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鑫:托勒密二世税制改革与埃及的“希腊人”
2022-05-06
内容提要:族群变迁是希腊化时代研究的最重要问题之一,西方学界对于希腊人与埃及人是否融合莫衷一是。近年来出版的纸草文献表明,托勒密二世在税制改革中划分出了拥有特权的“希腊人”,其中隐藏了希腊化的埃及人,或可称为“特权希腊人”。然而,学界将税制改革和族群变迁分开研讨,或专注于讨论税制改革在王国经济中扮演的角色,或单独考察希腊人或埃及人个体的族群认同。事实上,税制改革是“希腊人”特权群体形成的必要条件,官方文书中希腊人身份登记、免税权、职业特权等构成了埃及特权希腊人的必备要素。在制造特权希腊人的过程中,托勒密二世提升了希腊人的社会地位,推进了埃及的希腊化,同时也将埃及社会分割为不同阶层,埋下了“族群”冲突的隐患。
关键词:托勒密二世 税制改革 希腊人 希腊化埃及 特权
公元前264年是托勒密二世(Ptolemy II Philadelphus)执政的第21年。是年,托勒密二世以埃及法雍(Fayum)为重点开发地区,建立起新税收体系,推广至全国。关于这一问题,西方学者侧重从推动经济发展的角度来讨论,将托勒密二世的新税制看作“王室经济”的重要一环。但从最新出版的史料以及数据库成果综合来看,早期研究忽视了税制改革中的“族群”因素。新史料展现出更多人口普查和税收登记相关细节,最引人关注的是官方登记的“希腊人”(Hellenes,世俗体埃及语Wynn)拥有免税、免徭役等多种特权。此前,希腊移民之中,一般只有城市公民才享有类似特权。官方文书中的家庭成员登记情况表明,这些拥有特权的“希腊人”族群背景复杂,该群体既有大量来自希腊世界的移民,也包含了一些使用希腊名字的非希腊人。威利•克拉瑞斯(Willy Clarysse)和多萝西•汤普森(Dorothy J. Thompson)将非希腊人“族群”身份转变的现象称为“变成希腊人”(go Greek)。国内外学者多主张从文化认同角度分析个体在族群变迁中的主观作用。近年来,受到克拉瑞斯和汤普森研究的影响,一些学者开始留意族群身份变化带来的社会影响。例如,埃及妇女通过跨族婚姻改变社会地位。
本文认为,倘若脱离税制改革研究托勒密埃及的族群,我们就无法充分解释“变成希腊人”(希腊化)的现象以及族群划分对社会结构的影响。20世纪80年代,阿兰•鲍曼(Alan Bowman)曾指出:“希腊人的到来给埃及社会增加了一个新的统治阶层,引发了一场社会革命。”如今看来,这个新的统治阶层虽然贴上了“希腊人”的族群标签,却有着多元社会和文化背景,是托勒密王国分群而治管理模式下孕育而成。托勒密王朝(公元前306年至公元前30年)在埃及建立之初,国家就以分配亚历山大里亚城等希腊城市公民权的方式吸引海外英才。然而,埃及少量的几个希腊城市难以满足吸引、安置移民的需求。托勒密二世统治中期,国王在税制改革中划分出跨越血缘界限的“希腊人”,以官方身份、特权和职业为区分他者的要素,由此扩大了“希腊人”统治阶层。新政策固然也为埃及人打开了希腊化之门,资源分配的天平无疑更偏向希腊人,成为社会阶层变革之重要原因,产生了长达百年的影响,公元前3世纪晚期的埃及军人反叛正是在这种历史背景下发生的。本文将借助新整理的纸草文献,具体探讨“希腊人”特权群体的形成以及对社会结构变化产生的影响。
一、税制改革政策的出台与“特权希腊人”
托勒密二世以其对希腊文化的慷慨赞助蜚声于世。埃及首府亚历山大里亚城能够在希腊化时代齐名雅典,与他的支持密不可分。有学者据此认为他重文治、轻武功,并不好战。实际上,托勒密二世执政后,将大部分时间都投入了对外战事。统治初期,托勒密二世即开始对外扩张。公元前280年至公元前279年,他与昔日盟友塞琉古王国兵戎相见,夺取从埃及、腓尼基(Phoenicia)至安纳托利亚南部和西部漫长海岸地带。他所经营的是一个西起爱琴海、昔兰尼,东北至安纳托利亚东南部,南至努比亚,并有红海沿岸的庞大帝国。为此,他先后与塞琉古和马其顿两大强国开战,还派遣海军大将帕特罗克洛斯(Patroklos)积极进军爱琴海,在克里特的伊塔诺斯(Itanos)、泰拉(Thera)以及梅萨拉-阿尔西诺(Methana-Arsinoe)等岛屿建立海军基地,以维持海上的优势。
长期征战和对外经济援助无疑给国家带来了沉重的财政负担。在和平时期,托勒密二世的军费开支约占收入的40%,一旦爆发战争,开支将增至70%。显然,热衷于对外扩张的托勒密二世面临着巨大的财政压力。一些西方学者认为这正是税制改革的主要原因。另一方面,招徕移民、保证兵源也是王朝扩张和稳固统治的必要条件。马其顿步兵方阵是希腊化时代战场的主力,托勒密王朝正是依靠希腊雇佣军而建立。这决定了国王必须设法搜刮社会财富供其招募和维持军队。在马其顿和塞琉古王国控制大多数希腊兵源地的情况下,以何等条件稳定希腊军团战力也是托勒密王室必须要解决的问题。
