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兵、张根福:二战后日本的渔区扩张与“麦克阿瑟线”撤废活动
2024-10-22
内容提要: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驻日盟军总司令部设置了规制日本渔区的“麦克阿瑟线”,后来美国不断调整该线,致使日本渔区日趋扩大,日本颇受其益。然而,随着局势的发展,尤其在《旧金山和约》签署前后,日本朝野在对中国和苏联充满“疑虑”的情况下,发起了声势浩大的撤废麦克阿瑟线活动。其间,民间通过频频请愿阐述废线的合理性与紧迫性,力图推动政府尽快废线。政府方面则通过“吉田-杜勒斯换文”,积极促成日美加三国渔业谈判等,在一定程度上赢得了美国的支持。不过,后者出于尽快批准《旧金山和约》的考量,仍然坚持暂停废线。尽管麦克阿瑟线最终在和约生效前夕被提前废除,但也产生了很多遗留问题。麦克阿瑟线撤废问题与《旧金山和约》有深刻的内在关联,展现了战后日本为尽快恢复主权国家地位的能动性与策略性。同时,尽管美国在该线撤废问题上居于关键地位,但中苏两国的态度也对日本废线活动产生了深刻影响。
关键词:日本渔区 麦克阿瑟线 驻日盟军总司令部 旧金山和约 日美关系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日本作为战败国,其海洋渔业受到严格管制。1945年9月,为缓解日本战后初期的粮食危机,驻日盟军总司令部(简称“盟总”)开始首次设置“麦克阿瑟线”(简称“麦线”),以方便日本渔民捕鱼。1945年11月,美国政府制定的《关于日本渔业和水产工业的政策声明》成为对日渔业政策的基础,将日本渔业发展仅定位为“满足国内最低消费需要”。据此,麦克阿瑟(Douglas MacArthur)下令禁止日本人到离海岸3英里之外捕鱼,包括世界著名渔场千岛群岛。此后,虽然允许日本机制帆船在沿海12海里内自由航行,并授予他们到小笠原群岛附近捕鲸作业的许可,但仍对其渔区进行严格限制。后来,随着局势的发展,美国出于自身战略需要,对日政策发生变化,对其渔区限制有所放松,变为“在限制渔区的同时,振兴日本水产业,这是占领政策的基本姿态”。此后,盟总分别在1946年、1949年和1950年三次调整麦线,致使日本渔区不断扩大,一段时间内日本大受其益。然而,随着渔区扩张的深入,尤其日本沿岸渔业资源因肆意捕捞而渐趋枯竭,日本人逐渐感到麦线对他们形成了一种束缚,开始通过向周边国家频频侵渔来冲破束缚,直至提出彻底废除捕鱼限制(即麦克阿瑟线)。如果说,扩张渔区、实现公海捕鱼自由是日本主张废线的最终目标,那么,其急于在《旧金山对日和平条约》(简称《旧金山和约》)生效前提前废线,则有其深层次的内部考量。
对日本渔业史,以往研究多集中在渔业制度改革、资本制渔业企业发展、水产贸易、渔业统制、渔民社会等方面,而较少关注日本对外渔业关系,尤其缺乏以专题形式系统研究战后麦克阿瑟线的撤废问题。事实上,渔区扩张是一条贯穿战后日本渔业发展的主线,也是其发展的动力,实现形式则是通过设置和调整麦克阿瑟线。对日本而言,麦线的设置利弊并存,但到后期呈现弊大于利。尤其在《旧金山和约》签署前后,此线能否尽快撤废,事关日本渔业主权国家地位能否顺利恢复。其间,日本政府积极施展废线策略,但进展并不顺利,即便麦线最终在和约生效前夕被提前废除,亦为日本与周边国家更持久的渔业冲突埋下了祸根。显然,对上述问题进行系统深入研究,是管窥战后日本渔业和对外关系的一个重要门径。本文以日本亚洲历史资料中心档案、《朝日新闻》以及美国中情局海外情报档案和外交文件为主要史料,拟就三个问题展开考察:1.麦克阿瑟线是如何形成的,日本对此线态度经历了怎样的变化?并重点梳理日本民间的废线态度,借此管窥日本主张废线的缘由。2.日本政府如何推动废线,与美国互动如何?以此探究日本废线的能动性与策略性。3.废线有何影响?侧重探讨废线后日本对局势的研判,以及该事件对日韩关系的影响,这可视为探讨废线后续问题的一个案例。
一、“麦克阿瑟线”的设置与调整
战后初期,美国根据《波茨坦公告》严格管制战后日本经济的精神,对日本海洋渔业实行严格管制,仅准许日本人在离海岸3英里范围内捕鱼。由于渔区范围大幅缩小,日本渔业呈现萎缩状态。1945年,日本渔获量创下昭和时期最低纪录,仅为182万吨,这对恢复和重建战后日本经济极为不利。为摆脱困境,日本政府不断申请扩大渔区。早在1945年11月,日本商船海军运输管制局就请求远东委员会将捕鱼区域进一步扩展到东海和黄海,但后者认为日本未充分利用现有渔区资源,未予批准。1946年,为救济粮荒,在日本要求下,盟总与中国协商,开放中日公海,准许日本人到中国沿海12英里外之公海从事捕鱼,为期一年。此后,日本政府不断提出扩渔申请,汲汲谋求渔区扩张:1946年9月13日,向盟总申请准许到勘察加东西向近海进行母舰式拖网捕鱼和千岛群岛近海进行机载式捕鲸;1947年4月16日,申请到阿拉夫拉海采集珍珠贝;1947年5月5日的扩渔申请范围最大——不仅请求扩大东海、黄海以及中部太平洋捕鱼区,而且还要求到北太平洋进行母舰式捕鱼以及扩大南部千岛和宗谷海峡渔区;1947年8月12日,又请求到南千岛群岛的色丹等近海从事捕鱼;1947年8月13日,请求到琉球群岛和台湾近海采集海草。可以看出,日本扩渔申请的范围呈现出由近及远的特点。东海成为其渔区扩张的重点,最远可达琉球群岛和台湾近海。从申请密度来看,1947年次数最多,表明日本急于扩渔的强烈愿望。然而,基于战败国的特殊地位,日本大多数扩渔申请未获批准。经过多次扩渔申请失败后,1948年6月,日本政府又以三个备选方案为基础,非正式地向盟总提出与中国合作捕鱼的可能性。值得注意的是,三个方案均要求对日本渔船在渔区外作业给予谅解,潜藏着其扩张渔区的意图。不过,方案最终未被采纳。然而,日本政府并不甘心。翌年,再次向盟总申请扩张渔区,请求在黄海、东海、南纬2度以北的太平洋、千岛群岛近海特别是南部千岛和勘察加近海等区域捕鱼。
可以说,扩渔申请伴随着战后日本经济恢复的始终。日本政府为扩张渔区,倾注了“极大热情”,曾表示:“一有机会就会在扩大渔区问题上倾注最大努力,不仅要满足相关企业的期愿,还要满足广大国民的期愿。”尽管日本渔业受到诸多限制,但美国的政策并非一味地限制日本,美国出于缓解粮荒、减轻管制负担等方面的考量,亦适时帮助日本扩张渔区,其实现形式主要是设置和调整麦克阿瑟线。
