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光明日报》2024年2月19日第1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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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耀春:巴洛克建筑风格的域外传播及其影响

2024-02-27

  巴洛克建筑风格兴起于16世纪晚期的罗马。与注重四平八稳、和谐宁静、装饰朴素的文艺复兴建筑不同,巴洛克建筑强调曲线、流动感,以及内外装饰的华丽。这种华丽主要表现在建筑物的高大、奢华和繁复的立面,内部装饰中大量使用镀金或金色、选用造型奇特的麻花柱,以及用“仰视透视法”绘制的天顶画等。早期的巴洛克建筑以教堂建筑居多,其中最著名的应当是建筑师加科莫•德拉•波尔塔设计的罗马耶稣会母堂(1584年启用)。随着16世纪末17世纪初天主教的振兴,巴洛克建筑开始在信奉天主教的欧洲地区广泛流行。在意大利本土就形成了几个重要的巴洛克建筑中心如威尼斯、那不勒斯、都灵、莱切、巴勒莫等,涌现出一批杰出的巴洛克建筑师,如罗马的贝尔尼尼和博罗米尼、威尼斯的龙盖纳、都灵的瓜里诺•瓜里尼等。在西班牙和葡萄牙,在信奉天主教的德语地区例如德意志南部和奥地利,在东欧的拉丁语文化圈例如波兰、捷克等地,巴洛克建筑风格同样盛行。

  法国也是信奉天主教的国家,但从弗朗索瓦一世时代开始,法国就表现出强烈的宗教自主倾向。17世纪后半期,法国取代西班牙成为欧洲大陆上最强大的国家。法王路易十四修建宏大的新皇宫——凡尔赛宫,从此欧洲大陆各王公贵族纷纷效仿修建奢华的宫殿。严格来说,法国的巴洛克建筑风格与其他天主教国家的巴洛克建筑风格存在较大的差异,它更多保留了古典主义的元素,正因如此,17世纪的法国也被称为法国的“古典时代”。

  在拉丁美洲,巴洛克建筑遍地开花,这些巴洛克建筑具有浓郁的西班牙和葡萄牙的特色。倘若我们对西班牙的孔波斯泰拉的圣地亚哥教堂和墨西哥城的大都会教堂做一个简单的对比,不难发现二者在风格上的相似性。

  新教地区对巴洛克建筑风格的接受程度相对有限。在英国,只有少部分建筑显示出巴洛克建筑风格的特征,例如伦敦的新圣保罗教堂。相比之下,英国人更热爱简朴、含蓄的古典风格。

  早在文艺复兴时期,俄国沙皇宫廷就已经聘请意大利建筑师参与克里姆林宫的修建,不过此时具有意大利特征的建筑数量相对有限。俄国大规模引入拉丁西方的建筑风格是在彼得大帝改革时期。自1703年起,彼得大帝先后聘请一些来自西欧各国的建筑师建造新首都——圣彼得堡,他希望新首都能与其在西欧国家游历时看到的一些首都比肩。意大利建筑师带来了巴洛克建筑风格。需要强调的是,17世纪晚期18世纪早期,沙皇俄国有两种不同的巴洛克风格:一种是在圣彼得堡流行的彼得大帝巴洛克;另一种是纳里什金巴洛克或莫斯科巴洛克。粗略地来说,前者包含更多西欧巴洛克建筑风格的元素,而莫斯科巴洛克则保留了更多拜占庭—东正教的建筑传统。彼得大帝巴洛克的一个典型是彼得宫,它又被称为俄国的凡尔赛宫。

  沙皇俄国的巴洛克建筑的鼎盛时期是女王伊丽莎白(1741-1762年在位)统治时期,因此,这一时期的巴洛克建筑被称为伊丽莎白巴洛克。伊丽莎白是一位狂热的建筑爱好者,正是在其统治时期,罗曼诺夫王朝的巴洛克建筑的集大成作品——冬宫——的最后版本基本定型。引领这一时期俄国巴洛克建筑的是意大利建筑师巴托罗梅奥•拉斯特雷利(1700-1771年),因此,“伊丽莎白巴洛克”又被称为“拉斯特雷利式巴洛克”。

