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少朋:美国主流社会的“无人荒野”认知及其影响
2024-11-29
内容提要:荒野在美国历史和文化中具有重要意义。在不同历史时期,美国主流社会为荒野赋予了多重内涵。在殖民者眼中,荒野是“野人和野兽”的居所,虽令人恐惧厌恶,但殖民者承认印第安人居住和生存于荒野的权利;浪漫主义者为“印第安人荒野”注入美学和道德涵义的同时,却剥离了荒野与人类生存之间的联系;在荒野画家看来,荒野是美国国家身份的崇高象征,他们无意识地忽视印第安人的存在;内战后的精英们将荒野视作美国个人主义和民主传统的起源地;带有生态科学内涵和环境伦理价值的现代荒野观念,为荒野注入科学内涵、“自然权利”的同时,也把包括印第安人在内的所有人类利用荒野资源的活动都视作了干扰因素。与人类文明及生存相关的要素逐渐稀释直至被完全抽离,“无人荒野”的认知成为美国主流社会荒野思想的核心底色。这对美国荒野保护目标和政策产生了深刻影响,在保留动植物资源方面和荒野景观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制造出人类生存与荒野之间的“悖论”关系。从这个意义上讲,美国主流社会对“无人荒野”的认知带有强烈的种族主义和精英主义色彩。
关键词:美国主流社会 荒野思想 无人荒野 种族主义 精英主义
作为美国历史和文化的一项基本构成,荒野既是真实存在的物理空间,也是一种虚幻的观念建构,承载着众多价值判断上的、象征性的和变化着的属性。美国主流社会对荒野的态度受到历史发展阶段和社会现实境况的制约,经历了从殖民时代的征服与厌恶荒野到19世纪以后欣赏和赞美的转变。主流社会重新“发现”荒野的价值,接纳其存在,赋予其意义。美国主流社会在不同历史时期对荒野内涵的多元阐释和价值赋予,对美国人与荒野的关系以及人与人之关系均产生了实质性的影响。在美国主流荒野思想内涵的历史演变中,浪漫主义、民族主义和生态科学是阐释美国荒野思想的三种主要维度。这三种维度所阐释出的思想内涵不仅切合了美国主流荒野思想形成的时代背景,也为认识和思考美国荒野提供了主要路径,甚至在一定程度上成为解释和感知美国荒野价值的主导范式。以上三种有关荒野内涵的阐释指向了荒野的“无人”属性,最终塑造了一种“无人荒野”认知。它所释放的内涵带有强烈的种族主义和精英主义色彩。
按照通常的理解,“荒野”意味着“无人”,或者说荒野就是无人之地。但是,美国的“荒野”中却生存着数百万印第安人,存在着印第安文明。这正是美国“荒野”内涵的复杂性,以及“无人荒野”的悖论之处。其实,文化视角的不同造成了人们对“荒野”与“文明”内涵理解的差异。对白人来说,北美大陆有着大片“荒野”,是没有人类定居和人类文明的野生地带;而在印第安人看来,这里并非“荒野”,其中有人生活,也生长着印第安文明。美国主流社会所意指的“无人荒野”含义,以特殊价值取向和利益诉求为基础,有着明显的想象意味。所谓“无人荒野”,实质并非强调是否允许人类进入或出现在荒野,而是对人类为生存目的利用荒野资源的排斥,是对存在于其中的人类文明的否定,它着眼于“封锁”荒野,目的是将荒野变为人类追求情感美学、娱乐休闲和科学研究之地。