盟总首次设置麦克阿瑟线是在1945年9月,目的是重建战后日本经济。9月27日,盟总下令公布“关于日本人捕鱼及捕鲸渔业的承认区域”第80号备忘录,通知日本政府,美国第5舰队长官允许其到下列区域内捕鱼:范围从纳沙布岬至北纬41度30分,至东经150度,向南至北纬30度,向西至东经130度,向南至北纬29度,向西至东经126度,向南至北纬26度,然后向西至东经123度,至对马岛的南端。从对马岛的北端至北纬40度、东经135度,至北纬45度30分、东经140度,再向东至东经145度,然后往南至北海道。此次渔区扩张的面积约为63万平方海里。
1946年,日本遭遇严重粮荒,仅11月份,东京和横滨地区就有1200~1300人死于饥饿。美方认为,需要迅速采取措施缓解日本的粮食供应状况,而“扩大渔区是解决这一问题的一步”。为此,除准许日本人到中日公海捕鱼外,盟总于1946年6月22日,再次帮助日本大规模扩张渔区,扩大后的渔区是其当时渔区面积的4倍。具体区域调整为:自纳沙布岬至贝壳岛的中间点,大约在北纬43度23分、东经145度51分之处,从此处至北纬43度、东经146度30分之点,由此点至北纬45度、东经165度之处,再由此处南沿165度子午线至北纬24度之点,由此点西沿24度纬线至东经123度之处,由此处至北纬26度、东经123度之点,由此点至北纬32度30分、东经125度,至北纬33度、东经127度40分,至北纬40度、东经135度,至北纬45度30分、东经140度之点;再由此点往东至北纬45度30分、东经145度之点,继而以距海岸3海里之距离绕过宗谷峡,并南沿145度子午线至距离北海道海岸3英里之处;再沿距北海道海岸3英里之处绕过知床海峡、穿过根室海峡至纳沙布岬及贝壳岛中间之起点。这是对麦克阿瑟线的首次调整,也是最大的一次渔区扩张。
20世纪40年代末,美苏关系剑拔弩张,美国决定“无限期”留在日本,以此为“基地”,与苏联展开较量。在此情况下,美国开始考虑如何减轻管制日本的经济负担,并尽快帮助其实现经济的“自给自足”,其实现形式仍然是扩张渔区。1949年9月19日,盟总撤销了1946年6月22日和1948年12月23日两个“关于日本捕鱼和捕鲸授权区域”的备忘录,将日本渔区进一步扩大到从东经165度至180度、北纬24度至40度之间的区域,且允许日本船只接近距离任何陆地3英里以外的授权区捕鱼(此前规定的距离是12英里)。此为第二次调整麦克阿瑟线。
进入20世纪50年代,日本扩渔愿望仍十分强烈,在日本不断提出相关请求之后,盟总继续调整麦克阿瑟线和扩张渔区。1950年5月,再次授权日本到赤道南部地区进行母舰式捕鱼,范围包括卡罗琳群岛、马里亚纳群岛和马绍尔群岛周围水域。具体区域为:从北纬24度、东经180度向南至北纬5度的点,从该点向西至北纬5度、东经170度之处,从此处向南至赤道上的点,从该点向西至东经140度的点,从此点向西北至北纬5度、东经130度之处,从此处向北至北纬20度的点,从此点向西至东经123度的点,再从东经123度的点向北至北纬24度、东经123度之处。经过此次调整,麦克阿瑟线最终成型。
麦克阿瑟线成为战后日本捕鱼的主要界线,其作用有二:一方面规制日本人捕鱼行为,防止与周边国家发生摩擦;另一方面,通过适时帮助日本扩大渔区,满足其捕鱼要求。伴随着麦线的每一次调整,日本渔区得以不断扩大,日本受益匪浅。以第二次调整为例,据盟总自然资源局预计,新渔区每年将生产6000万磅至7000万磅鱼,主要是长鳍金枪鱼和金枪鱼。虽然这一增长仅占日本年捕捞量的一小部分,但金枪鱼和长鳍金枪鱼属高档鱼类,不仅在日本国内售价高,而且还特别适合出口。后据《朝日新闻》证实,渔区扩大使日本鲣鱼和金枪鱼的捕获量增加了50%。对渔民而言,每一次渔区扩张都是巨大的鼓舞。1946年7月1日,法新社记者报道了渔区扩大后渔民的喜悦:当日本渔船“大口丸”船主小岛正夫在海上通过无线电听到盟总决定扩大捕鱼区的决定后,“毫不迟疑地以最快速度冲向新渔区”,随后“带着50吨不同种类的鱼满载而归”。在接受采访时,小岛对盟总表达了“强烈的感谢”,表示下次会做得更好。因渔区扩大,收益增加,渔民对扩渔极为拥护。对盟总帮助扩张渔区,日本众议院也特别通过决议,“致以深切的谢意”。
值得注意的是,麦克阿瑟线的每一次调整与渔区扩张,均招致相关国家的强烈反对。例如,针对1946年6月的渔区扩张,苏联认为“没有必要”,“目前所授日本渔区可以充分满足其生活需求”,为此撤销了“渔业承诺”。澳大利亚始终坚持将日本渔区限制在1946年6月22日规定的区域,反对进一步扩大;韩国对日本扩张渔区亦不时提出抗议;菲律宾则坚持拒绝日本在距其海岸60英里范围内捕鱼。由于远东委员会成员国的抵制,美国帮助扩渔的行动多少受到牵制。
二、日本民间的废线请愿
如果说调整麦克阿瑟线是在盟总管制下,日本谋求有限范围内的渔区扩张,那么1950年前后废除麦克阿瑟线的提出,则是随着渔区扩张,日本逐渐感到麦线成为了一种束缚,试图彻底摆脱捕鱼限制,实现“渔业自由”的重要举措。
事实上,在废线活动发起前,除日本中央政府提出扩渔申请外,地方政府和社会亦强烈要求调整麦克阿瑟线,以便扩张渔区。他们列举的理由如,在礼文岛北部海域,有很多渔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越过此线,被苏联扣押,渔界迫切希望调整此线。长崎县议会也称,由于麦克阿瑟线的限制和韩国的“非法”拘捕,给该县水产业造成巨大损失,要求调整此线。北海道宗谷町鉴于宗谷海峡日本渔船被拘捕事件不断增多的情形,于1951年7月向吉田茂政府提出,在“旧金山对日和平会议”之前将此区域的麦克阿瑟线扩展15分,至北纬45度45分,以便扩大捕鱼区。
面对频繁的扩渔申请,美国并非有求必应,除前述几次调整渔区外,基本未予批准。有限的渔区扩张显然难以满足日本需求,日本渔民便通过越线捕鱼等活动,反抗和摆脱麦线的束缚。据统计,早在1948年2月至5月,中国的中华水产公司就发现12起日船对华侵渔事件。1948年,韩国拘捕了14艘日本越界渔船,1951年拘捕量达到30艘。
据日方估计,彼时因麦克阿瑟线的限制,日本渔区面积只有战前的20%,其间还设有诸多军事禁区,实际可捕鱼的范围“更狭小”。尽管麦线的扩展使日本受益匪浅,但随着日本渔业的发展,国内认为麦线是一种束缚的声浪越来越高。美国《商业渔业评论》转自《日本经济报》的一则评论声称,相比二战前的广阔渔区,此线的限制给日本渔业造成了“巨大损失”:西部海域拖网捕鱼受到严重打击,渔场数量减至战前的三分之一,产值也只有原来的五分之一。