  巴洛克建筑风格的确符合皇室的需要:因为这种建筑风格注重宏大的规模、华丽的装饰,既能营造皇室的威严,又能营造新帝国的强盛气象。除了皇宫建筑,拉斯特雷利还在圣彼得堡修建一些巴洛克风格的宗教建筑,其中最著名的应当是斯莫尔尼大教堂。

  在今天的基辅,拉斯特雷利也留下一些著名的巴洛克建筑,其中包括伊丽莎白下令修建的马林斯基宫。与奢华和气势宏伟的冬宫相比,马林斯基宫在规模上小得多,不过它的装饰显得十分雅致,主色调是白色和蓝色。马林斯基宫自建成之后就一直是举办重大政治活动的场所。几乎在同一时间,拉斯特雷利在基辅修建了圣安德鲁教堂,圣安德鲁教堂采用东正教教堂中比较常见的希腊十字的集中式布局。圣安德鲁教堂中心位置耸立的是一座意大利式的圆形穹顶,不过在穹顶的顶端又有俄式建筑常见的洋葱头尖顶,此外,教堂四角的四座细高的尖塔也带有浓郁的当地建筑特征,由此可见,它是一座混合风格的建筑。

  巴洛克建筑风格在亚洲的传播基本上是沿着大航海时代的商路进行的,先后在印度、菲律宾、日本等地流行。在欧洲巴洛克建筑风格向亚洲传播的过程中,传教士扮演着重要角色。他们在亚洲的一些港口城市建立据点,如印度的果阿、菲律宾的马尼拉、日本的长崎、中国的澳门等。这些港口城市中出现最早的巴洛克建筑,如葡萄牙人在印度果阿修建纯真耶稣教堂以及在中国澳门修建圣保罗教堂。纯真耶稣教堂是典型的葡萄牙式的巴洛克风格,而圣保罗教堂主立面的造型与罗马耶稣会母堂的主立面相似。

  1739年,《贝尔格莱德和尼斯条约》签订之后,奥斯曼帝国与基督教欧洲进入长达30年的和平时期。正是在这一时期,奥斯曼苏丹采取一些改革措施,其中包括学习欧洲的艺术和建筑。伊斯坦布尔出现一种崭新的建筑风格,建筑史家称之为“土耳其巴洛克”或“奥斯曼巴洛克”。早期奥斯曼巴洛克建筑包括一些凉亭、部分室内装饰、圣索菲亚清真寺(在拜占庭时期原本是教堂)的施粥堂的大门等。苏丹在18世纪后半期修建了一些采用欧式巴洛克建筑元素的帝国(或皇室)清真寺,它们是奥斯曼巴洛克的代表,象征奥斯曼帝国重振国运的新气象。不过,最精致的奥斯曼巴洛克建筑当属那些小巧玲珑的喷泉、凉亭,它们的华丽和繁复程度几乎可以与欧洲鼎盛时期的巴洛克风格比肩,但它们并非欧式巴洛克建筑的复制品,而是欧式建筑元素和奥斯曼建筑元素融合的产物。

  总体上看,巴洛克建筑风格主要以教堂建筑和宫殿建筑为主。值得注意的是,巴洛克建筑在其他地区落地生根时,往往吸收当地的建筑元素,表现出文化融合特征。在18世纪中后期,当巴洛克建筑风格在欧洲逐渐消退,并向新古典主义风格过渡的时候,在欧洲之外的世界却依旧流行。例如在这一时期的古巴,修建了一座具有浓郁博罗米尼风格的哈瓦那大教堂;19世纪的奥斯曼帝国则产生了更奢华的新巴洛克建筑。

(作者:刘耀春,系四川大学历史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