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华读书报》2022年3月23日第1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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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亚珂:劫后重生:1666年伦敦大火与城市重建

2022-04-01

伦敦大火纪念碑

  “随着夜幕降临,在角落里,在尖塔上,在教堂和房屋之间,一直到我们视力所及的城市的山顶上,都出现了非常可怕的、如恶魔般的烈焰,……所有的一切都同时燃烧着,烈焰发出可怕的噪音,屋梁燃烧殆尽倒下时发出炮火般可怕的声响。”如此恐怖的场景是皮普斯对1666年伦敦大火(Great Fire of London)的记录。塞缪尔•皮普斯(Samuel Pepys,1633─1703)是英格兰斯图亚特王朝时期的海军官员和日记作家,也是伦敦瘟疫、伦敦大火、英荷战争等重大历史事件的亲历者,他将自己于1660─1669年的见闻记录在了《皮普斯日记》中,该日记是历史学家研究这一时期的重要文献。自1666年9月2日开始,伦敦城内爆发了持续四日的大火,大火期间,皮普斯在伦敦城内奔走,并在日记中记录下来大火的经过。这场大火给伦敦城带来了极大的破坏,暴露出了既有的问题,也带来了重建的生机。

  9月2日凌晨,位于伦敦老城区布丁巷(Pudding Lane)的一间面包房失火。皮普斯的仆人简•博奇(Jane Birch)在凌晨叫醒了皮普斯并告知他火灾的发生,皮普斯认为着火的位置离他较远且火势不大,便又上床睡觉了。早晨七点醒来后,皮普斯被告知已经有300多所房子被看到的大火烧毁了,伦敦桥附近的鱼街就要被大火烧光了。他感到情形非同一般,来到伦敦塔的制高点,看到“桥那头的房子都在燃烧,桥这边和桥那边都有一场无穷无尽的大火……它已经烧毁了圣马格努斯教堂和鱼街的大部分地方。”皮普斯走到河边,雇了一条船,由伦敦桥下划过,所见是一片恐怖凄惨的大火。“可怜的米彻尔的房子,连同老天鹅酒店都烧掉了。火继续往前烧,我在那里的一会儿工夫,已经烧到了斯蒂尔院”,“每个人都争先恐后地转移财物,将其掷入泰晤士河或岸边的驳船中。穷人们在大火烧到他们的房子前都不舍得离开,以致最后仓皇逃入小船中,或是顺着水边的梯子逃命。”面对大火,皮普斯感到惊慌不安。

  3日,随着火势的蔓延,皮普斯自己也不得不开始收拾东西,准备搬离大火可能烧到的地方。4日,火势依旧凶猛,“好像整个天着了火,要烧到我们头上来。”5日,皮普斯目睹了前所未见的惨状:到处是大火,酒窖、硫磺等都在燃烧。他和几个朋友一道步行到市区,发现多条街道都成了灰烬。7日,大火终于结束,皮普斯“看到整个镇子都被烧掉了,圣保罗大教堂也惨不忍睹,所有的屋顶都倒塌了,教堂,还有大部分神庙都被烧毁。”

  在大火肆虐的四天里,皇家交易所、关税大楼、52家公司大厅、圣保罗教堂和87座教区教堂以及13200处房子等建筑遭到了极大的破坏,大约7万人无家可归。据学者托马斯•费迪安•雷德韦(T. F. Reddaway)在《大火后的伦敦重建》一书中的记述,此次伦敦大火共造成了1000万英镑的经济损失。这场大火是伦敦遭遇第二次世界大战德军大轰炸之前最严重的灾难。

  火灾发生后,民众关于起火原因的讨论从未停歇,有人认为是面包房的师傅在烤完面包之后没有关上炉门;有人认为是天主教徒为了削弱新教徒势力放火烧城;也有人认为是上帝对英格兰挑起战争的惩罚;还有许多人认为是外国势力发动袭击的结果,这种解读似乎具有合理性,因为英格兰与荷兰正在战争中,可能是荷兰人或与荷兰结盟的法国人纵的火,皮普斯在其日记中也写道:“尽管大火仍在肆虐,但人们普遍担心即将发生的入侵,当时外国人受到了极大的怀疑。”

  可以确定的是,大火是从面包房开始的。随后大火在伦敦城的迅速蔓延并造成极大的破坏则是由诸多的因素共同导致。1666年的夏天,伦敦炎热少雨异常干旱,“在经历了这么长时间的干旱之后,所有的东西都是易燃的”。此时的伦敦,圣保罗大教堂是最高建筑,周遭是鳞次栉比的低矮房屋,房子间距很小,街道狭窄;且城市大部分建筑材料是木材,门、地板、支柱等都是由木材建造;而在贫民区,焦油纸、稻草等材料也被用于房屋建筑。狭小的空间、易燃的建筑,加之东北风的助推,火势迅速扩大,瞬间蔓延到河岸的货仓和码头。

