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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泓:从中日之间国书称谓看日本自我意识的变化

2021-04-23

(来源:《东亚变迁与周边世界》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20年12月)

 

  在古代东亚地区很早就形成了以中国为中心的朝贡册封体制,对于这种朝贡体制,学术界进行了多年的研究和讨论,从不同角度提出了诸多的概念,笔者在程妮娜 、宋成有  的基础上进行了补充、归纳、总结,主要有以下几类:

  (一)中国的世界秩序说:是美国学者费正清提出, 在讨论以中国为中心的、等级制的中国对外关系时,将与古代中国有较为密切关系的国家、民族划分为三个大圈:汉字圈、内亚圈、外圈。所有这些中国以外的国家和民族,在理论上都应该向“中央之国”的天子朝贡。但在事实上,这种理论往往不被遵守。中国的世界秩序只是中国一方的天下观念,只是一种标准,一种理想模式;

  (二)册封体制说:是日本学者西岛定生提出的, 认为以中国王朝与周边国家之间的册封体制,是中国国内秩序体制的外延部分,册封国与中国王朝具有君臣关系,但中国皇帝对其没有统治权。古厩忠夫、 堀敏一、 孙进己、 张博泉、 莫翔、 宋成有、 韩国全海宗  等持类似观点;

  (三)华夷秩序说:是日本信夫清三郎提出的概念, 认为中国与周边国家、民族形成了以中国为中心的国际秩序,存在宗主与藩属的关系,以“礼”区别“华”与“夷”。类似的观点有安部健夫、 何芳川、 台北高明士、 张启雄、 栗元朋信、 藤间生大、 谷川道雄;

  (四)天朝礼治体系说:是澳学者黄枝连提出的概念, 认为以天朝(中国封建王朝)中心,建立中国和周边国家地区之间、周边国家之间的双边和多边关系。以礼仪、礼义、礼治主义为运作形式的一种秩序,这一秩序的维持和发展,由天朝(中国封建王朝)来推进。

  (五)中华帝国朝贡贸易体系说:是滨下武志提出的概念, 认为亚洲区域内的各种关系,是在以中国为中心的朝贡关系、朝贡贸易关系中形成的,这种关系是历史上形成的,连接亚洲各国各地区的内在纽带。他强调地域经济圈的作用,他的理论主要是用于中华朝贡贸易体系解体东亚进入近代亚洲经济圈的研究。

  这种朝贡体制,是建立在各国经济、文化的密切交往的基础上的,是建立在各国已经形成的大体相同的共同文明的基础上的。因此,这一朝贡体制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各国之间经常的经济、文化交流关系,及以学习吸收中国先进文明为主的一种一边倒的关系。正是这种以中国为核心的相互吸引,凝结成了东亚朝贡册封体系。二是周边各国对中国保持一种形式上的朝贡、册封关系,这种关系首先是由中国文明的先进地位所决定的,其次也是因为中国的文明先进,已经建立起比周边国家远为庞大的国家有关。三即这种朝贡、册封基本上只是一种形式上的臣属,而不体现为真正的臣属。当然这并不排除在个别时期、对个别国家的真正统治。这种关系的基本转变表现在:中国基本上不干涉朝贡国家的内政,不干涉朝贡国家的外交,没有实质性的经济贡纳要求。因此,东北亚朝贡体制基本上是一种平等互利的关系,但它处于当时历史条件下,仍与今天各经济文化圈中不论大国、小国、一律平等的关系有所不同,仍保持了一定的不平等关系,这在当时也是必要的。”

  凡加入这一朝贡体制的国家、民族,基本上都具备这些基本的特点,形成了大体上相同的关系。但是,加入这一体系的各国、各族由于他们距离中国的远近不同,经济、文化的依附程度也各不相同,同时由于他们不同时期的不同国力,和中国的朝贡册封关系也只是基本上一致,都仍有各种不同的关系。

  在东亚册封体制中,日本的地位极为特殊,与朝鲜在东亚朝贡册封体系中的地位完全不同,它是处在中国历代王朝册封体制的边缘层面中。

  从历朝中日之间的国书往来,可以看出日本在东亚朝贡册封体系中自我意识的变化和地位的认知。

邪马台与“亲魏倭王”

  《汉书·地理志》记载有百余倭人小国,倭奴国是其中之一。据《后汉书·东夷列传》记载:“光武帝建武中元二年(57年)春正月,奴国奉贡朝贺,使人自称大夫,倭国之极南界也,光武赐以印授。”这是中日两国交往的最早记录。1784年,在日本北九州地区博多湾志贺岛,出土一枚刻有“汉委奴国王”五个字的金印,可以这一记载相印证。这一枚金印作为中日两国最早交往的证明,成了日本国宝。对其真伪,中日学者有不同看法,但与国内出土的“滇王之印”、“广陵王玺”对比,可以看出它们形制、大小、质地相似,字体以及文字的雕刻法几乎同出一辙,稍微有点不同的是“汉委奴国王”、“滇王之印”是蛇纽,而广陵王玺是龟纽。 可以确认其并非伪造。