自美国荒野史学者罗德里克•纳什(RoderickNash)的《荒野与美国思想》出版以来,美国荒野及“荒野”概念的内涵一直是学界关注和讨论的热点。纳什通过系统阐释荒野内涵进而建构起一个较完备的美国荒野思想解释框架,而几十年后的威廉•克罗农(William Cronon)等人则对美国“荒野”概念进行解构。虽然相关研究对美国人荒野态度的转变、荒野概念及其内涵等均有所触及,但并未过多探讨美国主流荒野思想内涵的本质特征——“无人”属性及形成过程。而正是这一特征导致美国主流社会的荒野思想成为一种带有偏见的“无人荒野”认知。此外,学界目前有关美国荒野思想内涵及其演化过程的阐释仍然存在可以继续深化的空间。例如,生态学的发展为美国荒野注入了新的科学价值,这在丰富美国主流荒野思想内涵的同时进一步固化了其“无人”的特征。鉴于此,本文在借鉴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通过耙梳美国主流荒野思想内涵的演进脉络,分析其核心特质“无人荒野”认知的形成及其历史影响,揭示这种认知背后所掩藏的种族主义和精英主义韵味。
一、蛮荒恐怖、浪漫主义与“印第安人荒野”
在早期踏足北美的殖民者看来,北美大陆就是一片广袤的荒野,无边无际的森林里藏匿着野兽、野人和其他奇怪的生物。殖民者们最初之所以恐惧北美荒野,部分源于“旧大陆荒野观念”中的野人和怪兽想象:这里生活着长相诡异的半人半兽,力大无比又凶猛异常,且常常出没于阴森、冰冷的沼泽或森林。正是这类欧洲民间传说或想象中的生物及其栖息地的地理外貌,共同营造了殖民者头脑中荒野的神秘、危险和恐怖形象。虽然欧洲荒野观念中的野人形象是一种假想,但美洲荒野中的“野人”──印第安人却真实存在。游荡在北美荒野中的印第安人无疑加重了美国荒野的危险、恐怖色彩,所以,殖民者们不可避免地把美国荒野与印第安人作为一个整体去感知,并且将白人未定居的广阔区域称为“印第安人荒野”(Indian Wilderness)。当然,这个称谓并非意味着殖民者认可印第安人对荒野的所有权,而只是表达印第安人“占有”“控制”荒野的现实状况,实际上也默认了印第安人生存于荒野中的“权利”。
初来北美大陆的移民和传教士对美国荒野的认知都囊括了印第安人的要素。以野蛮人形象出现在这些人观念中的印第安人,与森林、野兽等蛮荒元素一起构成了早期美国荒野的完整图景。1609年,弗吉尼亚公司就在鼓动开发弗吉尼亚殖民地的宣传小册子里写道,弗吉尼亚“居住着野蛮人,他们成群结队的生活出没,就像森林里的鹿群一样:他们没有法律,只有自然的本能”。1620年来到北美大陆的清教徒、之后担任普利茅斯殖民地总督的威廉•布拉德福德认为,他们“所能看到的只是一个可怕而荒凉的荒野,到处是野兽和野人”。1630年出任马萨诸塞湾殖民地总督的约翰•温斯罗普(John Winthrop)也曾在日志中记述道:“纳拉甘西特湾(the Bay of Naragansett)以西的地区是数英里的广阔荒野……到处都是印第安人。”当时的拓殖者普遍将印第安人描绘成在荒野森林里游荡的“野人”,这类早期有关印第安人的贬抑性描述也证实了印第安人与荒野作为一个整体牢牢占据他们对荒野的印象。野蛮的“野人”、恐怖的野兽和茂密的森林作为荒野的必备元素深深印刻在拓殖者的脑海中。
同样,早期的传教士们也将北美荒野比喻成“魔鬼的巢穴”、撒旦的基地,是“充满魔鬼诱惑”的地方,在那里“人变作野兽”供撒旦役使,印第安人便是魔鬼的帮凶。1662年,新英格兰地区的诗人、牧师迈克尔•威格尔斯沃思称这里的森林是“凄凉而咆哮的荒野,杳无人迹,只有地狱的恶魔和野人,为魔鬼所崇拜”。需要指出的是,最初的殖民者们将印第安人比作“动物”“野兽”,并不意味着他们真认为印第安人就是动物,而只是将其看成一群未开化的原始人或野蛮人,本质在于强调土著人与荒野共有的“野性”特征。可以说,在殖民地时期,北美大陆拓荒者观念中的荒野之所以蛮荒恐怖,是需要被征服和拯救的地域,是因为印第安人和野兽出没其间;而印第安人之所以是野蛮的,也正因为他们居住在荒野森林之中。