除渔界外,日本学界对麦克阿瑟线亦多持批评态度。田中宏认为,在麦线存在的7年间,日本公海渔业除了南冰洋捕鲸等一部分活动外,完全处于“被抑制状态”。松本严指出,尽管日本渔区进行了多次扩张,但直到1952年4月25日麦线被废除为止,该线对日本海洋渔业仍产生了“极大制约”。渔业专家小沼勇在分析战后美国对日渔业政策的基础上,直接表达对美国的不满:战后日本渔业受到了麦克阿瑟线的严重“桎梏”,因为美国对此线提出了相当严格的条件,“这不仅是从军事角度出发,而且还包括保护本国及盟国的渔区权益,换句话说,这是对日本渔船自由进入各国渔区的严厉遏制,占领期间通过麦克阿瑟线进行限制,占领后通过国际协定进行限制”。日本学界视麦克阿瑟线为自由捕鱼的障碍,批评指责之声不断。
其实,早在1951年2月1日举办的印度-太平洋渔业理事会第三届年会上,日本政府就透露出废除捕鱼限制,实现渔业自由的愿望。日方强调,海洋开发应坚持“自由竞争原则”,“任何国家在海洋水域开发海洋资源都是自由的,不会受到特定国家的任何限制”。在此基调下,在“旧金山对日和平会议”(以下简称“和平会议”)召开前后,日本民间发起了声势浩大的麦克阿瑟线撤废活动,产生了重要影响。在此,仅以日本渔业团体致日本政府的书面请愿为中心,来考察渔界的态度。
1951年7月,日本渔业管理联合会等14家渔业团体代表全国渔民,联名致信内阁首相吉田茂,表达废线愿望,其核心诉求是:一方面,渔民已决心尽一切努力,“以不损害国际信誉的方式进行捕鱼”,因此,现有渔区限制已不再适用;另一方面,为了“避免公平合理的国际渔业安排出现任何失误”,政府有必要采取一切措施尽快废除麦克阿瑟线。§10信中的“不损害国际信誉的方式”,指日本在“吉田-杜勒斯换文”中提出的“自我约束”捕鱼措施;“国际渔业安排”则指未来日本与其他国家开展的渔业谈判。彼时,以美国为首的部分国家正在讨论“和平条约草案”,其中规定日本可通过与其他国家开展渔业谈判来重新安排公海渔业。可见,日本渔界将“吉田-杜勒斯换文”和“为方便日本开展渔业谈判”列为废线缘由,显然是在获知“和平条约草案”内容后做出的反应。
1951年9月8日,48个战胜国在旧金山与日本签署所谓“和平条约”,以此为起点,日本废线呼声更趋高涨。9月10日,日本远洋底拖网渔业协会致信吉田茂,敦促日本政府考虑在“和平条约”生效前取消渔区限制,并基于以下三点,详陈提前废线的合理性:1.考虑到秋捕旺季,若不尽快废线,不仅难以维持眼前极其紧张的捕鱼业务,而且由于渔获量下降,将引发严重的危机,威胁人民生活的稳定。2.“和平条约”生效后,日本将恢复自治,再加上此前“吉田-杜勒斯换文”所表现出之“日本诚意”,相信在和约生效前有可能废线。3.废线能有效保护资源和防止过度捕捞。提出“在‘和平条约’生效前废线”,在日本朝野尚属首次,明确表明了废线的时间节点,这对此后日本政府提前废线产生了重要影响。在第一次请愿目的未达到后,该会再次致信催促要求尽快废线,这次提出的废线理由,足以让当局感到不安:若不尽快废线,恐使有关国家“误以为松笠线(麦克阿瑟线)永久存在”。
1951年10月24日,由20个代表性渔业团体共同主办的全国水产大会邀请千余名代表参会,以为废线造势。会上形成“关于提前撤销麦克阿瑟线和维护海上安全”的决议,再次强调提前废线的重要性:麦克阿瑟线将在“和平条约”生效时被废除,但“在条约即将生效的今天,它的存在已经变得没有意义”。会上,渔业代表还从麦克阿瑟线的“特异性”来阐述废线缘由。全国水产大会认为,麦克阿瑟线只是作为盟军占领日本初期的一项临时性限制政策,况且“这种限制在工业领域是没有先例的”,因此,在“和平条约”缔结,盟军占领结束后,此线“自然消失”。换言之,麦线的适用,具有历史“特异性”和阶段性,并非一成不变。会后,32家渔业团体又联名向参议院请愿,要求尽快废线。事实上,渔业代表所言,亦部分和美方观点相近:此后针对麦线问题,美方给韩方的照会中明确指出,麦克阿瑟线的设置仅仅是1945年盟国在公海为控制日本人捕鱼活动所采取的限制措施,“并不是对海洋划界、渔业权问题的最终决定”。言外之意,麦克阿瑟线的设置只是管制日本的一项临时措施,以后随时都有可能发生变化。
从日本渔业团体提出的废线缘由不难看出,大体均以“和平条约”的签署及其即将生效作为依据。原来,在“和平会议”上签署的“和平条约”第九条渔业部分作了如下规定:“日本将与愿意谈判之盟国迅速开展规定或限制公海捕鱼及保护与发展公海渔业之双边及多边协定之谈判。”此规定虽然没有提及废除麦克阿瑟线的问题,但赋予了日本与相关国家重新开展公海渔业之双边与多边谈判的权利。据此,日方认为,这显然意味着麦线的“自动消失”——通过与各国重新谈判来确定公海捕鱼线,以取代原来的麦克阿瑟线。退一步说,条约起码为日本废线保留了相当大的灵活性与可操作性。在日方看来,这是废线的最佳时机,故渔界提前废线的愿望变得十分强烈。
1951年12月,为落实“和平条约”精神,日本率先与美国、加拿大进行渔业谈判,并签署三国临时渔业公约草案,据此日本获得了公海捕鱼的自由。受此鼓舞,日本渔界再次发起请愿,要求提前废线。12月27日,日本海洋渔业协会等三家团体再次联名致信吉田茂,进一步详陈废线的缘由:1.在盟总管制日本期间,应尽快取消渔区限制。虽然“和平条约”生效后,麦线会“自动消失”,但由于日本与苏联和中国的关系“存在疑问”,希望在盟总管制期间,以其名义尽快废线。2.麦线的存在不利于日本与其他国家开展渔业谈判。日本未来将与印度尼西亚、韩国、菲律宾和其他国家缔结渔业协议,在渔区受限情况下,不利于该国与他国开展谈判。3.杜绝中国拘捕日本渔船的借口。在日本渔业团体看来,中国以往正是以麦克阿瑟线为借口,“非法”拘捕日本渔船,“中国将松笠线(麦克阿瑟线)视为国界,向东海派遣武装船只。过去一年,58艘船只(约700名船员)被扣留,损失价值估计15亿日元。尤其是最近100天,拘捕了31条渔船……”中国对日渔船的频频拘捕,引发日本渔界恐慌,后者发起“保护渔船在东海捕鱼”的请愿,请求盟总派出舰艇予以保护。