  邪马台国是由30余个倭人国家组成。邪马台国与魏建立了友好往来。据文献记载,自魏明帝景初二年(238)后 ,邪马台国派到魏戍带方郡的使节前后达4次 。魏国也曾两次遣使至邪马台国,封卑弥呼为亲魏倭王,授以金印、紫绶,封其大臣为率善中郎将等职,并赐以锦绢、铜镜、珍珠等。

  《三国志·魏志》记载:“景初二年(238年)六月,倭女王遣大夫难升米等诣郡(带方郡),求诣天子朝献,太守刘夏遣吏将宋诣京都。其年十二月,诏书报倭女王”。

  魏明帝敕诏书如下:

  “制诏亲魏倭王卑弥呼:带方守刘夏遣使送汝大夫难升米、次使都市牛利奉汝所献男生口四人,女生口六人,班布二匹二丈,以到。
汝所在逾远,乃遣使贡献,是汝之忠孝,我甚哀汝。今以汝为亲魏倭王,假金印紫绶装封付带方太守假授汝。其绥抚种人,勉为孝顺。汝来使难升米、牛利涉远,道路勒劳,今以难升米为率善中郎将,牛利为率善校尉,假银印青绶,引见劳赐遣还。今以绛地交龙锦五匹、绛地约粟罽十张、蒨绛五十匹、绀青五十匹,答汝所献贡直。又特赐汝绀地句文绵三匹、细班华罽五张、白绢五十匹、金八两、五尺刀二口、铜镜百枚、真珠、铅丹各五十厅。皆将封付难升米、牛利还到录受。悉可以示汝国中人,使知国家哀汝,故郑重赐汝好物也。(《三国志·乌丸鲜卑东夷传》)

  魏明帝的诏书,是中日建立朝贡册封关系的最早和最珍贵的资料。据《三国志·魏志·倭人传》载,魏明帝时曾封邪马台国王卑弥呼“亲魏委王,假金印紫缓”。然而,中国王朝对外赐予封号一般都采用二断的称呼,如“汉·匈奴·左贤王”,由此,“倭奴国”便成为一个不能完全等同于《魏志·倭人传》中“奴国”的名字。至於说邪马台国究竟在日本的何处,目前有两种学说相持不下。一种是九州岛东北部说,另一种是近畿(奈良一带)说,至今仍无决定性的证据。

“天子”、“天皇”称谓的转变

  日本推古天皇朝时期,通过朝鲜半岛大量移植中国文化,中国的儒学、新的科学技术传入日本,使日本统治者接受了中国的华夷之别思想,开始学习模仿中国帝王的天下观,以“华夏”自居,把新罗、百济、渤海及中国的其他少数民族视为夷狄,认为自居是中国之外的“小天下”、“小帝国”,平等意识觉醒,希望与中国展开平等自主的外交。

  日本对中国持有平等意识的开端是日本使者递交给隋朝的国书。“倭五王" 的时代,推古天皇的外甥圣德太子(574-622年)进行国政改革。模仿、利用中国王朝的政治观念,改“大王”的称号为“天皇”,此称号沿袭至今。646年1月1日,孝德天皇发布 《改新之诏》, 实行政治经济改革,对唐朝制度进行全面引进和模仿。从这个时代起,日本天皇逐渐被赋予神格权威。

  日本推古帝八年,摄政厩户太子首次向隋朝派出使节。据《隋书·倭国传》记载:

  “开皇二十年(600年),倭王姓阿每,字多利思北孤,号阿辈鸡弥,遣使诣阙。上令所司访其风俗。使者言倭王以天为兄,以日为弟,天未明时出听政,跏趺坐,日出便停理务,云委我弟。高祖曰:‘此太无义理。’于是训令改之。”

  隋书并没有记载倭使节的名字、墓顶、所献方物的名称。但询问了倭国的情况。认为“此太无义理”“训令改之”。

  日本圣德太子摄政,先后四次遣使入隋。其中公元607年和608年日本两次使节为小野妹子。

  据《隋书》卷八十一《东夷传·倭》记载:

  “大业三年,其王多利思北孤遣使朝贡。使者曰:‘闻海西菩萨天子重兴佛法,故遣朝拜,兼沙门数十人来学佛法。’其国书曰‘日出处天子至书日没处天子无恙’云云。帝览之不悦,谓鸿胪卿曰:“蛮夷书有无礼者,勿复以闻。”