18世纪末至19世纪上半叶,浪漫主义、超验主义思潮开始出现。荒野因其所具有的野性、壮美、宏伟等特征而被大加赞赏,浪漫主义者以一种超验的态度将荒野视作某种崇高而神圣的道德和精神象征,视作上帝最有可能显现的场域。跻身浪漫主义者思想中的荒野成了质疑过度文明化社会的圣洁之物,荒野开始赢得赞誉、收获价值,具有积极意义。荒野慢慢褪去原有的恐怖色彩,它所蕴含的情感和美学价值逐步显现。
印第安人同样是浪漫主义者荒野思想中的重要元素。印第安人常常以与荒野和谐相处的“高贵的野蛮人”形象出现在这类人的叙述中,因其原始、纯真、自然的品质而被赞美,用以对抗文明社会的喧嚣和白人社会道德的腐化堕落,并被赞誉为“生命里的生命”。浪漫主义画家乔治•凯特琳倡议设立国家公园,以保留印第安人和野牛等动物的野性和原始自然之美。亨利•梭罗也曾萌生同时保存荒野和印第安人的设想,“为什么我们不能有我们自己国家的保护区,在这些保护区里……熊、美洲狮,甚至一些猎人族的人仍然可能存在,而不是因过度文明开化而消失。”作家华盛顿•欧文也借小说的主人公之口提及“须保存一片不可开垦的荒野,使之分离于文明的居所,为印第安人提供最后的庇护”。其实,浪漫主义者只是根据自己的哲学意图浪漫化了这些“高贵的野蛮人”。一方面,他们把印第安人塑造成未被白人文明玷污的“大自然之纯洁后裔”,其原始纯真的自然品质令浪漫主义者神往。另一方面,浪漫主义者也弱化了印第安人对荒野环境的影响,在浪漫主义者的叙述中,这些游荡在荒野中的印第安人只是轻轻穿过未被触动的荒野,小心地避免改变荒野的原始自然状态。
除了借用印第安人的“野性”“原始”等价值外,浪漫主义者们其实并不赞赏印第安人的其他品质。当他们从东部精英的视角审视这些土著时,更是对其原始落后的生活方式嗤之以鼻,印第安人与荒野之间浪漫、和谐的共生关系也被断然割裂,成了荒野的破坏者。1846年梭罗在评价缅因森林里遇到的土著人时称:“这些印第安人……看起来就像在城市街头遇到的那些捡破烂的阴险懒惰的人一样。实际上,在堕落的野蛮人与大城市里最底层阶级的人之间,有着惊人的相似性。他们都不是自然之子,在退化过程中种族的区别也会很快消失。”梭罗雇佣印第安人作为向导深入荒野去体验自然之美,同时感慨“来这里的白人和印第安人主要是来打猎的,目的就是尽可能多地杀死麋鹿和其他动物……印第安人和白人猎人对大自然的利用是多么粗野,多么不完美!难怪他们的种族这么快就灭绝了……我们的生活应该过得像摘花一样温文尔雅。”同样,浪漫主义历史学家弗朗西斯•帕克曼在描写1846年俄勒冈历险的书中,也着重刻画了印第安人生活方式的野蛮和落后,预言他们终将同荒野一道走向消亡。他写道:“他们完全是未开化的野蛮人。他们的习俗和观念并未因与文明接触而有丝毫改变。”他预言:“印第安人很快就会被威士忌所折服,被军事哨所吓倒;因此,在几年之内,旅行者可以在相当安全的情况下通过他们的国家。它的危险和魅力也将一同消失”;“他们将在一个世纪的时间里被移民及其后代从地球表面上抹去”。帕克曼为人们塑造了一个“人和野兽的混合体”的西部荒野,他无疑热爱荒野,但他是站在所谓“有教养”的东部人的视角居高临下地审视荒野和印第安人。事实上,帕克曼的西部旅行经历和对荒野的细致体察离不开他殷实家境的支撑。所以,美国西部史学者亨利•史密斯才用略带揶揄的口吻评价道,这样“一个有闲阶级的年轻绅士,比任何人都更有余暇沉浸在19世纪早期从拜伦那里继承下来的对野性和野蛮的略显颓废的崇拜中”。
