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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史所邀请美国埃默里大学讲席教授刘津瑜作学术报告

2023-09-18

  2023年8月17日上午,应中国历史研究院中华文明与世界古文明(古埃及、古巴比伦、古印度)比较研究中心,世界历史研究所古代中世纪史研究室的邀请,美国埃默里大学罗马史讲席教授刘津瑜在线上作题为《古罗马的防火措施》的学术报告,从实践、制度、宗教等方面阐释古罗马国家对火的控制、管理及其特点。

  火灾是古代社会的常见现象。古罗马历史上大小火灾频发。学界习惯性认为罗马帝国时期的一些collegia是消防组织,比如collegiacentonariorum。刘津瑜教授在系统研究了这些组织之后,论证这些实际上是和纺织行业相关的组织,其主要功能并非消防。近期的一篇文章也论证工匠行会(collegiafabrum)也并非前此常认为的消防组织。那么古罗马的消防体系究竟如何运作呢?罗马国家制定了哪些防火措施呢? 

  《学说汇纂》中保留了相当数量关于防火灭火的条文。我们从中得知罗马人的消防工具主要有布、泵、杆、梯、垫、桶、海绵和扫帚等。发生火灾时,罗马人用水或醋浸湿扫帚或布匹扑火。罗马时代已有活塞水泵,但水压或许不足,无法对失火楼房喷水,《学说汇篡》中记录了一些条款,明文规定楼房里须贮备灭火用水。罗马消防火警(vigiles)兼有夜间巡逻任务。法律规定夜巡队统领(praefectus vigilum)须随身携带钩、斧等工具,以便在发生火灾时破门救援。塞维鲁皇帝和卡拉卡拉皇帝曾致函夜巡队统领,要求对火灾事故责任人严惩不贷。 

  在共和时代,古罗马消防机构应该说是相当不成熟的,由“夜巡三头”(triumviri nocturni)负责,但没有专门的消防队,而是由所谓私家奴隶(familia privata)和(驻在城门及城墙附近的)公奴(familiapublica)协助灭火。其中,用私家奴隶组成消防队的的例子有两个。一个是克拉苏用自己的奴隶组成消防队,利用救火牟取暴利。有的贵族为追求荣誉,免费为城市提供消防服务。奥古斯都统治时期,担任过营造官和大法官的贵族鲁夫斯(Marcus Egnatius Rufus)首次将私人消防队转化为公共消防队,此举引起奥古斯都的嫉妒,给他带来杀身之祸。 

  奥古斯都为巩固元首制,十分重视维持罗马城的秩序和安全。他于公元前23年创建了一支官办消防队:由600名公共奴隶(familia publica)充当火警,火警统领则由各街区长官(vicomagistri)担任。公元6年,正式创建vigiles(火警夜巡队),规模可能扩大为4千人,改由被释奴充任,按照罗马14城区分为7个大队(cohortes),每大队负责两个城区。公元1-2世纪,罗马消防队人数增至3500人;公元3世纪上升到7000人。公元5世纪,君士坦丁堡也按14城区部署火警消防队,据《君士坦丁堡城区清单》,由collegiati协助消防,各区建筑物数量不同,collegiati的数量也不同。 

  关于火警夜巡队在罗马城的功能,驻扎在台伯河另一边的第七大队在驻地留下了许多涂鸦,让我们得以一窥他们的职能和状态。比如,许多涂鸦和sebaciaria (夜巡)相关。还有一位弗非乌斯·盖图里库斯情绪外露地写道:“我累,给我个接班的吧”(Las/sus sum / successore[m date])。 

  火警队成为被释奴和骑士等级向上流动的阶梯。罗马法规定,在火警夜巡队服役六年(后减为三年),“享有拉丁公民权”(Latini Iuniani)的被释奴即可获得罗马公民权。尽管近卫军统领(praefectuspraetorio)、粮食供给统领(praefectusannonae)、埃及总督(praefectusAegypti)一般被认为是骑士等级梦寐以求的巅峰职位,但火警夜巡队统领(praefectusvigilum)也是其中一个重要的骑士等级职位。 

  罗马城之外的其他城市是否拥有火警夜巡队之类的消防组织尚不清楚。罗马政府为了保障粮食供给,有时会派火警夜巡队支援港口城市奥斯提亚(Ostia)和普泰奥利(Puteoli)。 在罗马和奥斯提亚,近卫军也有时协助支援消防。在纳尔傍高卢的Nemausus(今法国尼姆),发现了一系列关于praefectus vigilum et armorum(字面的意思是火警夜巡及兵器统领)的铭文,但这位统领的具体功能不甚清楚,本地的vigiles(火警夜巡队)如何构成也不清楚。Lugdunum(今里昂)发现的铭文也提及了一位火警夜巡队统领,但语境不明,我们不能确定他是本地火警夜巡队的统领,还是来自罗马的火警夜巡队统领。 