不难看出,在以上渔业团体废线的三点理由中,第一、三点均与中国有关,且第一点尤为突出。从中可以看出,日本急于废线主要基于中苏两大国对待“和平条约”的态度。战后,美国对新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敌视政策,一直排斥中国参与“旧金山对日和平条约草案”的准备与拟制。对此,早在1950年12月4日,中国在“周恩来外长关于对日和约问题的声明”以及1951年8月15日发表的“周恩来外长关于美英对日和约草案及旧金山会议的声明”中,均明确警告美国,对日和约如果没有中国的参与,将一概不予承认。周恩来强调:“对日和约的准备、拟制和签订,如果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参加,无论其内容和结果如何,中央人民政府一概认为是非法的,因而也是无效的。”鉴于美国一意孤行,排斥中国参加和平会议,在《旧金山条约》签署后的9月18日,中国政府再次发表声明,拒绝承认该和约。要言之,中国拒不承认和约效力,意味着不承认日本主权国家地位的恢复,反映在渔业问题上,势必否定麦克阿瑟线的废除,仍然以此线为界,拘捕日本渔船,这是日本渔界最为担心的。
正如日本全国水产大会从“法理性”阐述废线缘由时所言:虽然“和平条约”签署后麦线将被废除,但鉴于“日本与前盟国中的非签署国和中共等第三国的法理关系仍有疑问”,若后者对此不予承认,主张麦线继续合法,那么日本渔船仍将面临被拘捕的危险。在日方看来,“和平会议”以后,中国行为“异常激化”,从日本渔船被捕事件不断增多的事实来看,中国对麦线的态度“一如既往”,这无疑进一步证实了渔界对废线紧迫性的判断。
除中国外,苏联亦是日本推动废线的重要因素。鉴于废线前苏联在北部海域时常拘捕日本渔船的情形,渔界迫切要求废线,以确保船舶航行安全和捕鱼自由。据北海道渔业团体称,1951年,仅在内莫罗半岛海域苏联就“非法”捕获了42艘日本渔船。在日方看来,这些渔船并未越过麦克阿瑟线,只是在离该线较近的水域进行捕鱼时,被苏联使用武力威逼截获。这些渔船与船员一起被拖到水昌岛或阿库里岛。根据苏联法律,有些人以越境罪被处死,渔船渔具被没收;有些船员则在服刑三个月至一年后,被遣返回国——此种行为给日本渔民造成“极大恐慌”。尤令渔界感到不安的是,“和平会议”期间,由于苏联与美国在库页岛南部以及千岛群岛等问题上未达成共识,导致前者拒绝在“和平条约”上签字。这也引发渔界担忧:“在苏联没有签署和约,无视国际法的情况下,很难估量其是否会像以前那样非法截获渔船。”据此,日本渔业团体希望日本政府通过外交谈判来解决,让苏联能够接受公海自由原则,“以保地方渔民安宁”。总之,渔界基于对苏联不承认“和平条约”国际法效力,否定麦克阿瑟线废除的判断,认为提前废线是十分必要的。
鉴于中苏对“和平条约”和麦克阿瑟线的态度,日本渔业团体认为,“为了不给第三国以不正当的借口”,有必要在管制结束前,尽快“以最高司令官的权限”,正式宣布“合法地”废线。更确切地说,日方之所以急于废线,概括起来主要有三点:其一,因中苏两国拒绝承认“和平条约”的国际法效力,和约生效后,即便日本恢复主权国家地位,前者势必仍然坚持麦克阿瑟线,进而对日本废线构成严重障碍。其二,鉴于“和平条约”第九条渔业部分规定的模糊性,虽然日本将之解释为和约生效后,麦线“自动消失”,然则,这毕竟只是日本的单方解释,在国际上并未形成广泛共识。其三,按规定,“和平条约”生效后,日本将恢复主权国家地位,管制日本的盟总将解散,基于以上事实,在日本看来,一旦盟总解散,单凭其一己之力,显然难以废线。所谓“解铃还须系铃人”,借盟总力量尽快帮助完成废线,无疑是“理想的”,可造成从联合国层面“合法废线”的既成事实,即便此后中苏不予承认,亦有利于日本取得主动权。尤令日本感到不安的是,从条约签署到生效,其间仅间隔6个月左右,眼看盟总解散在即,对欲提前废线的日本来说,可谓时间紧迫。
不仅如此,为消除各国的疑虑,日本渔业团体在废线请愿中还不忘表达对保护海洋渔业资源的决心。渔界声称,日本渔民对资源保护充满“热情”,一些人强烈反对废除麦克阿瑟线,是担心日本渔船不受控制地出海捕鱼,而现在日本渔民“已充分意识到这一点”。尤其在日美加渔业会议期间,日本政府积极致力于实现三国“共同理想”,日本渔民正根据渔业公约精神,“忠实地履行公约”,因此,各国对日本渔民的担忧完全是“杞人忧天”。日本远洋底拖网渔业协会在请愿中亦称,废线后,他们“发誓”将遵守政府的指示,专注于增加粮食产量。保护渔业资源是彼时各国关注的焦点,渔界此番阐述意在消除其“滥捕”的恶名。
日本民间废线请愿主要以渔业团体联名的方式进行。据不完全统计,1951-1952年,民间废线请愿多达数十次,参与废线的渔业团体亦达数十个。其中有些团体,如日本远洋底拖网渔业协会等反复请愿,不达目的,誓不罢休。其间,曾召开由千余名代表参加的全国水产大会,声势浩大,显见其废线愿望之强烈。需要指出的是,尽管渔界废线愿望强烈,但基于彼时日本渔船经常在麦克阿瑟线“边界”被拘捕的情况,日本舆论也对废线的困难及后果深表忧虑。《朝日新闻》社论不得不承认,麦克阿瑟线虽然是对渔区的限制,但也起到了对各自区域的“保护性分割”作用。基于各国对麦线在一定程度上的认可,舆论担心麦线废除后,日本与渔业条约非签约国的关系将更加恶化。社论最后说:“今天的日本根本没有任何解决办法”,“在目前的事态下,这片海域问题的解决可以说未现任何曙光”,对废线充满悲观。
总的来看,日本民间废线的目的明确,带有政治和经济上的双重考量:一方面担心中国和苏联对废线构成阻碍,欲借助盟总的力量提前废线;另一方面亦为确保捕鱼安全,谋求更大渔区和更多经济利益。据日本海洋渔业局估计,废线后,日本远洋渔业产量将会增长20%,产值增至167亿日元,可带动15000名渔民就业。在利益驱动下,渔界废线态度较为坚决,他们通过不断请愿,论证废线的合理性,并呈现出紧跟政策形势、与政府行动密切配合的特点。在此期间,政府对民间废线亦予以引导。面对渔界请愿,首相吉田茂给予鼓励和支持,直言个人可以直接向盟总提出请愿,并提示要充实材料,以增强说服力。事实上,日本政府也采取了多种措施,全力推进废线,并取得重要进展。
三、日本政府的废线策略与美国的因应
实际上,随着“和平条约”签署的日益临近,日本政界主张废线之声也越来越高。参议院更是积极鼓动政府废线。1951年,参议员青山正一在提交给内阁的质询书中认为,随着“和平条约”的生效,现行渔区限制当然应该解除,此后出海捕鱼的范围不应再受到限制。日本第一管区海上保安本部部长松崎本则指出,麦克阿瑟线是渔业作业的临时“边境线”,绝不是“国境线”。