正是在这种背景下,托勒密二世出台了税制改革政策,为上述问题写下了答案。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将地方行政区诺姆(nome)按人口和地理情况划分三级税区,植入新征税体系,变更税目和额度,推进国家的货币化。如,人头税变更,取消以成年男子为征税对象的牛轭税,改为向全民征收奥波尔税(Obol Tax)以及盐税(Salt Tax)。新增果园税(apomoira),对葡萄园和果园征税,其中对葡萄园征收货币及成品葡萄酒,对果园则只接受货币。增设行政机构负责税收,并逐渐取代原有地方行政机构。一份公元前263年的官方文书显示,地方上的行政长官主要为:将军(strategoi)、骑兵队长(hipparchs)、队长(hegemones)、诺马赫(nomarchs)、地方长官(toparchs)、内务官(oikonomoi)、审计官(antigrapheis)、王室书吏(basilikoi grammateis)、行政长官(lybyarchs)以及警官(archiphylakitai)等。其中,首先列出的是军事长官,最后提到的是地方警察。其他则是行政官员,负责地方税收工作。仅从姓名来看,官员几乎均由希腊人构成。具有军事色彩的行政长官名称可能暗示了税制改革背后的强制力。
改革无疑要增加王室收入,不过,从人头税的具体内容来看,税制变更绝非简单的敛财举措。改革之前,托勒密王朝基本沿用埃及传统税制,增设货币税——牛轭税,税额为每人每年4基特(kite),折合8德拉克马(drachmas),相当于一个普通工人工作48天的最低收入。公元前264年,王廷开始废除牛轭税,征收新人头税,包含盐税以及奥波尔税。其中,盐税的年税额为成年男子3/4基特,约合1德拉克马3奥波尔,成年女子1/2基特,约合1德拉克马,分别相当于一个普通工人劳作9天和6天的最低收入。奥波尔税的额度则仅为每人1奥波尔。通常一个普通家庭有4至5个家庭成员,以家庭为单位征税,则新货币税的税额甚至不到牛轭税的三分之一。托勒密王朝在积极扩张时期主动降低赋税,确实令人费解。
如果从增加纳税人口来增收的角度来看,人头税的税额变更则显示改革颇有长远考虑。早期的经济史研究者忽视了一个重要内容,即以人口登记为基础的特权“族群”。托勒密王朝的官员在税区登记居民身份、职业、家庭情况,附加了免税者登记。托勒密以分配特权的方式引导移民迁入税区,推动土地开发,进而增加人口。这些举措保证了税制改革的顺利推广,也造就了一批以希腊移民为主体、拥有多种特权的群体,一般在档案中登记为“希腊人”。这些“希腊人”及其后裔正是托勒密王朝军队和行政人员的重要来源,他们的到来也为加快新土地开发、城镇建设以及增加人口提供了推力。
托勒密王朝统治初期,在埃及的主要三大农耕地区中,河谷地区和三角洲一带早已开发成熟,耕地面积分别为10000平方千米和16000平方千米,而法雍(Fayum)则有更大的开发潜力,仅开发了1300平方千米。学者推算,如果法雍地区土地全部开发为耕地,可以养活9000000人口,需要1500000农民。自托勒密一世统治时期已开始对法雍地区进行的排水和灌溉工程依然在有序进行。托勒密的新税制主要在法雍推广,树立了安置移民的典范,王室也获得更多可支配土地。许多以君主和王室成员命名的希腊城镇建立,如泰阿德尔菲娅(Theadelphia)、菲拉德尔菲亚(Philadelphia)、托勒迈(Ptolemais)、以托勒密二世妹妹命名的菲罗特拉(Philotera)、狄奥尼西娅(Dionysias)等。在芝诺档案(Zenon Archive)中,有工匠写信称菲拉德尔菲亚城声名远播,芝诺(Zenon of Kaunos)本人是一位优秀而公正的领袖,他们愿意携母亲和妻子前往投奔。移民人数增加,土地垦殖面积扩大,赋税和租金等也自然提升,可解决财政问题。
因此,改革可能还包含开发新土地、安置移民、强化管理等方面的目标,以特权招徕移民成为税制改革的一项核心内容。“族群”成为国家区分居民身份并授予特权的依据。在税单中,登记为希腊人的居民免于缴纳奥波尔税。奥波尔税的税额很低,仅相当于普通工人一天的最低工资。它在经济上的价值几乎可以忽略不计,或许它的作用主要在于区分居民的“族群”身份。汤普森指出,税单中的希腊人并不指代族群身份,对应的只是特权身份,可称为免税希腊人(tax-Hellenes)。然而,“希腊人”还免于徭役和缴纳贸易税,比如,“希腊人”不必支付驾驴商贸活动和贩卖葡萄酒的贸易税。免除10至24天的强制徭役或许有着更为实际的意义。因此,“免税”并不能概括“希腊人”的全部特权,这些登记“希腊人”族群标签者实际上享有多种特权,或许称他们为“特权希腊人”更为准确,本文简称为“希腊人”。