  日本使者给隋炀帝的国书说:“日出处天子至书日没处天子无恙”,称日本君主为“日出处天子”,称隋朝皇帝为“日没处天子”。隋炀帝极为不悦,认为倭王应该持臣礼而非同等国家的君礼。对鸿胪卿说:“蛮夷的书信如果有无礼的,就不要拿来给我看了。”但并没有拒绝倭的国书,也没有不许其前来朝贡。隋炀帝对倭自称“天子”表示不满,所以派裴世清赴倭时,所携带的国书开始即称:“皇帝问倭王”,将倭放在低于皇帝的位置,认为倭是其藩属国。

  据《日本书纪》记载,国书内容如下:

  於      “皇帝问倭皇,使人长吏大礼-苏因高等至具怀.朕钦承宝命,临养区宇.思弘德化,覃被含灵.爱育之情,无隔遐迩.知皇介居海表,抚宁民庶,境内安乐,风俗融合,深气至诚,远修朝贡.丹款之美,朕有嘉焉.稍暄,比如常也.故遣鸿胪寺掌客裴世清等,旨宣往意,并送物如别。”

  这份国书在中国史籍中没有记载,是日本保留下来的第二份珍贵的文献资料。日本方面对隋朝皇帝的不满虽然有所觉察,但仍不肯让步,第二次派往隋朝的使节所携带的国书,开头的称谓改成了“东天皇敬白西皇帝”。

  据日本書紀记载:

  “爰天皇聘唐帝,其辞曰:‘东天皇敬白西皇帝.使人鸿胪寺掌客裴世清等至,久忆方解.季秋冷薄,尊何如?想清悆.此即如常.今遣大礼苏因高、大礼乎那利等往.谨白,不具.’”

国书中出现天皇称呼,用东对西,天皇对皇帝,不卑不亢,对隋继续保持对等的礼仪,日本天皇欲与中国统治者平起平坐的决心可见一斑。

“天宝争长”事件到“上国”心态自居

  日本自南朝时期开始,就想染指朝鲜半岛,公元413-502年,先后13次向东晋、宋、梁各朝遣使朝贡,请求册封。除了要求册封倭王之外,还提出了册封都督朝鲜半岛百济、新罗,任那等地的要求,被宋一一拒绝。663年,唐、新罗联军与日本、百济联军在白江口展开激烈水战,以唐罗联军大胜而告终,日本欲染指朝鲜半岛的愿望落空。白江口之战奠定了东亚局势的新格局,百济灭亡,日本全面撤出朝鲜半岛,自此之后直到900多年后丰臣秀吉执政,再也没有染指过朝鲜半岛,但它并没有放弃对朝鲜半岛的扩张计划。

  唐代对外关系发展到鼎盛时期,日本以空前的热情吸收引进中国的先进制度和文化,在借鉴中国文化的基础上,进行了大化改革,并始终力图保持“独立、自主、对等”的外交方针。 这有悖于东亚朝贡册封体系的内在关系。为了提高自己的地位,日本围绕外交礼仪问题与唐召开周旋。比较突出的事件即“天宝争长”事件。

  “天宝争长”事件是发生在天宝12年(753年)的元旦朝贺仪式上,日本与新罗之间的位次之争。关于这次事件,中国和朝鲜半岛史书都没有记载,仅见于日本史籍《续日本纪》、《大日本史》。

  《续日本纪》收录了大伴古麻吕归国后的奏文,记载了当时的情况。

  “大唐天宝十二载(753年),岁在癸巳,正月朔癸卯,百官诸蕃朝贺,天子于蓬莱宫含元殿受朝。是日,以我次西畔第二吐蕃下,以新罗使次东畔第一大食国上。古麻吕论曰:‘自古至今,新罗之朝贡大日国本久矣,而今列东畔上,我反在其下,必不合得。’时将军吴怀宝见知古麻吕不肯坐,即引新罗使次西畔第二吐蕃下,以日本使次东畔第一大食国上。”

  《大日本史》中亦有类似的记载:

  “莱宫含元殿。是日,使清河等列西畔第二,在吐蕃下,新罗使东畔第一,在大食国上,古麻吕不肯就坐,谓掌客曰:‘新罗者,我属国也,其使者不当在我邦之上。’廷争之,唐人不能夺,改以清河等坐东畔第一,引新罗使次西畔第二吐蕃下,以日本使次东畔第一大食国上。”