其时,日本政府的废线理由与渔界大体一致,相互影响。针对日本海洋渔业委员会等渔业团体的请愿,日本水产厅支持其主张,认为立即废线将对日本海洋渔业的发展产生重要影响,提出了与渔界大致相同的三点理由:1.从与菲律宾等国进行渔业协定谈判来看,“基于海洋自由的原则”,“从自由的立场出发”,必须废除麦克阿瑟线;2.消除中国、韩国等“非法拘捕”日本渔船的借口;3.捕鱼限制的取消将极大地促进渔业发展。预计废线后日本远洋捕鱼业将增长20%,西部拖网捕鱼增长40%,产值预计将达67亿日元。水产厅废线理由与渔界大体一致,说明废线期间双方相互影响,联系紧密。
然而,彼时国际舆论对日本主张废线极为不利。美国和加拿大两国渔界强烈怀疑取消麦克阿瑟线后,日本会再次像战时那样进行滥捕。在“和平条约草案”起草过程中,两国渔界就不断呼吁对日本参与海洋渔业予以限制,“其他盟国亦表达了同样要求”。对此,日本进行了一定反思。正如《朝日新闻》所言,太平洋战争期间,日本退出了国际捕鲸协定等国际渔业协定,在东太平洋的美国、加拿大海岸肆意捕捞,“刺激了沿岸国家的感情”,以致各国对日本渔业的警戒心“根深蒂固”。尤其美国渔界,担心“和平条约”生效后日本渔船再次进入美国沿岸捕鱼。其时,美加两国主要关注阿拉斯加、白令海以及邻近区域的捕鱼问题。早在1946年美国就明确反对日本在白令海和阿留申群岛附近地区捕鱼。1951年2月6日,阿拉斯加议会通过一项议案,要求华盛顿联邦参议院拒绝不含渔业条款的对日媾和,对限制日本捕鱼表现出强硬立场。
美加渔界态度使日本废线主张陷入极大被动。为消除两国顾虑,1951年2月,吉田亲自致信杜勒斯,明确承诺三项“自我约束”措施(又称“吉田-杜勒斯换文”):1.为避免公海渔业资源枯竭,日本将积极参加国际协定,自发性地制定捕鱼自制法令,并在恢复主权地位后尽快与有关国家进行谈判,以保护和发展公海渔业;2.严守现存捕鱼区,禁止渔民在1940年未开发的渔区捕鱼(但并不意味着日本放弃东太平洋和白令海水域鲑鱼、哈里巴特、鲱鱼、沙丁鱼和金枪鱼渔场);3.为遵守上述禁令,日本将成立由政府、业界双方代表组成的监督委员会,一旦委员会认为捕鱼违规,将进行严厉处罚,包括吊销渔业许可证等。日本主动在保护资源、克守渔区、成立监督机构等方面做出承诺在战后尚属首次。
对战后与周边国家渔业纠纷不断的日本来说,能主动约束捕鱼,这让美国颇感欣慰,杜勒斯认为“这是对未来的呼声”,并告知日方,除美国外,据其估计,其他国家亦愿意在“和平条约”生效后,与日本开展渔业谈判。事实上,战后日本人不断越线捕鱼,由此引发诸多争端,让美国颇感头疼,解决日本与周边国家渔业问题,改善其与各国的关系,是美国一直努力的目标。日本主动提出愿意与各国通过谈判解决公海渔业问题,符合美国的意愿,也影响了“和平条约草案”的制定。事实上,“和平条约”渔业部分的规定便是在此基础上出台的。此后,为落实“吉田-杜勒斯换文”精神,日本专门成立了海洋渔业对策委员会予以推进。需要指出的是,从日本不放弃东太平洋和白令海水域的鲑鱼、哈里巴特、鲱鱼、沙丁鱼和金枪鱼渔场来看,其对“自我约束”仍有较大保留,只不过以退为进,为将来重返国际渔业做铺垫。
1951年9月8日,“和平条约”在美国旧金山签署,对渔业部分做出明确规定,规定日本“负有同希望签订渔业条约的盟国谈判的义务”。受此鼓舞,吉田茂在日本工商总会上自信地宣布:日本在渔业问题上将努力重新获取世界的信任,日本渔业及其他产业“必须有帮助世界繁荣、为世界文明做出贡献的心态,不拘泥于一时的利益,以顺应国际关系的发展”。吉田此番言论与上述三项承诺的要旨一样,均为改善日本渔业对外形象,以为废线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彼时,根据“和平条约”渔业部分规定,韩国提出希望与日本尽快开展渔业谈判,以解决双边渔业问题。然而,日本却另有打算,始终以未做好准备为由,拖延谈判。原来,日本更想率先与美国开展谈判。在其看来,战后美国成为世界头号强国,且有意扶持日本,率先与其达成谈判协议,不仅颇具可行性,且可为此后与各国开展谈判提供示范——创造“一个先例”和“极好的模式”。为此,日本搁置与韩国的谈判,极力促成日美加三国渔业谈判。1951年12月14日,在“日本的愿望和意图得到很好体现”的情况下,三国临时签署了公约草案。“草案”在相邻公海优先权、捕鱼限制等方面均做出了有利于日本的规定。日本渔业官员乐观估计,“正式公约签署时麦克阿瑟线将会消失”。由此暴露出日本推动三国谈判的意图:旨在废线。吉田茂也对公约寄予厚望,认为《美日加三国渔业公约》的签定将成为日本未来公海渔业发展的“重要象征”。
日本“弃韩约美”,推动三国渔业谈判,极具目的性。从结果来看,三国渔业公约对麦克阿瑟线起到了极大的肢解作用。据英国驻日官员观察,公约对日本做出了两个明显的让步:一是使日本获得在领海以外公海捕鱼的自由;二是虽然日本同意禁止其国民在保护区内捕捞保护物种,但前提是“其他相关国家能够证明他们正在采取此种保护措施”。在英方看来,由于一些国家难以提供“保护措施证明”,意味着日本可以援引他国做法,在该国附近捕鱼而不受干涉。日本无疑成了三国渔业会议的最大赢家。
事实上,正如日本所预期,基于前述“让步”所引发的连锁反应,会议期间,盟总认为渔业公约签署后,再限制日本捕鱼已无意义,态度发生重大转变,开始支持日本废线。不久,李奇微(Matthew Bunker Ridgway)致电美国陆军部,认为在三国渔业会议之后以及“和平条约”生效前,应尽快取消日本渔区限制。陆军部随即将此通报美国国务院。然则,后者以避免刺激日本周边国家,方便批准“和平条约”为由,提出了暂停废线的三点理由:1.公开宣布取消日本捕鱼限制,可能会损害某些国家的公众舆论,并阻碍争取早日批准“和平条约”的努力。2.虽然远东委员会从未通过有关捕鱼的政策决定,但美国代表曾多次根据指示告知远东委员会,美国政府的理解是,如果盟总考虑扩大捕鱼区,“将与那些声称直接关注这些地区的国家协商”。也就是说,在与相关国家协商的基础上,可以允许日本扩张渔区,但不可废线。3.菲律宾、印度尼西亚和韩国与废除捕鱼限制直接相关,这些国家已表示希望与日本缔结双边渔业条约,如果宣布取消限制,很可能会使这些国家感到其与日本的谈判地位已被严重削弱,并引起对日本和美国的不满。基于以上考量,美国国务院建议在“和平条约”即将生效时,暂不对该提案采取行动。