官方“族群”身份的认定十分严格。大多数“希腊人”都是移民,他们在公元前3世纪大量涌入,且在法律文书中都必须登记族群身份。公元前275年的一份纸草文书记载了托勒密政府的相关规定:“士兵必须写下姓名,出身,所属部队以及军阶;城市公民需要登记他们的父亲名字,德莫(deme),如果他们在军中注册,则登记所属部队和收入来源;其他人登记父亲名字,族群出身以及职业。”那些来自希腊世界的移民各自登记原籍,或是雅典人(Athenian)、科林斯人(Corinthian)、昔兰尼人(Cyrenean),又或是地域含义更宽泛的阿卡迪亚人(Arcadian)或马其顿人(Macedonian)。希腊人的出生地对于其身份的确认十分重要,政府也严令禁止私自更改个人身份、族群等信息。
然而,免税名单里记录的“希腊人”并非都来自希腊世界。一部分登记为“希腊人”的居民实为犹太人。而这种案例在官方文书中多次出现。在世俗体埃及语文献P. Count. 2,1. 499中,7人被列入1823名希腊人中,他们附带有“象岛人”(rmt Yb),1男3女,“斐莱人”(rmt Pylq)1男2女,这些分类也见于埃及文献。
这种矛盾现象或许跟托勒密王朝归化异族、为己所用的策略有关,这里以犹太人为例进行说明。托勒密一世立国之初曾安置过叙利亚的犹太俘虏和移民,一些犹太人还被编入军队,派往边界驻防。公元前3世纪的税单中,并没有单独的犹太人分类,他们通常被直接列入上述“希腊人”中。实际上,许多犹太人在埃及小规模聚居,形成了自己的共同体。特里克米亚(Trikomia)的犹太人已经高度希腊化,这里犹太人占总人口的近五分之一,很多人使用希腊名,或是犹太名转写而成的希腊名。甚至地方官(epistates)西蒙也是希腊化的犹太人。
犹太人并非希腊化的特例,在核对纳税者的家庭信息之后,可以发现,部分埃及人也注册为“希腊人”,进入特权阶层。例如,在柯尔克奥西里斯(Kerkeosiris)税区,士兵巴斯克勒斯(Pasikles son of Nehemsesis)和狄奥多罗斯(Diodoros son of Paos)虽然登记着希腊人的名字,并且注册为“希腊人”,却来自埃及家庭,其家族名单之中也只有他们两人拥有希腊名字。他们的兄弟登记着埃及名字,尽管也是士兵,却需缴纳全额盐税和奥波尔税。汤普森推测,埃及家庭出身的“希腊人”,由于接受了希腊教育,而后在行政机构中供职,获得改名和免税的奖励。
从现存的纸草文献看,获得特权的最大群体是希腊军人。军人集中驻扎的特点,也使得他们的身份在税收名单中较为容易辨别。公元前3世纪中叶,阿尔西诺地区的税单显示,在3472个成年男子中,3418人只缴纳1德拉克马盐税,仅54人缴纳奥波尔税,意味着大多数人获得了免税权。这份税单极有可能记录着一支军队的税赋缴纳情况,而免税者的压倒性数量优势则证实该地军事殖民的性质。官方划分族群,免除“希腊人”奥波尔税和徭役的政策可能主要为招募和安置军人而制定。
来自希腊世界的非军事移民也在托勒密王朝的改革中受益。托勒密王朝统治早期,移民身份和职业十分复杂,既有普通希腊城邦公民,也有海盗、冒险者、商贩、诗人、医生以及工匠等。移民多定居于希腊人聚居的城市如亚历山大里亚和瑙克拉迪斯(Naukratis),甚至是孟菲斯的希腊人区(Hellenomemphites)。托勒密政府将能够追溯和确认希腊出身背景的移民登记为希腊人,纳入免税名单,吸引他们迁入埃及腹地。例如,为财政大臣阿波罗尼奥斯(the dioiketes Apollonios)管理地产的芝诺(Zenon)来自小亚细亚希腊城邦考诺斯(Kaunos)。且不论托勒密二世是否有意在埃及推广希腊化,托勒密政府使用含义宽泛的“希腊人”这个头衔本身即明示这个群体有很浓厚的希腊元素,希腊移民或希腊化居民是“希腊人”特权群体的最主要成员。
无论对于政府还是个人而言,免税金额都可说是微不足道,其意义在于区分了不同“族群”的社会地位,可能标志着“希腊人”或参与王国行政、或进入军队、或以其他方式与王室积极关联。免税特权的政治意义或许比经济意义更为重要,它彰显了托勒密二世对“希腊人”的特殊恩惠。仅就税单中大量登记“希腊人”的现象而论,不应低估官方划分“希腊人”的意义。另一方面,恐怕一些非希腊人努力改变“族群”身份也绝非只是为了一个奥波尔。实际上,随着税制改革的推广,在普遍免税、免徭役的基础上,“希腊人”还可能获得土地、特殊职业以及免除盐税等更多特权,托勒密二世使“希腊人”及其特权更具吸引力。
二、特权升级与封地军人体系的形成