  与此同时,伦敦城不仅缺少救火用具,尚未建立完善的火灾应急机制,就连官方指令也难以得到人们全然的配合,这使得救火并不能快速有效展开。在当时,灭火所需要的供水管道不足,且下水道肮脏不堪、满是垃圾,不利于消防用水的调度;与此同时,为高层建筑(如大教堂)火情预备的梯子等物件也严重不足。面对凶猛的火势,“除非国王下令拆除房屋,否则没有什么能阻止这场大火”,然而,要下达拆除房屋的指令是困难重重的,皮普斯见证了伦敦市长的崩溃——“听到国王的口信,他像一个昏厥的女人一样喊道:主啊! 我能做什么呢? 我已经精疲力竭了。人们不会听从我的。”拆毁房屋需要协调一致的努力,而这种努力是几乎不可能实现的。“因为绝大多数人都想挽救自己的生命和财产。更重要的是,为了创造防火带,人们需要在自己的房子被火烧到之前就愿意牺牲自己的房子。”在17世纪末的英格兰,国王的统治受到法律约束,他的臣民在很大程度上受法律保护,尤其是财产,因此下令大规模先发制人地拆毁房屋是要冒相当大的风险的。但火势随着风势从东向西蔓延,进而威胁到威斯敏斯特。直到9月5日,国王派遣的士兵终于开始大规模的拆除工作,试图炸毁可能燃烧的房屋,皮普斯走向火场时发现房屋被炸毁,这对灭火起到了重要作用。除去消防工作对大火的抑制,天气的变化也使情况出现转机,东风减弱了并且出现了一些降雨。这样,火势终于被控制住了,慢慢地开始熄灭。

  大火之后,伦敦城在清理了火灾废墟后迅速将城市重建提上日程。1666年9月13日,国王查理二世就大火发表公告,这为城市重建指明了方向——“希望能看到一座比被烧毁的城市更美丽的城市,并能很好地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重建过程中,要对主要街道的宽度有所规定,同时必须提防一些匆忙搭建的、简陋的建筑物,因为有人会冒充是这些建筑物的所有人要求进行修缮,市长大人和其他人有权拆除这些建筑物。在大火中,砖和石头被发现不易燃烧,因此,所有的房屋都应该是砖或石头的,并且建议使用拱形的地窖。在泰晤士河的周边不得建造房屋,建造的应为装饰用的漂亮建筑物。酒坊、印染坊、制糖作坊和其他会使用到火、产生烟雾的商户应集中在某个地区。对整个土地进行调查,确保每个人拥有自己的土地。建议重建教堂,尽一切努力重建和扩建海关大楼。”随后在9月30日,重建伦敦城的原则是:“民众满意他们的土地,建筑商满意他们的建筑,贫穷者满意他们的火灾损失补偿;这座城市将建得富丽堂皇,街道宽敞,房屋没有火灾危险,土地能发挥最大效益;人们可以轻松地行走,办公室和街道保持干净舒适;公共基础设施增强,商店、仓库和码头更加便利。”

  随后,克里斯托弗•雷恩爵士(Christopher Wren)、约翰•伊夫林爵士(John Evelyn)、罗伯特•胡克(Robert Hooke)、理查德•纽考特(Richard Newcourt)、瓦伦丁•奈特(Valentine Knight)五位设计师陆续提交了自己的城市重建方案与城市规划图,议会面对诸多的设计方案,有三种选择的声音:一部分人认可雷恩的设计方案,建立新的城市格局——一个“充满宽敞的街道和宏伟的城市空间”的城市,以各种网格线系统和八角形广场分区,街道像车轮射轴一样,从广场辐射;一部分人倾向于维持先前的城市规划,只是将建材由木料改为砖石,降低火灾风险;另一部分则是中间派,建筑材料改为砖石,也适当扩建一些街道,但仍然保留原有的基础和地下室。决策者最终选择了折衷的办法,“在原有街道格局不变的前提下,尽可能改善市政设施、提高房屋建造质量、规定建筑的材料。”城市重建的规划事宜由议会和市政府负责,国王陆续任命雷恩、胡克、休•梅(Hugh May)、罗杰•普拉特(Roger Pratt)等人加入到城市重建测绘的行列中。

