。在幕府施行“宽政改革”前后,诸藩也同样积极地对藩政进行改革。其间,涌现出了一批有“明君”之称的大名,如熊本藩(今熊本县)的细川重贤、米泽藩(今山形县米泽市)的上杉治宪、秋田藩(今秋田县)的佐竹义和等。然而,正如蜂须贺治昭为了彻底掌控藩政,严惩仕置长谷川近江一样,弘前藩(今青森县弘前市)藩主津轻信明为重树藩主的权威,清除家老森冈主膳等旧势力;米泽藩藩主上杉治宪为推进藩政改革,坚决查办反对派的须田满主等七名宿老。可见,大名要刷新藩政,就必须清除坚持旧路线的门阀势力,对藩的权力结构进行调整,建立藩主集权的强有力的改革主体。第二,为中下级家臣进入政权中枢提供契机。大名要想对藩政实行改革,就需要提拔一批有能力的官吏来推进改革政策的施行。这也是为什么登用人才的措施在江户时代后期的藩政改革中普遍可见。诸如会津藩(今福岛县会津若松市)、秋田藩等藩,在藩政改革中大量启用有能力的中下级武士。蜂须贺治昭破格提拔的佐渡采女,也成为推进德岛藩改革的中心人物之一。然而,正如治昭在提拔佐渡采女为“家老役”时,与家老层妥协,规定此次提拔仅限于采女一代而不能由佐渡家世袭,表明这一时期大名还不能完全脱离“家格”的限制,自由任用其赏识的人。

  同时,德岛藩的事例还说明,幕府的态度对藩的权力结构调整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如前所述,蜂须贺治昭重掌实权的关键,是来自老中松平定信的大力支持。治昭曾长期被门阀家老层隔离在议政圈之外,发号施令无人服从,处于孤家寡人式的窘境之中,可见门阀家老层独霸政权已久,仅凭大名一己之力,无法夺回实权。转机来自松平定信出任幕府老中并推行“宽政改革”,及时介入德岛藩的藩政,促使长谷川近江辞去仕置一职,支持蜂须贺治昭亲理政务。

  事实上,松平定信在通过“御庭番”的调查对发现问题的大名进行“教谕”的同时,还向将军上呈了《将军守则诸条》,试图从专心修炼文武之道、体恤庶民、坚持节俭等十五个方面,培植少年将军德川家齐治国理政的素养与能力。又在《老中守则十九条》中,教导同事们恪尽职守。也就是说,在宽政改革的初期,定信首先做的是统一将军、老中、大名,即领主阶层的思想,提高他们作为统治者的认知和能力,力求领主阶层步调一致、厉行改革,解决他们所面临的统治危机。之所以如此,是因为日本江户时代幕府集权、诸藩分权的二元统治结构,决定幕府和大名是共同构成封建领主阶层的“命运共同体”。松平定信与德岛藩等藩实行的政治改革,虽然没有从根本上消除幕藩体制解体的危机,但是在一定程度上暂时解决了幕府和诸藩面临的长期的财政赤字问题,巩固了封建领主阶层的统治。

  (注释略)

(作者:许文英,西安外国语大学日本文化经济学院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