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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历所俄罗斯东欧史研究室学术报告纪要
2019-04-19
2019年4月9日,世界历史研究所俄罗斯东欧史研究室在本所九楼会议室举办学术报告会,由刘凡作题为《谈谈东欧国家的去集体化问题》的学术报告,鲍宏铮主持。
东欧剧变后,东欧各国在各领域展开私有化进程,农业领域也不例外。农业领域的私有化也被称为去集体化,其主要内容为进行土地改革,实现农地、非农地资产的私有化。根据东欧各国的实际情况,土地、资产的归还方式主要有物归原主、人均分配、给付赔偿劵三种方式。
去集体化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改善既有的土地结构、发展私营农场、提高农业生产力,但在实际运作中,东欧各国的去集体化程度差别很大,原有集体农场的经营状况、个人退出成本、宏观经济环境和市场的完善程度、风险预期等因素起了主要作用。
土地私有不会自动产生私营农场,私人拥有、经营土地不是私营农场。东欧各国的去集体化,造成了土地严重的碎片化,而高昂的重组成本又阻碍了土地的规模经营,对东欧农业造成了严重影响。
针对去集体化的弊端,东欧各国也在采取措施,积极应对。如匈牙利出台国家土地基金政策,旨在帮助形成基于生态与经济效益基础上的合理农地利用,帮助建立以家庭为基础的合理农业生产结构,协助土地整理活动,负责国有土地和林地的统一管理。此外,国家土地基金将面积小、地形差的土地购买过来或进行交换,从而进行土地整理,因此,那些不愿意从事农业却又拥有土地的人可以把自己的土地卖给土地基金会,这在事实上出现了土地的重新集中。
对东欧国家的去集体化问题进行研究,可以探讨总结其经验教训,也有益于对相关问题的进一步深入研究。
报告结束后,由鲍宏铮做总结,与会人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
(俄东室刘凡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