其实,美国的担忧不无道理。彼时,日本废线在周边国家引起激烈反应。基于以往日本人在菲律宾沿海捕鱼的事实,菲方立即指示驻美大使和驻日代表团提出抗议,禁止日本在菲律宾沿海60英里范围内捕鱼。在获知“和平条约草案”第九条内容后,韩国表达强烈不满:一方面未明确规定日本对韩国渔业的赔偿,另一方面也没有明确规定继续执行麦克阿瑟线。韩方认为,在领海存在争议的情况下,“有必要”继续执行麦克阿瑟线,“韩国不会因为‘和平条约’中没有关于继续保留麦克阿瑟线的书面条款而妥协”。韩方表达对“和平条约”的不满,实际是反对日本废线。随即,韩国驻美大使紧急召见杜勒斯,提出韩方诉求,要求对方明白答复。后者则从正反两方面阐述美国此种安排的合理性:其一,由于日本渔业涉及多国利益,特定公海区域捕鱼的条款一旦列入,将严重拖延“和平条约”的缔结;其二,“限制性”条约具有“不可取性”:过去的限制性条约如《凡尔赛条约》,不可避免地成为被限制的一方“内心反抗的目标”,因此,只有“微妙的控制”才更有效。杜勒斯一方面以尽快缔结“和平条约”为着眼点,避免刺激相关国家,以换取各国尽快批准和约,来说明美国此种安排的合理性;另一方面以一战后德国为反面事例,强调“限制性”条约的“不可取性”,借所谓避免日本重蹈德国的覆辙为由,以期得到韩国的谅解。然而,美方解释并不能使韩方信服。面对日本日益高涨的废线活动,韩国反应十分激烈,再次重申麦克阿瑟线是韩国的“生命线”,将“竭尽全力”捍卫这条分界线,并以不缔结“和平条约”相威胁。尽管韩国与美国的交涉最终无果而终,但鉴于日本周边国家的激烈反应,美国不得不慎重考虑。
显然,在处理废线与“和平条约”关系问题上,美国十分小心谨慎。彼时,在“旧金山和平会议”上,虽有48个国家与日本签署了“和平条约”,但仍有苏联、印度、中国、印尼、韩国等重要国家因种种原因未签署该条约,且已签约的国家亦须尽快批准。在美方看来,由其一手策划的“和平条约”是日本恢复主权国家地位的关键,绝不可因废线而发生意外。
不仅如此,基于麦克阿瑟线问题的敏感性,为消除相关国家的顾虑,彼时美国国务院还专门向外界释放烟幕,“有意”“向主要关心(麦克阿瑟线)的友好国家通报最高统帅的意图和动机”,表明美国和盟总“不支持日本废线”的立场,以消除各国在这方面的疑虑。然而,从上述美国国务院“暂停废线”的理由来看,此时的“不支持”,显然是“有意的”和“暂时性”的,并非真正不支持,而是为避免刺激相关国家而采取的权宜之计,以换取后者对“和平条约”的签署与批准。
相对美国的小心谨慎,日本对废线则采取了更为积极的举措。外务省对废线形势积极进行研判。1952年1月10日,在外务省召开的专题会议上,与会者认为,虽然废线会妨碍“和平条约”的签署,但随着日美加三国渔业公约的签署,通过盟总,由李奇微一手撤销麦克阿瑟线“是可取的”。另外,有人分析,在盟总扩展麦克阿瑟线时,澳大利亚曾提出抗议,说明扩渔没有经过远东委员会审查。在综合各方意见后,外务省官员得出结论:鉴于苏联、中国与日本的关系,在“和平条约”生效前废线是“可取的”。显然,与渔界一样,日本政府亦将中苏因素列为废线最大的影响因素。同时提醒水产厅不要擅自与盟总自然资源局交涉。另外,麦克阿瑟线的设置是否出于远东委员会的决定,会议认为“值得怀疑”,外务省将进一步研究。不难看出,外务省坚持废线的理由有二:其一,尽管废线可能会刺激周边国家,对“和平条约”的批准造成一定影响,但美日加三国渔业公约之签署所起的示范作用,无疑可以抵消此种影响。其二,在中苏拒绝承认“和平条约”法律效力的情况下,借盟总力量来帮助完成废线,无疑是最优之选。
在此期间,为尽快废线,外务省亚洲局第二司迫不及待地拟定了《关于取消渔船作业区限制的书面草案》(简称《草案》),内中详细阐明了废线缘由,以备审议。1月11日,亚洲局致电首相吉田茂,报告了麦线设置和扩展情况,并邀请其出席次日举行的关于废线的专题会议。翌日,在吉田未出席的情况下,外务省召开麦线废止程序审议会。此次会议是1月10日会议的延续,旨在进一步厘清各方关系,为废线铺平道路。会议围绕麦线与远东委员会的关系等议题进行了讨论。亚洲局第二司第二课课长后宫认为,麦线先于远东委员会创设,废线“仅限于盟总就可以完成”。但同时指出“如果本案(废线)属于盟总的‘非公开决策’”,则仍属于远东委员会的管辖范围,任何妥协折中都会变得“毫无意义”,建议吉田茂亲自致信盟总外交司司长西博尔德阐明缘由。此处提及的“远东委员会的管辖范围”,实际涉及废线能否绕开远东委员会问题。会议还审议了《关于取消渔船作业区限制的书面草案》,其中将苏联和中国的“预期主张”列为废线“最大理由”。同时,指出麦线的存在将使日本在渔业谈判中处于“不平等地位”。在展现废线后日本“诚意”的条款中,《草案》引用了“和平条约”第九条规定以及吉田茂的公告,并特别提醒“不要引用‘吉田-杜勒斯换文’”,意在尽力凸显日本的废线依据。就《草案》提出的修改意见,会议决定修订后重新审议。此外,针对水产厅未听上次会议劝告,擅自与盟总自然资源局交涉,提出设立“自我克制线”以代替麦线的做法,会议予以“严重提醒”,认为此举会产生了“负面影响”。
外务省接连召开废线会议,且讨论的问题日渐深入,足见日本废线之迫切及准备之充分。尤其在废线前,日本政府急于厘清麦线与远东委员会的关系,显然深知其中的要害:若此线系远东委员会所设,基于各国协商一致原则,废线将变得异常艰难;若此线系盟总设置,基于美日特殊关系,废线显然较前者为易。然则,亦有官员表示担忧:在一些渔区扩张(伴随的是麦克阿瑟线的设置和调整)程序“不清楚”的情况下,要厘清二者关系,并非易事。因麦线的形成并非一朝一夕,单以此线首次设置时间与远东委员会成立时间来断定二者关系,显然行不通,且时隔久远,人事变动,“恐怕司令部也不太了解那段时间的情况”。不过,事后外务省向美国国务院咨询后得知,远东委员会从未就麦克阿瑟线问题作出任何政策决定。这无疑让日本吃了定心丸,亦折射出战后美国对日本渔业的操控。