  对此事的真伪,学术界存疑, 在《大唐开元礼》中对皇帝受朝贺时蕃国的座次做了严格的规定,不会因古麻吕的个人意见随意变更。类似的事件也有发生,如突厥使者与苏禄使者之争,是经过“中书门下及百僚议”才最终决定。而日本与新罗争位,由殿值将军吴怀宝随意调换,不符合规制。如果是真实的,没有道理中国史书中记载突厥等的争位事件,却不记载日本与新罗的争位事件。对此只有二个可能:一是为不影响朝贺仪式正常举行,而不得已为之。二是,日本为了抬高自己的地位而杜撰。本文暂不讨论此事的真伪,而是从这个事件中可以看出日本对自己在东亚朝贡册封体系中地位和名分是非常的看重。

  天宝争长事件,反映日本出对朝鲜半岛三国的态度,他自认是朝鲜半岛国家的“上国”。在《日本书纪》中有许多关于朝鲜半岛各国向日本称属进贡及日本以“上国”的身份干预朝鲜半岛事务的记载。如《日本书纪》应神天皇三年条曰:“东虾夷悉朝贡,即役虾夷而作厩坂道”。应神天皇七年条曰:“高丽人、百济人、任那人、新罗人,并来朝”。 《续日本纪》中也多次记载了日本因新罗使节身份低微而谴责新罗的事件。

  安史之乱导致的东亚地区秩序的崩溃,唐朝无力顾及新罗,日本获得进攻新罗的绝佳时机。日本淳仁天皇时期的权臣藤原仲麻吕提出并积极主持推动“新罗征讨计划”,日本也为实施这一计划进行了周密的部署。

  据《续日本纪》记载:

  “淳仁天皇天平宝字三年(公元759年),(藤原仲麻吕下令)造五百艘,北陆道诸国八十九艘,山阴道诸国一百四十五艘,山阳道诸国一百六十一艘,南海道诸国一万五艘。并逐闲月营造,三年之内成功,为征新罗也。”

  为了计划的顺利进行,日本积极拉拢渤海,与其展开了密切的交聘活动。“新罗征讨计划”虽最终未能实施,但对日本与周边国家和民族的交往产生一定的影响。

  渤海国(698-926年),是中国古代历史上的一个以靺鞨族为主体的政权,包括夫余、沃沮及靺鞨诸部等多民族,是当时隶属于中国唐朝的一个地方民族政权和属国。其范围相当于今天中国东北地区、朝鲜半岛东北部及俄罗斯远东地区的一部分。其民族是由汉化的粟末靺鞨和高丽遗民融合而成。

  据统计,从大武艺仁安八年(727年)——末代王大諲譔十三年(919年),渤海共派遣赴日使团34次,间隔最短一年,最长十二年,平均五年一次。日本遣使赴渤海回聘共十三次。

  渤海赴日本的使团规格主要以拨号靺鞨各族的首领、渤海政权的高官为主,大使在四品以下,与赴唐大使以世子君王、王弟、王子担任明显不同,基本上是属于平等的交往。

  日本对渤海的态度则不同,对渤海更是按下臣对待。渤海使团到达日本后,日本沿用遣唐使的规则,只准其中部分人员入境,其他的都留在陆地。并要求渤海使团到达日本登录以后就由该地官员上报日本朝廷。日本朝廷派存问史、领客使,有时一人身兼二职,到渤海使团处验证使团身份、人数和赴日的目的,并检验国书有无违例,以及信物货品等。国书格式、言辞如果不符合日本朝廷的要求,日本朝廷就称作为“违例”而拒收。使团身份不明或者非国家正式代表则拒绝接待,遣送回国。验证妥帖以后上报日本朝廷准许若干人进京,从登陆到进京需要几个月甚至半年不等,入京后安置鸿庐馆,等待参加贺正。正月初一。渤海大使率领使团拜见天皇,实现两国交聘的仪式。

  渤海与日本的国书中,主要是对渤海国书的“违例”和所谓“聘期”之争。

  渤海和日本国书的“违例”之争,见天平胜宝五年(公元753年)孝谦天皇致大钦茂的国书,原文如下:

  (孝谦)天皇敬问渤海国王:联以寡德,虔奉宝图,亭毒黎民,照临八极。王僻居海外,遣使人朝,丹心至明,深可嘉尚。但省来启,无称臣名。仍寻高丽日记,国平之日,上表文云:族惟兄弟,义则君臣。或乞援兵,或贺践。修朝聘之恒式,效忠款之恳诚。故先朝善其贞节,待以殊恩,荣命之隆,日新无绝。想所知之,何假一二言也。由是,先回之后,既赐敦书,何其今岁之朝,重无上表?以礼进退,彼此共同,王熟思之。季夏甚热,比无恙也。使人今还,指宣往意,并赐物如别。

  通过国书表达了日本希望渤海向其称臣纳贡的愿望,并对渤海未向日本递交国书进行了指责,“由是,先回之后,既赐敦书,何其今岁之朝,重无上表?”。说明日本以“上国”自居的姿态,将渤海视为臣属的政治心态。