美国的作家、画家、度假者们是最早欣赏荒野的群体。他们观察、思考荒野时的物质基础和环境已与拓荒者大为不同,就像曾经赞美北美荒野的欧洲上流社会人士那样,他们多数居住在舒适富足的城市之中。而且,他们“很熟悉那些有关野生自然的美学与文学传统”;形成这种欣赏“荒野态度的另一个因素,在于他并不是以一个拓荒者的身份”,而是从一个种植园主、富商、文化名流的角度来审视荒野。印第安人只是浪漫主义者赞美原始荒野美景的附属品与象征物,他们带有“原始”色彩的“野性”特征被从日常的荒野生活实际中抽离出来,用以提升荒野的原始自然之美,进而满足浪漫主义者所寻求的超验的精神体验。印第安人的价值只是用于体现美国荒野的纯然特征。在浪漫主义者看来,印第安人可与荒野一同被保留,但前提是他们不能干扰荒野的原始自然状态。并且,这种“高贵的野蛮人”的神话将印第安人看成落后种族,并歧视印第安文明。它把印第安人视作荒野本身,二者浑然一体,而不是同美国白人一样生活于文明中的人类。
正如在不同历史阶段人们对荒野内涵的理解有所差异一样,不同种族和文化的人对荒野的认知也存在差别,生活在荒野中的印第安人并不认同其周围的自然为“荒野”。就像“立熊”酋长(Luther Standing Bear)1933年的一段经典阐述所表露的那样,“我们并不认为广袤的平原,美丽起伏的山峦和蜿蜒曲折的溪流是‘野的’。只有对白人来说,大自然是一片‘荒野’,遍布‘野兽’和‘野人’。对我们而言,它是驯服的……直到白人闯入,野蛮而不公正地对待我们,我们所钟爱的家园才变成‘蛮荒’之地。当林中大量动物开始逃离,对我们来说‘蛮荒西部’才真正开始。”而事实上,在北美大陆生活了数万年之久的印第安人早已极大地改变了荒野环境,生态学意义上的美国原始荒野是不存在的。有研究指出,美洲“被发现”时到处是印第安人创造的景观,当时森林的成分已经被改变,草地已被开垦,许多野生动物被灭绝,一些地方水土流失严重,土方工程、道路、田野和定居点随处可见,只是因为白人的到来和疾病的侵袭导致印第安人口锐减,北美许多地区的生态才再度恢复。“尽管看起来有些矛盾,但1850年‘原始森林’的数量无疑要比1650年多得多。”因此,白人视为“荒野”的地区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印第安人塑造的社会文化景观。
总之,北美殖民者眼中的“印第安人荒野”象征着蛮荒恐怖之地,是需要用白人文明进行征服和教化的地区。大体而言,他们既厌恶荒野,又恐惧印第安人,但默认印第安人对荒野的占有权、使用权。而浪漫主义者眼中的荒野已不再是物质性的生存资料,而象征着一种超验的精神状态。当他们“用诗人之眼梦幻般的凝视”荒野时,就用一种空灵而超脱的话语为“印第安人荒野”注入了更多美学和道德涵义,精神享受和净化心灵成为荒野存在的价值基础。虽然可以同时保留荒野与印第安人,但印第安人的生存方式不能对原始自然产生干扰。也即是说,浪漫主义者以一种超验的态度,剥离了荒野与人类生存之间的联系,并且刻意贬低了诸如印第安人、白人定居者出于生存的需要对荒野资源的利用。作为美国荒野保护运动的重要哲学基础之一,富含浪漫主义色彩和内涵的荒野思想并未把真正以土地为生的人纳入价值考量的视野。
二、民族主义、边疆体验与原始荒野理想
19世纪美国政治和思想环境的变化为孕育新的荒野价值提供了契机。美国自身政治经济实力的增长必然寻求挣脱欧洲历史文化的羁绊,强化具有美国特色的思想和文化意涵,进而构筑民族认同的根基。这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历史发展阶段的规律性结果。在强调“普世自由主义”的政治价值观之外,美国人发现“荒野在旧大陆是没有副本的”,这种天赐的资源和象征意义极为符合美国人所追求的独一无二和例外的社会心理,也是能够增强自信、巩固民族凝聚力的宝贵财富。民族主义的价值理念就被适时嵌入美国荒野思想的内涵中。荒野的民族主义内涵及其解释落脚在荒野的原始、纯粹、独特、宏伟、崇高等理念上,释放出独具美国特色的历史文化价值。如此,印第安人等人类存在的元素势必被清空,以确保荒野所呈现的形象与实际状态相一致。