吉田茂高度重视废线,将之视为日本将恢复主权国家地位和加入联合国的重要象征。早在1951年10月19日,吉田就对外界明确表示,“麦克阿瑟线将在和平条约批准后取消”,日本很快将加入联合国,“因为美国在这方面一直在为日本竭尽所能”。显然,吉田将麦线的取消,盟总对日本渔业的松绑,视为日本参加联合国的重要象征。为回应上述会议精神,同一天,他草拟了一封致西博尔德的书信,请求盟总在“和平条约”生效前尽快解除渔区限制。吉田指出,虽然麦克阿瑟线将随“和平条约”的生效和盟军对日本占领的结束而“自然消失”,但捕鱼区的限制将“继续存在”,除非此线被“积极”废除——隐约表达对苏联和中国等阻挠废线的担忧。吉田强调,麦线的存在将成为威胁日本自由的障碍,并使日本与邻国的渔业谈判陷入被动。他认为,在“和平条约”生效前,日本已拿出诚意,按照规定尽可能实现与各国邦交正常化,而渔业谈判也是其中之一,“但不言而喻,这些谈判应从平等的角度进行,就像‘和平条约’生效后所做的那样”。在此,吉田明确指出废线事关日本与各国邦交,即日本国际地位的提升。此外,还指出要使渔业谈判平等,首先必须废线。吉田重申了“和平条约”第九条规定,认为“日本应与有关国家就渔业的保护和发展在取消捕鱼区限制后达成公平的国际协议”。“取消捕鱼区限制”在此处显得格外显眼。吉田最后强调,在各种占领措施大大放宽的情况下,他无法理解和忍受与日本民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渔业领域却未采取类似措施,如果不取消渔区限制,那就是对“人民的失职”,请求盟总给予“最有利的考虑”。
不难看出,吉田茂对废线缘由亦侧重两方面:排除苏联和中国的阻挠以及为渔业谈判铺平道路。此外,吉田认为废线事关日本与各国邦交,涉及日本加入联合国、尽早重返国际社会以及提升国际地位等重大问题。彼时,日本除尽力恢复渔业主权国家地位外,在美国的推动下,还积极争取加入国际电信公约、国际工会等组织,全面加快恢复主权国家地位步伐,而重返渔业国际社会亦是重要一环。其时,日本水产厅在分析日本渔业团体废线请愿问题时,直言废线直接涉及日本的国际地位:“捕鱼限制线取消后,考虑到日本的国际地位,需要逐步扩大捕鱼区域。”因史料所限,吉田书信是否最终传达至西博尔德,以及对方如何答复,我们不得而知,但字里行间,俨然可见吉田废线的强烈愿望。
稍后,外务省正式致电李奇微请求废线。废线理由突出苏联和中国的影响因素,其在电文中称:“考虑到苏联和中国可能会对‘和平条约’生效后采取的态度……在‘和平条约’生效之前尽早废除上述限制,将是理想的,也将对日本公众情绪产生积极影响”,企图博得盟总的理解。同时,作为临时措施,外务省又请求准许日本人到黄海、东海和中太平洋捕鱼,因此时该区域的金枪鱼正处于生产旺季,恐将错过最佳捕捞时机。未及废线,日本便急于扩展渔区,可见日本重返国际渔业社会之急切。尽管如前所述,日美加三国会议期间,虽然李奇微倾向支持日本废线,但根据美国国务院暂停废线的意见,仍拒绝了日本外务省的请求。
由于美国暂停废线的态度坚决,日本无奈将注意力集中在谋取扩展临时渔区上。彼时黄海、东海和中太平洋金枪鱼即将进入捕捞旺季,为避免错过捕捞时机,继外务省之后,吉田茂亲自致电李奇微,表达扩大临时渔区的急切愿望。然而,后者再予婉拒,认为在“和平条约”生效前,如果扩大麦克阿瑟线以外的捕鱼区,只会导致日本与相关国家的关系恶化,并强调此种拒绝完全是“为了日本的最终利益”。但同时他也开出了解决办法:希望日本政府在不久的将来与他国政府达成公平协议,以确保这一问题得到圆满解决。李奇微之意是,日本可以按照“和平条约”渔业部分之规定,通过与各国开展渔业谈判来解决公海捕鱼问题。因美国的接连拒绝,日本陷入极其尴尬的境地,废线和扩渔便戛然而止。
纵观整个废线过程,日本政府一方面宣扬“和平条约”生效后麦克阿瑟线会“自动消失”,另一方面在条约生效前又迫不及待要求提前废线,其做法似乎自相矛盾。实际上,细查“和平条约”第九条,并未明言条约生效后麦克阿瑟线“自动消失”,只说“日本将与愿意谈判之盟国迅速开展规定或限制公海捕鱼及保护与发展公海渔业之双边及多边协定之谈判”。而日本却将之解释为条约生效后麦线“自动消失”,并人为添加“取消捕鱼区限制”这一前提,反复强调,急于废除,其背后显然有利益考量,即鉴于条约的模糊性,尤其在中国和苏联等部分国家拒绝承认“和平条约”的情况下,担心它们对废线构成“障碍”,因此急欲借助盟总的力量,在条约生效前,提前废线。
其实,美国国务院在上述暂停废线的理由中,已表明废线的时间表——在“‘和平条约’生效前不久”。美国国务院指出:“鉴于这些考虑,国务院建议请最高指挥官在‘和平条约’生效前不久,停止对这项提案(指李奇微废线之议)采取行动。”言下之意,在“和平条约”批准后及条约即将生效之时盟总可以废除此线。陆军部在转达国务院意见给盟总时,亦强调了同样的信息。结合麦克阿瑟线被废除的时间来看,其刚好与美国预设的时间表相吻合。
此后,随着大多数签约国对“和平条约”的批准,1952年4月25日盟总最终向日本政府发布“日本捕鱼和捕鲸及相关活动授权区域”备忘录,废除了此前调整麦克阿瑟线的四个备忘录。在这四个备忘录中,1949年9月19日的“关于日本渔业及捕鲸业授权区域”备忘录涉及麦线拓展问题,另外三个中有两个是关于麦线监视制度的指令,还有一个是有关允许在麦线至南赤道之间一定水域内进行母船式金枪鱼捕鱼的备忘录。根据4月25日的备忘录,自二战结束以来,联合国对日本渔船和捕鲸船捕捞范围的限制,在“和平条约”未生效的情况下,从25日起全部取消,至此,麦克阿瑟线被彻底废除。日媒为此评论道:“今后,日本可以再次在公海从事捕捞。”持续一年多的麦克阿瑟线撤废活动,终于画上句号。
总的来看,在废线过程中,日美加三国渔业谈判是一个关键节点,体现出日本政府较大的能动性与策略性,其作用有二:其一,尽管未能立即实现废线,但却改变了美国的态度,使其由此前的“不支持”废线,变成“有条件”的支持。其二,直接肢解了麦克阿瑟线。日美加三国在绕开此线的基础上,通过谈判,签订了令日本“满意”的协议,不仅确认了其“公海自由”的主张,且为类似谈判提供了经验。正如日本官员在谈到三国渔业公约的意义时所言:“人们开始期待,在今后与印度尼西亚、菲律宾、澳大利亚等国缔结(渔业)条约时,在公海自由原则下,可以不受不合理的限制。”
余论
麦克阿瑟线曾经作为规范日本捕鱼的界线,在争议中设置,亦在日方的强烈要求下被废除。日本急于废线主要基于对中苏两国不承认旧金山“和平条约”法律效力,进而对废线构成障碍的判断,为此,积极施展废线策略:通过“吉田-杜勒斯换文”,赢得了美国的好感;在搁置与韩国的渔业谈判的情况下,率先开展三国渔业谈判,使麦克阿瑟线遭到肢解。其间,美国从尽快批准“和平条约”的大局出发,不赞成立即废线,从中揭示出废线与“和平条约”的内在关联——条约的批准是废线的前提。废线活动期间,日本民间通过频频请愿,全面阐述废线的合理性与紧迫性亦契合其政府的政策。