  1667年2月8日,《伦敦城市重建法案》(An Act for rebuilding the city of London)颁布,对重建进行了法律授权,法案指出:“为了更好迅速地重建和统一有序的管理,由国王授权,并经过全体上议院、下议院同意权威颁布。本法规定的规则和指示需得到有关各方的严格遵守,未来所有的建筑都应该遵循这里提到的方法。”该法案对房屋类型、街道宽度、建筑材料等都在有着详细的规定。修建房屋需要坚持规则性、一致性和优美性。“主要街道的住宅高度必须是四层;普通街道和街巷规定为三层;小巷规定为两层;面积较大、带有庭院和花园的房屋高度限制在四层”。建造房屋的材质必须是砖或者石头,对于必然会用到木头的窗框,也要使用不易起火的橡木。街道的宽度也进行了标准化的要求,街道宽度规定为14英尺(约4.27米),比原有街道宽出许多。1666年后的街道布局主要是对原来系统的恢复,但在容量上有很大提升。与此同时,根据法案规定,市政任命了一批监察员不时进行检查,如有发现不符合规定的重建行为,将会受到严厉的惩罚,并拆除不合格的建筑。

  城市重建的同时,相关保障机制也随之完善。大火对人身安全以及城市财产带来的巨大威胁也使得人们开始思考火灾保险制度完善的必要性。1680年,著名投资商人尼古拉斯•巴蓬(Nicholas Barton)和几位合伙人在伦敦交易所附近创立了“火灾保险公司”(the Fire Office),这是全世界第一个火灾保险公司,主要是为居住风险提供一些保障;随后,“互助会火灾保险公司”(The Friendly Society for Securing Houses from any Considerable Loss by Fire) 在1683年、“友好贡献者火灾保险”(The Amicable Contributors for Insuring from Loss by Fire) 在1696年相继成立,这些公司在火灾时向被保险人提供一定的资金以弥补他们的损失,火灾保险在英格兰普及开来。与此同时,伦敦第一个由保险公司控制的消防队也相应创立。为了提高救灾效率,巴蓬发明了火险标志,“将一种金属片制成的东西钉在被保险房屋的外墙上”。一旦发生火灾,消防队在到达火灾现场后可以迅速识别被保险房屋,从而优先救援。这极大促进了城市消防救灾水平的提高。

  伦敦大火不仅是对城市景观的破坏,也对伦敦市民的心理造成了极大冲击,城市重建后,伦敦当局对这次大火的警示意义高度重视,在1667年通过的法案规定“为了记录这次可怕的遭遇,应该在其火灾发生的附近设置一个黄铜或者石质的圆柱”。由雷恩和胡克设计的伦敦大火纪念碑由此产生,并保留至今。

  伦敦城的重建于1672年基本完成。重建后的伦敦城,砖石取代了木材成为建筑房屋的主要材料,住房条件得以改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有所完善,人口也得到了稳定快速的增长。与此同时,重建伦敦城时的迫切需求拉动了内需,从而振兴了英国经济。随后,在商业保险和防火制度的庇佑下,新建的伦敦迅速发展起来,很快便成为当时欧洲最大、最繁华的城市。

  伦敦大火以及随之而来的城市重建对城市公共医疗卫生的发展也有所推进。有学者认为,大火彻底切断了自1665年以来在伦敦肆虐的主要由老鼠身上的跳蚤引起的瘟疫,数量庞大的老鼠被烧死,连地窖中的老鼠也难以幸免,老鼠携带的致病跳蚤也被烧尽。重建后砖石结构的房屋也使得传播病菌的老鼠难以生存。同时,伦敦当局还对下水问题、和街道清洁等至关重要但管理不善的问题进行了治理,新建以后的街道变得清洁起来,下水道被埋藏于地下,同时也更利于排水。城市的卫生状况得到改善。

  伦敦的市民在经过这场大火后,科学精神也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发展。当代英国作家彼得•阿克罗伊德在《伦敦传》中提到:“1660年,皇家学会在伦敦成立,在大火之后开始寻找发生火灾和瘟疫这两场灾难的科学或客观原因。”在城市重建的过程中,人们也发现建设可以有多种方案,建造过程也需要考虑建筑材料、设计以及需要测量、建筑的技术等。这促进了伦敦人以理性的认识看待以往的灾难,一定程度上破除了在瘟疫期间表现出来的对上帝的过度虔诚和迷信。

  尽管1666年伦敦大火的烧毁了城市的多数地方,但其灾后的重建却促进了伦敦从中世纪城市向现代化城市的转型,这场灾难,迫使人们对过去中世纪城市建筑进行了反思,重建后的伦敦在防火防灾、道路通畅、公共卫生等方面都更加进步,城市管理也更加有序。大火之后的伦敦以一种崭新的姿态出现在了世人面前。

  当下,在伦敦纪念碑街和鱼街山交汇处的路口,伦敦大火纪念碑依旧矗立。纪念碑有311级旋转楼梯直通碑顶,在顶部可远眺伦敦金融城风光。眺望台的铁栏杆则都是用当年烧熔的铁器重新铸成的。碑上的铭文描述了火灾是如何开始的,造成了多大的破坏,以及最终是如何被扑灭的。这是对历史的凭吊,也是对世人的警示。

(作者:李亚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