与奥波尔税的微末之利相比,土地则是托勒密招募精英的昂贵底牌。在税制改革的基础上,托勒密二世将获得的新地分封给各级军官,这些军官子嗣可承袭土地以及“希腊人”的身份及特权,封地军人体系由此确立。作为个体的“希腊人”看到了新的特权晋级之路。对王朝而言,希腊军团则因此更加稳定。
公元前253年7月,托勒密二世造访孟菲斯,随后许多军人领受王室份地,并在阿尔西诺东北一带的村落定居。领取了国王封地(katoikoi)的军人,同时享受更多免税或减税特权,土地收入即为他们的固定收入来源,代替原来支付的报酬。这些军人被称为封地军人(cleruch),构成“希腊人”精英阶层,也是王国的军事支柱。这些住在城镇,却在乡村拥有地产的希腊军官形成了一个新的地主阶层。土地资格与军人职业以及“希腊人”身份紧密关联。
托勒密二世通过土地分配方式固化了军官之间的等级差距。封地军人按照军阶,分别获得50,70,80和100阿罗拉(ἄρονρο)军事封地,领受封地者从外国雇佣军转变成托勒密国王的臣属,开始定居埃及本土或其海外属地,随时接受军事征召。
封地军人的子嗣登记为后裔(epigonoi),他们可以在父亲过世后继承封地军人的称号和封地。公元前3世纪的阿尔西诺诺姆,登记为后裔的这一部分人,降格为“希腊人”,仍享受免于奥波尔税及徭役,约占纳税者总人数的16%。
封地军人的长子继承军事封地以及父亲的封地军人身份,其他子嗣或另谋出路。有些军人后裔加入步兵,也有人脱离军队,只保留“希腊人”身份。马其顿人格劳凯亚斯(Glaukias)的家族档案提供了一个非长子继承军职的特殊案例。格劳凯亚斯在佩斯基斯(Psichis)村获得封地,成为封地军人,他于公元前168年战死。他的长子托勒迈(Ptolemaios)并未继承军职,只保留希腊人身份,迁居塞拉皮雍(The Great Serapeion)附近的阿斯塔特(Astartē)神庙,作为神灵的侍者解读神谕。次子希帕洛斯(Hippalos)和三子萨拉皮翁(Sarapion)留在家乡。四子阿波罗尼奥斯(Apollonios)加入了孟菲斯地区的驻军,除了获得军职,他还在政府财政机构兼职。
一般来说,军人在获得土地之后生活相对富裕,也组建起较大的家庭,拥有较多房产和地产。如上述马其顿人格劳凯亚斯养育四子。戈兰(Ghoran)地区的纸草档案中,有四份记录了公元前254年至公元前231年阿尔西诺诺姆市民和军队纳税情况。在税单中记录的军人家庭常常规模较大,农民、仆人甚至奴隶被纳入封地军人家庭,其生产和生活依附于这些外族新移民军事精英。例如,退役骑兵吕西马库斯(Lysimachos son of Pasion)的家庭登记了包括他本人及配偶、两个儿子、佃农、男仆、牧人、三个女仆、保姆共计13个成人。公元前230年,奥克西林库斯诺姆(Oxyrhynchite nome)的税单中,登记的封地军人家庭最多有22个成年家庭成员。封地军人家庭人数远远超过普通“希腊人”和埃及人家庭。皮特里纸草(P. Petrie III)证实封地军人多置房产、地产,与城市公民通婚,雇佣劳工、蓄养多个奴隶,他们的经济实力和社会地位也非常人能比。
成为封地军人或许意味着“脱胎换骨”,进入更高社会阶层,可能是许多移民和希腊化居民奋斗的目标之一。这个群体在改革中获利更大,也更为封闭。纸草文献显示,托勒密二世授予封地的军官均登记希腊人姓名,主要由追随托勒密一世作战的士兵及其后代构成,其中包括托勒密一世在巴比伦延揽的马其顿部队、在希腊世界招募的军人以及收编的战俘。罗杰•巴格纳尔(Roger Bagnall)在梳理了453位封地军人的族群背景之后,得出结论:封地军人几乎是一个封闭的群体,基本只在王国内部延续。近年来,随着更多纸草档案的解读和出版,从公元前4世纪晚期至公元前145年,登记族群信息的封地军人的数量增至752例。70.77%的封地军人来自马其顿、希腊大陆(Mainland Greece)、塞浦路斯、昔兰尼、爱琴海诸岛以及小亚细亚等地的希腊城邦。可见,托勒密王室在军事上确实极为倚重希腊人。其中希腊大陆127例、马其顿181例,分别占总人数的16.87%和24.04%,这两个地区长期为敌对的马其顿王国控制,不太可能让托勒密进行大规模募兵。因此,封地军人难免带有浓厚的埃及自产特征。
一些封地军人登记为昔兰尼人(Cyrenean),在封地军人名单中的比例高达12.76%,波利比乌斯将驻扎在奥克西林切特诺姆的昔兰尼骑兵称为来自利比亚的军队。此外,有127人登记为色雷斯人,另有犹太人37例,分别占总人数的17%和5%,类似案例或许能给边缘地区的希腊人以及希腊化的臣民提供了晋升的希望。进入公元前2世纪之后,不乏非希腊人获得晋升的案例。