  罗马作家佩特罗尼乌斯(Petronius)有名的《讽刺小说》以调侃的语气提到火警夜巡队灭火的情况:“在邻近地区巡查的夜巡队(vigiles),以为特利马奇奥家失火了,猛然撞破宅门,带着水和斧子在他们职权范围内开始制造混乱”(78.7-8)。有观点认为《讽刺小说》描写的是Puteoli这个港口城市。如果是这样的话,我们无法确定这个夜巡队是罗马外派的,还是当地的消防组织。 

  罗马消防队的灭火效率相对低下,很多时候需要推倒建筑物来设置隔离带。 正因为较难寄希望于救火,罗马人有不少关于防火的规定。防火措施首先体现在严惩纵火者。罗马法对蓄意纵火、过失或疏忽导致失火、趁火打劫的量刑各不相同。公元前81年的《科尔涅利乌斯法》(Lex Cornelia)规定,蓄意(dolo malo)纵火者将遭受罗马城内以及城外1千罗马哩之地断绝水火的惩罚。过失(culpa)导致失火的酌情轻判;疏忽(neglegentia)造成火灾的须承担民事赔偿;趁火打劫或伤害他人者将付出四倍的赔偿金。 

  另一种防火措施是制定建筑规范,特别是楼层限高、建防火墙、保持楼间距离,采用石材等。奥古斯都时期,罗马城大量使用大理石建材。奥古斯都广场用一道大理石防火墙与平民区分隔,防止火灾蔓延。公元406年君士坦丁堡大火之后,政府重申民宅与公共建筑之间的间距不得少于15罗马尺。公元469年,又规定相邻建筑物之间的间距不得少于10罗马尺。公元557年,君士坦丁堡地震引发火灾,政府对阳台也进行了规范,违章建筑不但阳台要被拆除,房子本身也可能被充公。而一些商用建筑如面包坊、浴场、窑等要与其他建筑有一定距离。 

  尽管罗马政府采取了各种防火措施,但火灾仍然难免。火灾发生之后,罗马统治者是如何救灾和维稳的呢?公元64年7月,罗马城突发大火。火势从大竞技场(Circus Maximus)开始,并逐渐吞噬其他城区。最终,罗马14个城区中的3个被夷为平地,7个遭到严重破坏。罗马火警队为何没有在这场火灾中发挥应有的作用?格里高利·N.道格尔提(Gregory N. Daugherty)在《火警队与公元64年大火》一文中认为,当时的火警队统领刚刚上任、缺乏经验,在火灾初期的应对十分糟糕。 

  皇帝尼禄在此次火灾中的角色成了整个事件中最有争议的问题。记载该事件的史家如塔西佗、苏维托尼乌斯和卡西乌斯·狄奥等人以及对尼禄有敌意的元老都怀疑皇帝本人是火灾的幕后主使,认为他引发火情以取乐或为了在废墟上建立一个“新罗马”。但没有证据表明这场火灾是尼禄的阴谋。相反,塔西佗记载了尼禄在灾后的救援和安抚措施是卓有成效的。尼禄还将公共建筑甚至自家花园开放给无家可归的灾民,建立一批紧急避难所,并从附近城市运来物资和粮食以平抑物价。这些举措应该是受到了民众欢迎的,但塔西佗仍然暗示流言蜚语之下,尼禄的这些举措并没有达到理想的效果。 

  小普林尼报告了发生在小亚细亚尼科米底亚(Nicomedia)的一场大火。公元2世纪初,身为小亚细亚总督的小普林尼在目睹尼科米底亚火灾后致函皇帝图拉真,汇报火灾造成的巨大破坏。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尼科米底亚这样的历史悠久的名城居然没有任何灭火器具,而人们对蔓延的火势束手无策,只能做壁上观。他建议设立一支由工匠组成的组织(collegium fabrorum)。图拉真复函反对组织当地人成立行会组织,担心演变成颠覆性政治团体(hetaeriae)。皇帝认为与其组建一个collegium,不如给居民提供灭火器具,号召居民自主救火。新近B. Kolbeck的一篇文章论证小普林尼笔下的的工匠组织与火灾后重建相关,并不是要成立一支消防队。 

  威胁罗马城的不仅有火灾,还有水患,罗马政府对二者的控制都相对有限。格里高利·S.阿尔德雷特(Gregory S. Aldrete)在《古罗马时期的台伯河洪水》一书中分析了限制罗马人控制水患的因素有二:一是罗马人崇拜台伯河神,不愿遏制河神的力量;其次,罗马富人住宅的位置一般地势较高,不大受水灾影响,因而治水态度并不积极。 

  类似地,罗马人也通过修建火神庙、祭祀火神、设立火神节等方式,希望能取悦于火神,祈神避灾。火神崇拜作为一种主动防火措施与被动防火措施(设立防火带)共同构成了古罗马的防火体系。 

  报告结束后,收听报告的学者、同学们与刘津瑜教授就消防组织的性质、民间用火的情况、社会史研究的史料批判、消防政策与政治资本的关系、消防组织的其他职能等话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本次活动是世界历史研究所古代中世纪史研究室2023年系列讲座第二讲,由胡玉娟研究员主持,来自世界历史研究所古代中世纪史研究室及国内多所高校和科研机构的学者和学生参会,并参与讨论。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 任易凡供稿,刘津瑜审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