在以荒野来呈现民族主义理念和热情的群体中,兴起于19世纪20年代被誉为美国民族画派的哈德逊河画派(Hudson River School)的画家十分引人瞩目。哈德逊河画派专注于一种同时具有强烈民族主义和道德色彩的景观观念,把荒野作为表达思想的载体,用他们的绘画技艺印刻上特定的意识形态观念,使他们有关荒野主题的画作鲜明地展现了当时的民族主义理念和价值。美国艺术史学者芭芭拉•诺瓦克在评价美国荒野、风景画家与民族认同的关系时谈道,“荒野的历史对于建立美国人的身份认同感至关重要”,“艺术家可以更接近难以捉摸的创造之谜……找到证实美国天赐命运的解决办法”,并且,“没有什么比风景画更能体现这种认同感”。可以说,他们的画作迎合了那个时代的美国白人精英阶层寻求带有独特精神的国家理想偏好。在19世纪的美国,多数人较少有机会去西部旅行,这些画家的作品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人们“进入荒野环境的通道和视觉符号”,为民众营造了一个共同的荒野想象空间。
托马斯•科尔是哈德逊河画派的早期画家。有印第安人出没的荒野曾是他许多作品的主题,正是由于原住民的存在才使这些荒野景观画更具野性,才体现出美国荒野的独特之处。在科尔看来,美国的荒野始终处于纯真状态,“是上帝的纯洁创造”。这些画作中的印第安人仅仅作为荒野的一种功能和点缀,象征着这片土地未被探索的古老状态。有印第安人出没的荒野意象依旧印刻在美国主流社会的荒野观念中,有印第安人存在的荒野形象在美国白人精英群体意识中尚存一席之地。相比于科尔聚焦野性与文明的融合之美,第二代风景画家的代表人物托马斯•莫兰(Thomas Moran)更关注荒野本身的宏伟与壮丽,宏大空旷的原始荒野风景成了其画作中的主角,包括印第安人在内的人类元素呈现逐渐淡化、退出的趋势。1871年,莫兰曾跟随海登科考队去黄石地区探险,并创作了多幅有关黄石的画作。之后美国国会拨款1万美元购得莫兰多幅西部风景画,并将其中一幅关于黄石瀑布和大峡谷的油画悬挂于国会大厅。可见,作为国家形象代表的荒野得到了官方认可。荒野所体现的政治和文化意义不言而喻。不过,美国风景画的荒野主题切断了欧洲风景画作中经常嵌入的象征着人类存在符号的传统,否认了人类的存在,通过将荒野审美化或崇高化而“清空荒野”,从而构建出一个“无主之地”的荒野幻象。于是,美国荒野就以一幅宛如上帝初创时的完满景象进入普通民众的视野。至此,美国主流荒野思想中的印第安人元素渐行渐远,印第安人与荒野的共生形象愈加淡化,不过此时从荒野想象中抽离印第安人和人类文明元素还只是一种集体无意识的行为。
美国内战之后,这种无意识的抽离变成有目的地异化、有企图地排除和有计划地驱逐。分裂而又重新统一的美国需要用一种独具特色的文化资源和身份符号来增强国家的凝聚力、显示其伟大而独立的国族身份,“美国景观中最具特色的荒野”就成了最佳选项。当大西洋沿岸已被欧洲气息过度侵扰,西部内陆荒野就化身为挽救并彰显美国气质的救命稻草。亨利•史密斯在谈到美国西部的象征意义时指出:“在这里,自然比文明更为显赫,而封建主义从未立过脚。显然,这儿将会产生真正的未来美国社会。”在白人精英们寻求何以使美国变得伟大的时刻,蕴含着壮丽与宏伟气息的西部荒野提供了这种可能。