托勒密王室逐渐将封地军人体系推广至全国,并在公元前3世纪末拉长了受封者名单。如,布巴斯提特(Boubastite)、孟菲特(Memphite)、阿佛洛狄忒波利斯(Aphroditopolite)、赫拉克勒奥波利特(Herakleopolite)、科特(Koite)、赫尔墨波利特(Hermopolite)以及阿波罗波利特(Apollonopolite)等地都出现了封地军人的相关记录。公元前3世纪上半叶,步兵相对骑兵在文献中还显得较为沉寂,公元前217年拉菲亚之战后,步兵也开始获得封地,分别为20、25、30阿罗拉,最高不超过40阿罗拉土地。
托勒密二世的改革成功地吸引了大量军事移民,封地军人数量持续增加。在很长的时间里,基本保证了兵源。经考古证实,法雍地区出现大量定居点,其中,新开发的阿尔西诺诺姆快速聚集了大量“希腊人”,税单中登记的人数多达16.5%,加上单独列出的士兵,成年“希腊人”大约占到当地人口的29%。迁入法雍地区的“希腊人”逐渐转型为地主、农夫,推进了新土地的开发,增加了国家税收,战时则恢复戎装,成为重要的军事力量。根据波利比乌斯的记录,公元前217年拉菲亚之战(the battle of Raphia),托勒密四世(Ptolemy IV Philopator,公元前222年至公元前205年在位)集结了70000步兵和5000骑兵。其中2000骑兵由希腊雇佣军组成,另有波利克拉特斯(Polykrates)统领700亚历山大里亚守卫骑兵以及他亲自训练的2300利比亚(Libya)和埃及军人。仅阿尔西诺囤积了至少1000封地军人以及400骑兵。
随着大量军人嵌入埃及腹地,要保持希腊人的战斗力和维系希腊文化认同,希腊教育和文化推广势在必行,“希腊人”也借此谋求新的发展机遇和特权。
三、“希腊人”的专有职业与经济特权
在税制改革中,托勒密政府特别鼓励从事希腊文化相关职业,甚至直接免除从业者家庭的全部人头税(而不仅仅是微薄的奥波尔税),推动税区的希腊化。这些职业分别是教师、希腊传统竞技体育教练、狄奥尼索斯(Dionysus)节日演员等。在公元前3世纪,这些职业几乎成为“希腊人”的专属职业。比起局限于少数军官的军事封地,更多“希腊人”能够凭借文化优势在改革中争取得到经济特权,亦有能者脱颖而出,跃升为国家重臣。
公元前259年,国王托勒密二世的内务大臣(dioiketes)阿波罗尼奥斯(Apollonios)给佐伊洛斯(Zoilos)写了一封信,申明了新税制中免除人头税的特殊职业者。原文如下:
“阿波罗尼奥斯致佐伊洛斯,你好。根据国王的法令,所有学校教师、体育教练、所有从事狄奥尼索斯祭仪相关人员,以及亚历山大里亚赛会竞技冠军,其中包括王朝运动会和托勒密节日运动会,他们自己以及家庭成员均免于缴纳盐税。再见,[]年。”
通过托勒密二世的法令可以看出,希腊基础教育开始受到王国的重视。在税单中,免税的教师通常被写作didaskaloi,特指从事希腊语文基础教育的学校教师。其他类型的教师并不属于特殊的免税职业。它表明国王对教师免税的主要目的是满足希腊移民的基本需求,以及协助地方行政和司法系统的运转。收入微薄的基础教师和国内赛会冠军等获得同等免税权,甚至被置于各种免税职业的首位,可见政府对希腊教师地位的提升。
随着移民的迁徙和地方“希腊化”的推广,享受免税资格的教师比重也在移民点提升。例如,在特里克米亚地区,“希腊人”和教师比例达到100∶4,拉基斯(Lagis)是100∶18。如果从儿童基础教育的层面来统计,这个比例更高。根据克拉瑞斯和汤普森的推算,特里克米亚的3名男教师负责68名儿童的教育工作,而在拉基斯的2名男教师教育19名儿童。
税制改革中,希腊竞技体育也得到政府的鼓励和支持,从事相关职业的“希腊人”不仅可能获得免除人头税的经济特权,也有更大的发展空间。托勒密二世在托勒密一世的祭仪活动中加入了希腊体育竞技。节日期间,在亚历山大里亚城举办的希腊赛会聚集了整个希腊世界的运动员,亚历山大大帝的圣所俨然成为希腊世界的中心。自然,托勒密王国自上而下积极投入相关准备和竞技活动。托勒密二世的海军大臣卡里克拉特斯(Kallikrates of Samos),在皮提亚驷马赛车中获胜,时间可能为公元前274年。卡里克拉特斯出任海军大臣的时间约为公元前3世纪70年代至50年代,这次赛会冠军大致与他政治生涯的巅峰时期相吻合。在奥林匹亚赛会、浧米亚赛会(Nemean games)和地峡赛会(Isthmian games)都赢得过优胜的艾特阿克斯(Etearchos son of Kleon)注册为亚历山大里亚公民,并出任过阿尔西诺诺姆的总督。
