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日本政治中元老的协调功能
2013-08-05
[首发]
张艳茹
(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历史研究所 副研究员 )
“近代日本的元老政治”是我这几年一直在做的一个课题。“元老”是日本对近代几位特殊政治人物的称谓。能不能成为元老的重要标志是,是否接受过明治天皇赐予的“元勋优遇”之诏或大正天皇即位时颁赐的“匡辅大政”的诏敕,以及能否参与奏荐后继内阁首相。近代日本先后受此礼遇的共有伊藤博文、山县有朋等九人。他们大多担任过内阁首相等要职,在离开政治一线后仍发挥政治影响力。尽管如此,“元老”并不是一种官职,在制度方面也没有任何规定。
近代日本在政治方面经过不断地学习和摸索,制定和颁布了《大日本帝国宪法》,建立了具有日本特色的明治宪法体制。尽管建立了宪法体制,但在实际政治运作中,没有法律和制度依据的元老,却能通过各种手段影响宪法体制内的权力机关,在具体政治运行中起到了重要的协调功能。
难么元老为何能够影响各权力机关并起协调作用呢?首先应该指出的是近代日本的明治宪法体制本身缺乏一种有效的政治协调机制。
在明治宪法体制中,由于有天皇这一特殊权力主体存在,造成其各辅弼机关权力的不完整和相互间特殊的权力制衡机制。
近代日本明治宪法体制是在错综复杂的形势下,协调各方意见,平衡各种势力的基础上建立的。在制定和审议宪法、建立和稳定立宪政体的过程中,不得不顾及自由民权派、藩阀、宫中等各势力的要求。在这样的背景下制定的《大日本帝国宪法》和据此建立的明治宪法体制,既吸收了西方宪政思想,又结合了日本自身的政治文化传统,将主权在君的国体与以限制君权为目的近代资本主义性质的立宪政体结合起来,形成了一种混合的气质。宪法规定天皇总揽统治大权,但不具体施行,具体实施者是各辅弼机关。同时,在日本的政治文化传统中,天皇是作为“神”存在的,为保持其“神圣性”,天皇尽量避免直接作出政治决策,从而也就不会承担决策失误的责任。因此,在实际政治运作中,天皇并不直接指导其辅弼机关的活动,而是通过元老、枢密院等宪法体制外和宪法体制内的各种咨询机关了解政情并在他们的建议下做出判断。这种体制上的特点就为元老等宪法体制外势力的产生和存在提供了前提条件。
在明治宪法体制之下,内阁、议会、军部之间互不直接负责,均直接对天皇负责。它们虽然是宪法体制内的权力机关,但并不掌握完全的行政、立法、军事等大权,在宪法中的地位均是天皇权力的代行机构。与欧美等国各权力机构间的分立和相互制衡不同,日本形成了一种特殊的复合制衡机制,既包括各成员之间基于平等的法律地位上形成的横向制衡,又包括由于天皇的特殊地位所形成的纵向制衡。纵向制衡包括两个层次,一个是天皇与每个成员之间的单线制衡关系,一个是天皇与其中任何一个成员一起,对另一个成员的联合制衡关系。
由于天皇这一权力主体存在,以及因这一主体的存在而形成的各权力机构间特殊的制衡机制,使明治宪法体制出现缺陷,即缺乏决策核心和各机构间有效的协调机制。一旦内阁、议会、军部等权力机关之间出现意见对立,就需要天皇做最终裁定,而天皇不会直接介入政治,只能通过元老等势力从中协调。元老等势力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这种协调机制的不足。
那么元老为何能够担当这种协调功能呢?主要凭借其自身积累的政治影响力及天皇的信任。近代日本的元老们都曾长期活跃在政治第一线,在政治活动中建立了卓越功勋,在政治领域拥有极广的人脉和庞大的势力。另外,明治天皇对伊藤博文等元老非常信任,因此颁赐了“元勋优遇”的诏敕,年轻的大正天皇即位时又给山县有朋等元老颁赐了“匡辅大政”的诏敕。天皇遇重大事务多会垂询于元老,这在近代日本政治中成为一种惯例。正是由于元老自身积累的政治实力和天皇的信任,使他们能够在天皇和各权力机关间起联络作用,同时又能够在各权力机关内部发挥影响力。
从近代日本的政治运作实践来看,19世纪末至20世纪20年代,当内阁、议会、军部间出现激烈的矛盾冲突时,元老尽量在各政治势力间寻找平衡点,起调节和维持均势作用。当这些权力机关内部出现问题时,元老也会出面协调。在这些权力机构中受元老影响最深的是内阁和军部。
元老的这种协调功能使日本上层政治运行保持了一定的稳定性,尽管各势力间有很多矛盾,但未发生危及整个体制的激烈冲突。但这种非制度的人为协调有一个后果就是,随着不同时期元老政治影响力的不同,协调能力也有很大差别,这就对政局的稳定产生了很大影响。后期伴随着有实力的元老逐渐去世、元老与天皇间信赖关系的弱化、元老自身影响力的变弱,这种调停功能不断减弱。30年代军部强力崛起时,最后的元老西园寺公望已难以对政界产生有效影响,当时日本政界上层的混乱和失控与缺乏有效的政治协调机制有关。
应该说在制度自身存在不足的情况下,元老的出现和存在是有一定积极意义的,他们在一定时期为政治的平稳、顺畅运行起到了重要作用。但从国家政治发展的长远大计看,不是从政治制度上进行补完,而是依靠某几个实力人物来维持政治稳定是很困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