于是,从尼亚加拉瀑布、巨杉树和约塞米蒂峡谷中,美国人看到了自己的国家不仅极富发展的潜力,而且仍旧“精神矍铄”,这些活生生的古代遗迹甚至能与斯芬克斯像和金字塔相媲美,那些受过教育的美国人开始对自己国家的自然和文化资源有了自信。乍看下虽然矛盾,但正是因为“无人荒野”对历史的消除,恰巧使历史短暂的美国与荒野共有了某种象征意义上的契合性,被欧洲人嘲讽没有历史积淀的美国文化得以借荒野之名而自立。《斯普林菲尔德共和报》(Springfield Republican)的出版商兼编辑塞缪尔•鲍尔斯声称,与约塞米蒂的天然教堂相比,“科隆和米兰的教堂不过是婴儿房”,约塞米蒂的“明智出让”应该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当然,这类热情洋溢的赞美不乏为吸引民众关注荒野而有夸大其词的嫌疑,却较为真实地反映了精英群体对荒野的痴迷程度。事实上,在约塞米蒂(Yosemite)峡谷被设立为州立公园之前,印第安人已在此居住了数个世纪,
甚至“约塞米蒂”一词也取自这一区域土著部落的名字。在约塞米蒂设立公园的目的之一,是保护其“开阔的、公园般的外貌”,不过颇为讽刺的是,早期白人荒野爱好者们发现并极为赞赏的约塞米蒂峡谷的开阔美景,正是印第安人定期用火焚烧森林的行为所塑造的。1929年,面对约塞米蒂公园内没有印第安人放牧和焚烧而过度生长的植被,一位曾居住于此的印第安人老妇称之为环境的“恶化”,“太脏了,灌木丛太浓密了”。
借助于书籍、画作、照片等印刷媒介的再现,辅以民族主义的情绪为美国荒野注入新的意涵,美国荒野景观的吸引力大增。荒野化作城市精英想象和确认国家形象、阶层身份和地位的场域。内战之后的几十年间,富裕阶层热情高涨地寻求荒野体验,荒野的价值也以某种财富和金钱的形式体现出来,荒野及其风景成了被消费的对象。越来越多富裕的东部市民狂热地寻求荒野体验:在纽约阿迪朗达克和其他地方购置大量私人庄园,在大平原上建造供骑骋的广袤牧场,在落基山导游的陪同下进行大型动物狩猎之旅,住奢华的度假旅馆,而铁路可以将他们运送到任何有壮美景观之地。美国环境史学者克罗农称:“这类荒野体验经常被认为是一种拥有‘阶级特权’的人最能享受的娱乐形式,这种阶级的特权使他们有时间和资源离开工作并摆脱一切去体验荒野。”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奥姆斯泰德(Frederick Law Olmsted)设计纽约中央公园的出发点之一,就是为那些无力负担去偏远山区度假费用的穷人提供容易进入的野外休闲场所。可以说,东部的富裕阶层是当时荒野保护的最主要和最有力的支持者,他们拥有空闲时间、精力和财力支撑他们进行长时间的荒野露营、野外度假、运动狩猎等带有“明显有闲与明显消费”的荒野体验活动。此时,荒野曾带给拓荒先辈们的艰苦感和挫败感已然消失,富裕阶层眼中的荒野并非他们赖以生存的家园,而仅仅是被赋予各种价值意涵的娱乐消遣场所。所以,在如此神圣的荒野地中,野蛮落后的印第安人越发显得违和和突兀,既威胁着游客的生命安全,又影响了他们的精神寄托和观光体验。