希腊竞技体育在希腊人定居点快速开展,新税区出现了教练的增加,以及体育馆的从无到有的发展情况。在整个阿尔西诺诺姆的税单(公元前254年至公元前231年)中,竞技教练共计235人,在地区总人口49584中,比例为0.47%。他们大多集中于阿尔西诺诺姆首府克罗克狄隆波利斯(Krokodilonpolis),或是其他较大城镇,总数为186人,占到全部登记教练的近八成。除了克罗克狄隆波利斯,在费拉德尔菲亚(Philadelpheia)、萨马雷亚(Samareia)、特布提尼斯(Tebtynis)、泰阿德尔菲亚(Theadelpheia)以及尤梅利亚(Euhemeria)纷纷开始设立体育馆。城镇中的体育馆由领头人(proestekos)负责,独立经营,为“希腊人”小圈子提供了聚会和体育训练的场所,起着延续和维持希腊生活方式以及认同的作用。体育馆也集中了公餐、祭祀和庆典等功能,更演变为地方精英集会的官方场所,并以此作为沟通军队和王廷的平台。政府对于相关活动也有监管措施。参照传统希腊城邦模式,托勒密政府设立了体育馆监督官(gymnasiarchos)。体育馆监督官多由军官担任,而军事训练很可能在体育馆内的活动中最为重要。此外,体育馆还设有祭坛,对神化了的托勒密国王进行祭祀活动。
开设体育馆以及授予教练相应的经济特权,无疑有助于满足大城市以外移民的文化和训练需求。托勒密政府对泛希腊赛会的重视也产生了广泛的影响,不仅激发民众的参与,也吸引了私人赞助。芝诺的纸草通信显示,公元前257年,他资助一个名叫皮洛士(Pyrrhos)的少年赴亚历山大里亚的体育馆接受训练。芝诺还资助了另一个训练员法尼阿斯(Phanias),以及托勒密城(Ptolemaia)赛会冠军狄奥尼修斯(Dionysios)。接受私人训练的运动员如果表现特别突出,很可能像阿里斯托尼克一样得到王室支持,参加海外的泛希腊赛会。
在国王的法令中,最后一个被国王授予免税特权的群体是演员,即狄奥尼索斯节相关技艺者。在希腊化世界,演员通常四处巡演,艺人们还成立了自己的组织,先后出现在雅典、科林斯地峡(Isthmian)、涅米亚(Nemean)、小亚细亚的爱奥尼亚(Ionia)城邦以及赫勒斯滂特(Hellespont)等东部希腊化世界。然而,在埃及,演员组织受国王管辖,希腊演员除了从事狄奥尼索斯节的庆典活动,还参与到托勒密王的祭祀仪式。他们获得了官方身份,被分配至各个税区的较大的定居点推广希腊文化。
托勒密政府针对性地授予各类职业免税特权,进一步印证了税制改革的复杂性,也展示了分群而治的丰富光谱。种种迹象表明,“希腊人”俨然已是王国不可动摇的重要支柱。征税、殖军、土地开发以外,托勒密政府还要传播希腊文化和生活方式以加强“希腊人”在新开发区的影响,稳固王朝统治的基石。
四、“希腊人”对埃及社会结构的影响
托勒密的税收体系迫使埃及人以各种方式获取钱币以缴纳税赋,这必然会对埃及人的传统社会产生一定冲击。新税制对女性征税,相比男性为主的希腊移民,本土的传统家庭承担的赋税可能更多,压力也更大。他们不是“希腊人”,却一样被卷入了国家的货币体系。强制徭役之外,许多埃及人“主动”加入了开发法雍以及尼罗河谷下游的工程以获取货币报酬来应付人头税。纸草文献记录了埃及劳工从事挖掘水渠、修筑堤坝、搬运土方等工作获取低廉收入的情况。内务大臣阿波罗尼奥斯(Apollonios)雇佣的劳工,平均一天挣1/2奥波尔。又如,一些埃及人出任警察(埃及语gl-?r,希腊语phylakita),主要辅助地方政府维持治安。警察主要的报酬是国家发放的工资,他们也享有免税特权。纸草文献证实,缴纳的盐税通过王室银行作为部分工资返还。在阿尔西诺(Arsinoite)地区的税单(公元前254年至公元前231年)显示,警察并不缴纳盐税和奥波尔税。在一些村庄,警察则被排在免税类别的最后。比如,在一份世俗体埃及语税单P. Count.2(公元前229年)中,10名警察列在最后,其中5人为男性。实际上,政府是以返还税收或者护卫税等作为警察的部分报酬(称为ops?nia)。埃及警察收入偏低,部分人甚至参与了公元前217年的大暴乱(the Great Revolt)。公元前3世纪末开始,国家力量削弱,效忠王室的埃及军人和警察逐渐获得了提拔的机会,进入“希腊人”群体。
公元前2世纪时,埃及人摇身一变“成为希腊人”的现象已相对常见。公元前2世纪晚期,科尔克奥西里斯(Kerkeosiris)警察出身的奈克塔萨夫提斯(Nektsaphthis son of Petosiris)在成为封地军人(katoikia)之后,使用希腊名字马隆(Maron son of Dionysios),他曾多次获得封赏,先后获得25阿罗拉土地。值得一提的是,马隆的父亲也是双语名字。显然,这家人与政府关系密切,两代人都成功“希腊化”了。晋升骑兵军官之后的马隆不再使用埃及名字,似乎在希腊化的道路上非常决绝。