  “国书之争”中的典型事件是771年渤海第七次遣日使壹万福被迫修改国书事件。原文如下:

  夫为臣之道,不违君命,是以不误封函,辄用奉进。今为违例,返却表函,万福等实深忧栗,仍再拜据地而泣,更申君者,彼此一也,臣等归国,必应有罪。今已参渡在于圣朝,罪之轻重,无所敢避。庚子,却付渤海国信物。丙午,万福等修改表文,代王申谢。

  (光仁)天皇敬问高丽国王。……爱泊神龟四年(圣武天皇神龟四年),王之先考左金吾卫大将军渤海郡王遣使来朝,始修职贡。……今省来书,顿改父道日下不注官品、姓名,书尾虚陈天孙僧号。远度王意,岂有是乎?近虑事势,疑似错误。故仰有司,停其宾礼。但使人万福等,深悔前疚,代王申谢。……又高氏之世,兵乱无休,为假朝威,彼称兄弟。方今大氏,曾无事故,妄称甥舅,于礼失矣。后岁之使,不可更然。若能改往自新,实乃继好无穷耳。

  史料详细记载了渤海使臣壹万福修改国书的原因及经过。光仁天皇指责渤海国书格式不规范“不注官品、姓名,书尾虚陈天孙僧号”,“今省来书,顿改父道日下不注官品、姓名,书尾虚陈天孙僧号。远度王意,岂有是乎?”大钦茂在书尾使用“天孙”称谓,带有僭越日本天皇政治地位色彩,向日本表达渤海与日本对等的立场。在大钦茂统治后期渤海与日本的国书中体现更为明显。如不遵守日本国书体例规范,国书或者以口述方式向日本传达,使用“甥舅”、“兄弟”等关系称谓,频繁使用“朝聘”、“供奉”、“拜奉”等礼节性词汇,绝口不提“君臣”称谓等等”。

  渤海与日本的“聘期之争”,主要是以六年为一期,还是以十年为一期。渤海希望频繁往来以从朝贡中获得经济利益,而日本既想保持上国的尊严,又不甘于承受越来越大的经济负担,所以不断地变更聘期,产生了“聘期之争”,反映了“朝贡外交”下两国间政治关系与经济利益的矛盾。

  对此,日本史料《类聚国史》和《类聚三代格》均有明确记载:

  “桓武天皇延历十七年(公元798年)致渤海王大篙磷书尹间以六岁,远近合宜。”

  “嵘峨天皇弘仁十四年(公元823年),渤海使高贞泰等还,更改前例,告以一纪(十二年为一纪)。”

  日本与渤海的交聘仪式,基本上是重演日本遣唐使在唐朝的见面仪式。说明日本已经开始试图分割中国中原王朝的势力范围,在朝鲜半岛确立自己的宗主国地位,并试图在东亚地区建立与中原王朝并行的朝贡册封体系。

“日本国王”与“大蒙古皇帝”

  九世纪中叶,庄园制在日本兴起,班田制名存实亡,天皇失势,伴随着摄关政治到院厅政治的变迁,军事上武士团崛起成为左右政局的决定性力量。在藤原氏掌权时,日本文化繁荣发展,摆脱了对中原文化的依赖,开始对中原王朝说不,无意与宋建立交聘关系,宋朝与日的国书往来并不都是通过官方派遣使节来送达,而是利用日本来华僧人和商人或中国赴日的商人和僧侣来传递的。

  蒙古族兴起,成吉思汗建立了大蒙古帝国。1259年迫使高丽投降。为了怀柔高丽,一改过去的武力威胁,采取了宽和仁厚的政策。蒙古和高丽的关系也发生了改变。1273年,蒙古改国号为元,入主中原,改变了过去的华夷体系,角色发生了互换,变成“以夷治华”。这时欧亚两大洲的国家基本与蒙元王朝交好,高丽也实际上被完全控制,成为了元朝的一个藩属国。只有日本未与元通好,独立于蒙元王朝的势力范围之外。1265年高丽人赵彝向忽必烈进言,日本与自汉唐以来就与中国有来往,可以遣使与日本通好。于是,忽必烈开始试图以高丽为中介与日本建立往来。

  忽必烈诏谕日本,起初并无以武力征服的意图,他只是想通过互派使臣来建立两国的友好关系。从国书的内容可以证实这一点。其文书如下:

  上天眷命 大蒙古国皇帝奉书

  日本国王。朕惟自古小国之君,境土相接,尚务讲信修睦。况我祖宗,受天明命,奄 有区夏,遐方异域,畏威怀德者,不可悉数。朕即位之初,以高丽无辜之民,久瘁锋镝,即令罢兵,还其疆城,反其旄倪。高丽君臣,感戴来朝,义虽君臣,而欢若父子。计王之君臣,亦已知之。高丽朕之东藩也。日本密迩高丽,开国以来,亦时通中国,至于朕躬,而无一乘之使,以通和好。尚恐王国知之未审。故特遣使持书,布告朕志,冀自今以往,通问结好,以相亲睦。且圣人以四海为家,不相通好,岂一家之理 哉。至用兵,夫孰所好。王其图之。不宣。

  至元三年八月  日

  忽必烈在诏书中强调,高丽与元名为君臣,实则亲如父子。而日本与高丽睦邻相接,却未派过一次使臣,未曾与元建立通好关系。因此,今特派使臣传达忽必烈欲建立睦邻友好关系的意愿希望日本效法高丽,举国来朝,以通和好,“圣人以四海为一家,不相通好违背一家之礼”,并表示,不希望用武力来解决问题。

  国书以“大蒙古国皇帝奉书日本国王”起笔,与“高丽朕之东藩也”相区别,对日本国王给与了极大的尊重及平等的地位。委婉地劝说日本,希望其效法高丽,

  举国来朝,而不要向高丽一样被占领,成为藩属。

  国书因天气风浪原因,时隔一年才送到日本大宰府。在忽必烈诏谕日本的过程中,高丽人充当了重要的向导作用。但因高丽担心如果蒙古与日本不能建立友好外交,两国之间一旦开战的话,必将会给高丽带来各方面的负担。因此,在几次的出使活动中,高丽采取了调停的策略,一方面对蒙古告以海道远征的危险,另一方面对日本劝其速与蒙古通好。 天皇朝廷在紧急讨论了近五个月,最终以“书辞无理,不能接受”为由退回了忽必烈的国书。1266 年至1273 年,忽必烈先后六次派使臣持诏书到日本,但始终未得到日本方面的回应,决定东征日本。

  忽必烈先后二次东征日本,1271年史称“文永之役” 、1281年史称“弘安之役”,这两次东征被日本合称为“蒙古来袭”。对于元东征失败的原因,多归咎于天气原因“大风雨”、骑马民族不善海战、蒙古统帅刚愎自用、一意孤行、指挥不利等等。大多是从元军角度出发,实际上元东征,不仅是元与日本之间的战争,是涉及东亚三国的历史事件,应从元、日、高丽三方面分析战争失败的原因,高丽在其中的因素不容忽视。元朝东征日本的战争,给东亚三国都带来了深远的影响。就日本而言,动摇了镰仓幕府的统治,使地方守护和倒幕势力在各地兴起,导致镰仓幕府最终灭亡。

“准三后”、‘日本国王’、“日本国臣”与“上邦”

  14世纪后期,明朝建立,在东亚地区重新构建了新的朝贡册封体系,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宗藩体系”,朝鲜与明朝的宗藩关系是东亚朝贡册封体系中最具有代表性的。日本也结束了若即若离的游离状态,重新加入到朝贡册封体系之中。

  日本还处于南北朝时期,有醍醐天皇代表的南朝、持明天皇代表的北朝和支持北朝的幕府将军足利义满。明朝与日本、朝鲜之间国书中称谓、年号及受封国王印的变化,可以折射出这一时期册封体系的真实状态。

  此时,倭寇正在把掠夺中心从朝鲜半岛转移到中国沿海,形成了多个较大的倭寇集团,多次侵扰沿海,形成海患,为确保东南地区的治安,1369 年(明洪武二年,日本北朝后光严天皇应安二年、南朝长庆天皇正平二十四年)明王朝派使臣杨载一行赴日交涉,传递明洪武帝国书,文中曰:

  “……向者山东来奏,倭兵数寇海边,生离人妻子,损伤物命。故修书特报正统之事,兼谕倭兵越海之由。诏书到日,如臣,则奉表来廷;不臣,则修兵自固,以应天修,永安境土。如必为盗寇,朕当命舟师扬帆诸岛,捕绝其徒,直抵其国,缚其王,岂不代天伐不仁者哉。惟王图之。” (《明实录》“洪武二年二月辛未”记载)

  国书向日本国君通告了中国已经改朝换代,并针对“倭兵”抢劫中国沿海提出严重警告,要求日本臣服。指责日本既不通好,有纵容倭寇为患。日本此时国内分裂,南北对峙,南北朝廷均自顾不暇,而国书中的“如必为盗寇,朕当命舟师扬帆诸岛,捕绝其徒,直抵其国,缚其王”,更是触怒了怀良亲王,杀使者5人,囚禁正史杨载等三月余,才放其归明。为了海防的安全,明洪武帝再次派遣赵秩出使。日本南朝怀良亲王基于国内战争的需要,于1371 年向明王朝派出使臣“修好”。此为日本朝廷为重新加入朝贡册封体系发出的试探。1381年,怀良亲王再次前僧如瑶赴明供方物,朱元璋因其没有递交国书而却贡,并指责质问怀良亲王“肆侮邻邦,纵民为盗”。