从“和平条约”的性质与目的来看,日本在条约签署前后发起麦克阿瑟线撤废活动,有为其履行扫清障碍,进而确保主权国家地位得以顺利恢复的深层考量。在日方看来,作为“和平条约”中少有的模糊性条款,渔业部分规定的模棱两可,十分不利于日后条约的履行,进而阻碍日本渔业主权国家地位的恢复。换言之,只有在盟总撤销前提前废线,日本才能作为“独立国家”,“公平、合理地”加入国际渔业社会,“迅速、自发地”与相关国家开展渔业谈判,以缔结渔业协议,这也是日本朝野反复强调的废线缘由之一。此外,由盟总一手设置的麦克阿瑟线,是战后规制日本捕鱼、避免纠纷的界线,日本急于提前废除,亦表明其尽快摆脱联合国管制、提前恢复“自治”的意图。由于废线涉及日本主权国家地位的恢复,其在废线过程中所展现出的能动性与策略性,无不具有极大的指向性。
值得注意的是,日本朝野在阐述废线缘由时,均反复强调“在‘和平条约’生效后,麦克阿瑟线‘自动消失’”这一前提,在一定程度上亦显示出其内心的忌惮与不安。如前所述,“和平条约”第九条并未体现麦线“自动消失”之意,所谓“自动消失”实则是日方一厢情愿的解读。第一,从条约赋予日本负有同其他国家重新谈判公海渔业,以确定新渔区的任务来看,即便麦线消失,也是“有条件地消失”,绝非“自动消失”。换言之,只有当日本与其他国家谈判成功,达成协议,以新的渔区线来代替麦克阿瑟线时,方可称之为“消失”,否则不可称为“消失”。第二,从日本废线理由之“方便与周边国家开展渔业谈判”的措辞来看,日方显然将麦克阿瑟线与各国谈判的新渔区线区别对待,即间接承认麦线可能继续存在——“这条线(麦线)的存在,使我们不得不担心,在与邻国进行的或即将进行的渔业谈判中,我国将被置于不平等的地位。”在日方看来,麦克阿瑟线已成与各国开展渔业谈判的最大障碍:在谈判中,若对方以此线为依据,扩大自身利益,势必使日本处于“不利地位”;又如对方“不愿”谈判,仍以此线来处理与日本的渔业关系,亦与日本的“公海自由”主张相悖。再者,从前文提到的日本对与邻国开展渔业谈判所表现的担忧来看,亦隐含其深知后者不承认麦线“自动消失”的事实。总而言之,日方之“‘和平条约’生效后麦克阿瑟线‘自动消失’”的说法明显缺乏依据,实系其对条约的有意过度解读,从中折射出日本为尽快废线而急于寻求法理依据的急切心情,这正是其心忧之处。
基于废线活动所引起的韩国等周边国家的激烈反应以及中苏对“和平条约”的态度,在麦克阿瑟线即将被废除前夕,日本政府对废线后的局势充满忧虑:“太平洋沿岸各国对日本渔业警戒心依然很强,尤其没有签订和约的苏联和中国,这些国家的态度完全不明,担心渔船拘捕事件会激化。”面对严峻的局势以及出于与澳大利亚、印度尼西亚、菲律宾、中国台湾缔结渔业协定的政治考量,日本政府决定在“和平条约”生效后,仍继续自行限制捕鱼区域,在必要时指定如下作业区:1.北太平洋的鲑鱼、鳟鱼捕捞:作业区限制在东经170度至西经177度、北纬50度至55度的区域内。根据《日美加渔业公约》规定,北太平洋捕鱼东面以西经170度1分为限,西面则避免接近苏联领土堪察加半岛。2.鲣鱼、金枪鱼捕捞:作业区限制在北纬40度与国际日期变更线交点——西经140度、北纬20度至西经140度、南纬30度至南纬30度与国际日期变更线交点的连线以西的区域,但需避免接近美国太平洋沿岸。3.珍珠捕捞:由政府直接制定捕捞条件,决定是否禁止。此外,为防止突发事件,规定日本拖网渔船在千岛群岛、鄂霍次克海、北太平洋沿海以及黄海和东海东经130度以西地区捕鱼而发生渔船被捕事件时,应采取紧急措施。
从结果来看,尽管日本废线目的达到了,但基于中苏韩等国不予承认的事实,日本舆论清醒地意识到,废线后日本渔业仍面临诸多困难:虽然麦克阿瑟线被废除,但日渔船仍时常被拘捕。对渔业的某些国际性保护将变得必要,因为“与战前不同,日本不再是唯一在这些渔场捕鱼的国家”。意指日本公海捕鱼将受到更多限制。由于当时与苏联、中国的外交关系尚未完全恢复,日本在北海和东海的捕捞活动亦不能自由进行。《朝日新闻》进一步指出,废线后公海渔业的“模糊不清”使日本渔业面临极大挑战,因为国际法上,决定什么是公海渔业常常是“非常困难的”。战后日本奉行领海3海里原则,“可能会主张更多水域为公海”,而很多国家则将领海延伸至3海里以外。在《朝日新闻》看来,正由于各国领海和邻近公海特殊水域的惯例各不相同,如果无视这一事实,一味主张公海渔业自由,只会让其他国家加深对日本滥捕的印象。不过,其亦指出,不排除一些国家以保护资源为名,试图排挤他国的合理利益。这就面临如何防止此类情况发生的问题:“在以前,或许可以用‘军刀’来解决,但现在,除了寻求国际法院的判决,并向世界舆论呼吁之外,别无他法。”
诚然,日本在“公海自由”旗帜下的废线之举,一方面体现了其对公海渔业的积极态度,力争在海洋竞争中争得一席之地;另一方面正如日媒所言,公海捕鱼已不能再肆意妄为,面临着领海划分、邻近公海特殊水域渔权维护、公海渔业资源保护等诸多因素的制约,在这些问题未解决之前,如果日本仍然一味地主张公海捕鱼自由,势必会与其他国家产生激烈的矛盾与冲突。
事实上,未及日本充分享受废线后的成果,就为废线过程中的“弃韩约美”付出了沉重代价。在遭日本拒绝谈判后,尤其当日本签订三国渔业公约并被赋予公海捕鱼自由的权利之后,韩国深感其沿海渔业受到威胁,作为应对,时任韩国总统李承晚于1952年1月18日发表“对邻接海洋的主权宣言”,又称“李承晚线”(韩国称“和平线”),宣布对邻接大陆架上的资源行使主权。韩国的行动加剧了双方紧张关系,并引发了旷日持久的渔业冲突。据统计,从“李承晚线”设立到撤销,共有233艘日本渔船被扣,2791人被捕,8人被枪杀。频繁而激烈的渔业冲突给日本造成巨大损失。据日方估计,截至1953年10月,损失已达6933万贯,合计103亿日元。更严重的是,“李承晚线”最终演变成长期制约两国邦交正常化的一大障碍。废线造成的巨大影响,是日本始料未及的。此后,双方围绕“李承晚线”撤废问题再次展开持久的谈判与博弈。可以说,废线给日韩两国关系造成了深远影响。
(注释略)
(作者:廖兵,浙江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博士生;张根福,浙江师范大学中国历史研究所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