税制改革制造出“希腊人”群体,一定程度上割裂了社会,这种分裂不能简单理解为族群或文化的隔绝或分离。因为缺乏史料,托勒密官方划分族群的标准并不明确。尽管使用了希腊人之名,托勒密官方划分的“希腊人”显然不能直接套用希腊古典时代的流行标准,比如,希罗多德那段广为人知的定义,“……希腊人(to Hellenikon),是具有共同的血缘和语言、共同的神庙和仪式、以及共同的生活方式”。血缘,或者想象的血缘必然不是埃及希腊人的判定标准,至少不是必备选项,否则,我们将无法解释埃及人、犹太人或其他非希腊人进入这个群体的现象。托勒密王室也没有刻意选择用与异族对立的方式凸显“希腊人”。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托勒密埃及的希腊人似乎接近伊索克拉底的描述,“……希腊人(Hellenes)之名不再指种族(genos),而是一种智力,比起与我们有着共同出身的人,那些和我们有共同文化的人才应被称为希腊人”。或如威廉•塔恩(William Tarn)和弗兰克•W. 沃尔班克(Frank W. Walbank)等学者定义的“文化希腊人”(culture-Greeks),成为希腊人(went Greek)即“取个希腊名字,说希腊语,接纳希腊文化”。埃及官方划分的希腊人很可能接受了希腊教育,至少他们能使用官方用语——希腊语,尤其是能够用希腊的方式战斗,编入战斗序列。直到托勒密四世统治时期,埃及人才大量进入军团。技术层面上能为王室所用的人才更有可能获得新的“族群”身份,进入特权群体。
希腊文化和技能或成为一个人改变命运的重要因素,来自王室的身份认证和特权分配最终决定个体社会层级。“希腊人”绑定了土地分配资格、免税和免徭役等特权,抬高了“族群”的门槛,这也是埃及“希腊人”区分于其他族群的一个重要特征。在以希腊语为官方语言的托勒密王国,文化和技术能力——尤其是军事才能——可能是希腊移民的优势所在,也是他们进入“希腊人”群体的最重要条件。目前所知,法雍地区的希腊移民或许最多,公元前3世纪中叶约有100000移民,15%为希腊军人,另有15%为免税希腊人。移民想要更好的生活——进入特权群体,则必须在技术上给君主和王国以支持。比如,加入军队、担任教师、医生、运动员、漂洗工或参与宗教活动等。平民中最出名的是考诺斯人芝诺(Zenon of Kaunos),他效力于内务大臣阿波罗尼奥斯,短短五年实现职业飞跃,受命经营10000阿罗拉地产。克莱翁(Kleon)出任王室工程师,主持法雍阿尔西诺诺姆的水利建设。“希腊人”特权群体的逐渐形成,意味着移民内部也可能出现分化。公元前218年,皮斯托(Pistos son of Leontomenes)投诉雇主阿里斯托克拉底(Aristokrates)拖欠10德拉克马薪俸。两人都使用希腊名字,皮斯托自称为“波斯人后裔”,被告则是获赐100阿罗拉的封地军人,一个色雷斯人。虽然都是“希腊人”,但二者的经济和地位可能天差地别。
官方划分“希腊人”群体可能制造了一个矛盾的问题。一方面,“希腊人”与其他族群的身份差异更为明显,强化了移民的希腊族群认同,刺激臣民效忠王室,争取飞黄腾达。如上文所述,“希腊人”积极锻炼,参加各种赛会等,也可能刺激埃及本土居民“希腊化”,进入特权群体。这个“族群”看起来对非希腊人是开放的,但是,成为“希腊人”或许意味着背离自己的文化背景和出身。在早期托勒密王廷的高官名单中,极少出现埃及名字。那些成功希腊化的埃及人常常隐藏自己的出身信息,仅以希腊人的身份出现在官方文书中,默默隔绝于埃及历史。另一方面,分裂了社会,官方族群划分隐含着“希腊人”与非希腊人社会身份、财富、势力等方面的巨大差异,可能为社会不公正和歧视现象提供了生长发育的土壤,最终演化出“族群”矛盾。“希腊人”可能因特权产生优越感,歧视非希腊人;非希腊人则可能因“希腊人”占有更多社会资源、特权以及歧视行为而对包括王室在内的上层社会和“希腊人”等特权群体产生仇恨。语言和文化差异提供了更便利的符号以区分“族群”。例如,公元前255年,一位养驼人给雇主芝诺写信讨薪,他说因为自己是一个“蛮族人”(barbarian),“不懂希腊语”而被拖欠9个月报酬。公元前218年,卡米诺村(Kaminoi)的希腊人伊多门努斯(Idomeneus)投诉同村的两个埃及人派托巴斯提斯(Petobastis)和赫罗斯(Hōros),(灌溉时)用水冲走了他田里的种子。公元前218年5月11日,一个名为赫拉克雷德斯(Herakleides)的希腊人致信总督,称自己在小镇皮萨(Pysa)被埃及妇女普塞诺巴斯提斯(Psenobastis)泼了一身尿。他找到这位本地人进行抗议,反被当众暴打。官员在处理这些陈情时,常常批复一些套语,如“尽可能协调。如若不能,则交由我来处理”或“调查此事保证他(她)获得公正”等。熟悉了这些程式的职员往往在抄写文件时潦草处理,这些案件或已屡见不鲜。