  怀良亲王针对明太祖发兵讨日的威胁,回了一封态度极其强硬的国书。国书全文如下:

  臣闻三王立极,五帝禅宗;唯中华而有主,岂夷狄而无君?乾坤浩荡,非一主之独权;宇宙宽洪,做诸邦以分守。盖天下者,乃天下之天,非一人之天下。臣居远弱之倭,偏小之国,城池不满六十,封疆不足三千,尚存知足之心,故知足长足也。今陛下作中华之王,为万乘之君,城池数千余座,封疆百万余里,犹有不足之心,常起灭绝之意。

  夫天发杀机,移星换宿;地发杀机,龙蛇走陆;人发杀机,天地反复。尧舜有德,四海来宾;汤武施仁,八方奉贡。臣闻陛下有兴战之策,小邦有御敌之图,论文有孔孟道德之文章,论武有孙吴韬略之兵法。又闻陛下选股肱之将,起竭力之兵,来侵臣境。水泽之地,山海之州,是以水来土掩,将至兵迎,岂肯跪涂而奉之乎!顺之未必其生,逆之未必其死。相逢贺兰山前,聊以博戏,有何惧哉!若君胜臣负,君亦不武;若臣胜君负,反贻小邦之羞。自古讲和为上,罢战为强;免生灵之涂炭,救黎庶之艰辛。年年进奉于上国,岁岁称臣为弱倭。今遣使臣答黑麻,敬诣丹墀。臣诚惶诚恐稽首顿首,谨具表以闻!

  从日本的怀良亲王回朱元璋国书,“乾坤浩荡,非一王之独权,宇宙宽洪,作诸邦之分守。盖天下者,乃天下之天,非一人之天下也。”可以看出他对明王朝的态度并非恭顺臣服,虽然对大明称臣,态度却及其傲慢。认为天下并非明一家的天下,有着欲与中国分庭抗礼的意味。

  朱元璋在与日本交涉的同时,采取了武力围剿倭寇和实施海禁两项措施。洪武十四年(1381年),朱元璋颁布禁海令“禁濒海民私通海外诸国”,洪武二十七年(1394年),再次颁布禁海令,扩大禁海范围,“寸板不许下海”。实际上明沿海商人被禁止一切海上贸易。

  明禁海令的颁布,使日本遭受了前所未有的打击,除劫掠走私以外,所以获得明朝商品的途径均被堵死。

  应永初(1392年),足利义满统一日本。为了改变这种局面,足利义满多次遣使赴明,意图建立联系,恢复贸易。1401年,足利义满派使者僧人祖阿及商人肥富赴明朝贡,并送国书给建文帝,要求建立国交,恢复贸易。其内容摘录如下:

  “日本准三后某,上书大明皇帝陛下,日本国开辟以来,无不通聘问于上邦,某幸秉国钧,海内无虞,特遵往古之规法,而使肥富相副祖阿通好献方物,金千两、马十匹、薄样千帖、扇百本、屏风三双、铠一领、筒丸一领、剑十腰、刀一柄、砚筥一合、同文台一个,搜寻海岛漂寄者几许人还之焉,某诚惶诚恐,顿首顿首,谨言

      应永八年辛巳五月十三日”

  在国书中,足利义满自称“准三后”,称建文帝为大明皇帝陛下,称明为上邦。并用“搜寻海岛漂寄者几许人还之焉”向明朝示好。国书末采用日本当时的年号。这表明足利义满并无向明称臣的想法,认为两国是处于对等关系。而明建文帝也不提胡惟庸、林贤事件中日本应负的责任,对倭寇侵扰,也只是轻描淡写一句“毋纵奸宄”。但要求足利义满奉明为正朔、遵守君臣之道等大义名分。 足利义满以盛大的仪式接待明赴日回访使,对明诏书焚香三叩,表示臣礼,跪坐拜读。从他与明廷交往过程中态度前倨后恭、国书自称“准三后”及交往的目的分析,因属于表面称臣,而非发自内心。

  随后建文帝遣使携国书出使日本,册封足利义满为‘日本国王”,班示《大统历》,命其奉正朔:“今遣使者道彝、一如,班示《大统历》,稗奉正朔,赐锦绮二十匹,至可领也。”日本接受了明朝册封,今后对明国书中理应书写明朝国号。但足利义满在给明朝的返回国书中,并未使用明朝国号。 可以看出足利义满并不认可明王朝给他的定位和名分,认为自己与明帝是处于对等关系的。