另外,19世纪末美国西部边疆正在消逝的担忧继续强化着人们对荒野的珍视,使他们开始加速评估和解释荒野之于美国历史和社会的价值。美国边疆理论的创始人弗雷德里克•J.特纳认为,“对土地的需求和对荒野自由的热爱推动边疆不断前进”,而“边疆的推进意味着逐渐摆脱欧洲的影响,意味着美国独特性的稳步发展”,美国人的“最根本的特质、制度、甚至理念都是由荒野与他们自己之间的这种互动形成的”。特纳揭示了荒野对美国社会的深远影响,并为审视西部荒野提供了又一独创视角。即,荒野是美国民族性格和民主传统的起源地,与荒野的斗争经历形塑了这种性格和传统的最本质特征——个人主义、创造性和自信心。原本较模糊的原始荒野与文化西部间的界线终于完全消失,既然原始荒野对民族特质的形成如此重要,保护原始荒野也就意味着是在保护美国民族历史和文化残存的遗产。就连特纳也曾不无遗憾地感慨道,“对荒野的粗暴征服完成了”,“科学耕作和保护自然资源的呼唤取代了迅速征服荒野的呼声”。对逝去的西部边疆的哀叹化作了歌颂原始荒野的赞歌,美国的精英们一厢情愿地相信,倘若荒野被保存的话,仍可再次体验拓殖先辈们的边疆经历。所以,罗德里克•纳什才评价说:“荒野的保留将通过提供一个永久的边疆和使美国人保持与原始状态的接触来达到这个目的。”不过,美国主流社会希望保留的荒野是拓荒者在曾经的边疆上遇到的景象——原始自然状态的荒野。尼亚加拉大瀑布曾经是美国国家骄傲和东部著名旅游景点,此时已因过度商业化地修建旅游休闲设施而变成了“民族尴尬”。拯救大瀑布虽为时已晚,但“如果这个国家及时采取行动,西部却提供了一个补偿尼亚加拉的机会”,就是在保护西部荒野的同时也要保留它的原始状态。
三、生态科学、土地伦理与现代荒野观念
进入20世纪,荒野的价值获得了生态科学的强力支撑。随着人们对生态学知识的广泛接受,生态学以生态系统的形式对荒野的解释被公认为是一种科学地认识荒野的方式。生态学作为一门“颠覆性的学科”,为人们珍视美国荒野提供了美学和情感需求层面之外的另一重要来源——科学的依据。带有科学的理性、客观和中立属性的生态学成为维护“无人荒野”价值的又一强大武器,同时这种科学依据也为保护荒野的思想树立了公正的权威性。其结果是,这种关于荒野的科学主义解释也将与“人”“生存”和“文明”有关的元素抽离得更彻底、更有力,使捍卫荒野的理据带有了更多理性和中立的意味,更固化了主流社会对荒野的想象。
早在1864年,美国博物学家乔治•马什(George Perkins Marsh)就出版了被誉为“资源保护主义起源”的《人与自然》一书。马什在书中以一种科学的方式和论据证明了人类活动对动物、森林、水等自然物的严重破坏,使该书显得极富生态学洞见。只是,马什透过“科学之眼”观看到的自然与人类之间呈现一种尖锐对立关系。在他看来,自然界是完全脱离人类文明的存在,自然本身有着完美的秩序,人类之于自然只具有一种破坏性的作用。正如他在书中对人类与自然界之关系做出的极具“对立”意味的描述:“在所有的有机生物中,只有人类可被视为一种毁灭性的力量……虽然他生活在物质的自然界中,但人类并不是自然的同类。”而且,《人与自然》付梓前的书名是《人类:自然和谐的破坏者》,因为马什相信该书首要目的是反对“人是‘自然的一部分’或人类的行为受到自然控制”的观点。美国当代生态学家丹尼尔•博特金评价说,马什的观点“在生态学教科书和环境文献中占据着支配地位。也许更重要的是,这种关于自然的观念构成了20世纪关于人类和生态系统关系的科学理论的基础”。它也是“20世纪六七十年代关于资源保护、环境和自然神话的必要组成部分”。沃斯特也指出,20世纪70年代之前,“平衡的观点主导了生态学领域的大部分理论和实证工作”,人们致力于确保自然处于不受干扰的状态。