托勒密王朝似乎并未能够妥善处理好这种矛盾,甚至根本不打算放弃特权与“族群”挂钩的政策,埃及的“族群冲突”便长期延续下来。公元前163年,马其顿后裔托勒迈(Ptolemaios son of Glaukias)写信给总督狄奥尼修斯(Dionysios),投诉塞拉皮翁神庙(The Great Serapeion)的一些轮班的面包师在阿斯塔尔圣所(Astartē Shrine)对他进行了暴力袭击,他的助手哈尔迈斯(Harmais)遭到殴打。而这样的事情早些年也曾经发生过,他强调“因为我是一个希腊人”,请总督授命地方治安官维护他的权益,并伸张正义。总督给出答复要对此事进行调查。不过,此事显然没有解决。公元前161年,托勒迈再次遭到埃及低级神职人员的袭击,生命受到威胁,于是请求总督给予庇护,并对这些人予以制裁。施暴者正是两年前的同一批人。在信的结尾,托勒迈还列出了部分被告的姓名和职业。官员可能延续了和稀泥的处理方式,效果并不理想。三年之后,暴行再次发生,托勒迈继续写信投诉,这也是目前所存记录中的最后一次。至于结果如何,已无从知晓。托勒密政府或许有意低调处理,避免激化“族群”矛盾。另一方面,托勒密家族以扩大统治基础——吸纳更多非希腊人的方式来应对危机。公元前3世纪上半叶,埃及多次发生内乱,塞琉古王国入侵(第六次叙利亚战争,公元前170年至公元前168年)险些结束了托勒密家族的统治,内忧外患之下,托勒密家族吸纳了更多的埃及人效忠,转变其“族群”身份,纳入王室行政系统和军队。
由此可见,托勒密家族偏执于以分配特权驾驭“族群”的治理模式,并不轻易为困境所动摇。在官方分群而治的政策下,拥有土地和各种特权的“希腊人”崛起,逐渐改变了埃及社会的传统结构,他们构成了新的社会阶层,影响持续到罗马帝国时代。
结语
经过上述分析可见,增加货币收入可能是托勒密二世税制改革的最重要目标,很大程度上这个目标也得到了实现,但“族群”划分和特权分配也是改革中的重要环节,不容忽视。纸草文书中的族群标签——“希腊人”容易让研究者误入歧途,把托勒密家族的统治模式简化为外族统治,却也暗示了马其顿人建立的王朝将“希腊人”和“希腊方式”视为统治根基的事实。如此,也就不难理解王室将特权和新获得的土地大量分配给了“希腊人”,并以开放的姿态持续扩大这个群体。因此,托勒密二世税制改革带给埃及的不仅是新的征税方式、新的农作物生产,乃至新的生活方式,还有新的国家治理模式。
最终,托勒密王朝在埃及建立起新税收体系,“希腊人”特权群体随之形成,保证了托勒密王朝维持强大的军队与其他希腊化王国抗衡。托勒密二世统治时期,王国有“海上帝国”之名。然而,托勒密二世病逝第二年,本土即发生埃及人反叛事件。这场内乱或许给热衷于扩张的托勒密家族打了一针镇静剂,托勒密三世在国家全盛时期开始战略收缩,但托勒密二世的治理模式仍在延续,“族群”划分和相关特权分配成为王国运转中的常态。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托勒密二世是王朝的奠基人,他的改革对社会结构产生了深远影响。
长期奉行上述治理模式最突出的结果,即诞生出一批在乡村拥有大地产的新军事权贵。封地军人体系一直延续至公元前2世纪,地方军人阶层力量不断膨胀,对原社会经济结构产生了严重冲击。这在土地占有情况方面十分明显。公元前118年的土地测量文献表明,在法雍地区的柯尔克奥西里斯,封地军人的土地占该地区总耕地面积37%,王田约占57%,而神庙土地急剧萎缩,约占6%。
至于其他“希腊人”,他们的职业和身份具有太过强烈的希腊色彩,可以轻易地把他们同埃及人剥离开来。“希腊人”不仅代表了希腊文化,也成为特权的象征、社会身份和地位的代名词。这个群体的形成增强了希腊移民和希腊文化在埃及的影响,同时也激发了敌对情绪。要准确评估官方划分“希腊人”的文化影响和情感刺激几乎是不可能的,但是,考虑到埃及历史上一直有歧视外国人的官方宣传,可能埃及人多少会产生一些心理落差。与“希腊人”的对立情绪或成为社会矛盾的养料。当王国力量有所衰退时,长期积累的负面情绪便伺机爆发。公元前217年拉菲亚战役之后,埃及军人在三角洲北部反叛,揭开了埃及人反抗的序幕。一些反抗活动的目标是堤坝、农田和驻防军,一定程度上也反映出社会下层对统治阶层的痛恨,“巧合”的是,“希腊人”一般免于徭役、收入微薄的水利建设以及其他基础工作。某种意义上来说,敌视“希腊人”就是反对托勒密统治阶层。公元前2世纪上半叶,埃及社会动荡,常表现出鲜明的“族群”对立,冲突的阴影之下隐藏着特权群体瓜分资源带来的结构危机。托勒密王朝的辉煌来自以特权鼓动“希腊人”群体效忠,最终也为特权群体分裂社会付出了代价。
(注释略)
(作者:戴鑫,华中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