  应永十年(1403年),足利义满再次遣使赴明,希望借刚刚建立的册封关系签订贸易条规。因为不了解当时明内争的结果如何,分别给争位之中的建文帝和朱棣都准备了国书,让使者视何人为帝而呈上对应的国书(其实,1402年建文帝已败于朱棣)。国书中有“日本国王臣源”的字样, 说明日本接受了明所要求的臣属关系。1408年,足利义满死,其子足利义持遣使赴明送讣告。朱棣谥足利义满为恭献王,封足利义持为日本国王。而明王朝册封足利义持为日本国王以后,足利义持便中断了与明的关系。

  日本永享三年(1431年),足利义教决心恢复对明的朝贡册封贸易关系,命令组织五艘船队。任命入日明僧龙室道渊为正使,于永享四年(1432年)赴明。宣德八年(1433年),龙室道渊等人抵达北京,献方物和国书。国书称:日本国臣义教,用宣德年号奉明正朔。 国书中称“日本国臣义教”而非“日本国王臣义教”,一字之差,明确地表明了其奉明王朝为宗主国的态度,认可了自己为藩属、臣下的名分。因为只有明廷册封他为日本国王以后,他才可自称日本国王。义教即位以后,并没有上表请封,明朝廷也没有下诏,所以义教只能称“日本国臣”,而不能称“日本国王”。

  从明朝的17通对日国书皆称日本幕府将军为日本国王,使用明朝年号。 在日本对明国书中称明朝皇帝为皇帝陛下,自称日本国王或臣某。可以看出日本对明朝称臣并非真心实意,而是为了发展贸易所做的表面功夫。足利义满为了发展贸易,要求与明朝建立册封关系,态度前恭后倨。义持将军因倭寇问题中断了明日之间的册封关系;义教将军希望通过发展海外贸易来摆脱自己的困境,恢复了明日之间的册封关系。

1431-1548日本对明的贸易使团表

次数

出发时间

到达时间

规模

正使

备注

是否合规

第一次

1431年

1433年

5艘

龙室道渊

签订《宣德贸易条规》十年一贡,贡船不得超过3艘,使人不得超过300。代替《永乐条规》船2艘,人200。

第二次

1434年

1435年

6艘

恕中中誓

 

第三次

1453年

1453年

10艘、1200人

东洋允澎

 

第四次

1468年5月

1468年11月

3艘,300人

天与清启

 

第五次

1476年4月

1477年9月

3艘,300人

竺方妙茂

 

第六次

1483年

1484年11月

3艘

子璞周玮

 

第七次

1495年

1496年初

6艘

尧夫寿蓂

明孝宗命令今后只许日使50人进京

第八次

1509年

1509年

3艘,292人

了庵桂梧

 

1509年

1509年11月

1艘

宋素卿

 

第九次

1523年

1523年4月27日

3艘300余人

宗设谦道

 

1523年

1523年4月底

1艘,100余人

鸾冈瑞佐、宋素卿

 

第十次

1539年4月

1539年5月

3艘

湖心硕鼎

 

第十一次

1547年春

1547年5月

4艘,637人

策彦周良

贡期未满遣返

1548年6月

1548年

   

差数月满贡期,特许提前携百人进京

注:明对日本贸易使团朝贡年限、船只数量、人员数量有明确规定,《永乐条规》规定船2艘,人200。《宣德贸易条规》规定十年一贡,贡船不得超过3艘,使人不得超过300。表中“是否合规”意为是否符合规定。

结  语

  纵观千余年的中日朝贡关系,与朝鲜、越南始终处于东亚朝贡册封体系内不同,日本基本上是游离在东亚朝贡册封体系之外,并一直就自己的地位、名分问题与历代中原王朝进行博弈、抗争,以确立自己平等独立的地位。

  国书中中日之间称谓的变化,体现了日本自我意识的觉醒和变化。从最初的自认臣属,到自我意识觉醒,追求平等自由,自称“天子”、“天皇”;再到以“上国”心态自居,日本一直在努力构建日本型的“华夷”秩序,以谋求取代中国的宗主国地位。力图保持与中国王朝的“对等”地位;日本对中国持有平等意识的开端是日本使者递交给隋朝的国书。意图构建独立的册封体系是从与渤海交聘开始,到丰臣秀吉时到达高峰,在周边建立起对朝鲜、琉球、阿伊努,甚至远及荷兰的“位阶制”性质的“华夷秩序”,确立了“再建中国”的基本策略。在日本民族文化内部也形成了强有力的“民族本体”核心,以此来确认并发展自己的文化。日本的“华夷论”成为近代日本发展的理论基础之一。

 

(注释略)

 

(孙泓,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历史研究所 副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