生态科学在美国的发展为研究和解释美国荒野提供了更为系统的科学论据。美国环境史学者卡洛琳•麦茜特把生态学在美国的发展划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19世纪90年代的“人类生态学”阶段,主要“研究人类周围环境对人类生活产生的影响”。进入20世纪,生态学在美国逐步发展到“科学生态学”阶段,科学生态学倾向于“将人类从自然中分离出来,以便研究人类影响之前的环境”,其所包含的有机体方法将人视为与自然分离的个体,人既能破坏自然界的演替系统,又有科学和伦理的工具来遵循自然规律并恢复生态系统。作为科学生态学的一个重要分支流派,利奥波德的生态学理论和土地伦理观念为荒野所蕴含的科学价值提供了极佳的参照。从20世纪30年代中期开始,利奥波德转向了生态中心主义(Ecocentrism),逐渐形成了共同体的生态理论和土地伦理观念,并于1947年当选为美国生态学会(the Ecological Society of America)主席。其文章和观点“标志着生态学时代的到来”,被视为一种“新环境伦理”的最言简意赅的表达,并且其土地伦理“牢固地与生态学这门学科连结在一起”。
利奥波德认为,“土地是一个共同体的观念,是生态学的基本概念。”他提出“共同体”和“土地伦理”概念,提倡赋予土地以权利,并将生态学中有机整体的理论带入荒野价值中,为荒野地区赋予了科学意义上的价值和“继续存在于一种自然状态的权利”。利奥波德透过生态学“棱镜”折射出荒野的三种功用——休闲、科学和野生动物保护。本意是说,第一,追求荒野中的休闲,是人类以美学形式保留下的与荒野斗争的本能,这种休闲价值的大小依个人的荒野经验程度而变化,越便利其价值感越低;第二,荒野是自我更新能力最强的有机体,一直完美保养着它所拥有的物种,所有荒野区都具有重要的科学研究价值;第三,野生动物需要极广的活动范围,需要一个“广阔的远离道路和家畜的地区”,只有人们难以接近的大面积荒野区才能发挥保护野生动物的功效。他赞美“荒野是人类从中锤炼出那种被称为文明成品的原材料”,并警告说,荒野“是一种只能减少不能增加的资源……要创造新的荒野是不可能的”。在他看来,“很多借以铸造出亚美利加的丰富多彩的荒野已经不复存在了。因而,在任何一个实际运行的计划中,要保留的荒野的单位面积,在规模和程度上都必然会是很大的。”所以,他将荒野定义为:“一片保持自然状态的连绵不绝的土地,对合法的狩猎和垂钓开放,大到足以容纳两个星期的背包旅行,没有道路、人工小径、小屋或其他人类产物。”根据利奥波德的理论,荒野既有科学价值又具文化意义,越接近原始纯粹状态的大面积荒野其休闲价值越高,越有利于保护野生动物,越有科研价值。
利奥波德的环境伦理思想以生态学为基础,将本属于规范人类成员之间关系的伦理向非人类成员的扩展视为“一个生态演变中的过程”,把人类伦理向自然环境中的这种延伸,看成“一种进化中的可能性和生态中的必要性”。所以,他提出要“像山一样思考”,将“完整”“稳定”“美丽”作为评判环境伦理价值的标尺,而不是人类的利益。据此,利奥波德得出“当一个事物有助于保护生物共同体的和谐、稳定和美丽的时候,它就是正确的,当它走向反面时,就是错误的”结论。利奥波德强烈斥责“经济决定主义者”以经济用途“决定所有的土地使用”。他反问道:“人们总是在毁灭他们喜欢的东西”,“拓荒者们也正在毁灭我们的荒野……当地图上没有一个空白点的时候,40种自由有何用途?”
可以看出,利奥波德通过“共同体”的生态学理论构建了一种带有科学价值、伦理色彩和美学意识的荒野思想,这种荒野认知蕴含着强烈的现代生态学意识。这样,科学理论与伦理道德、美学意识的结合就进一步丰富了荒野的意涵、提升了荒野的地位,成为维护原始荒野的有力武器。不过,利奥波德的学说固然摆脱了机械主义的还原论,但这种“完善而客观的关于自然的严守中立”的生态学解释,首要目的是维护大面积荒野的自然整体性和完美生态秩序。在这种荒野认知中,使用荒野资源的人类行为不可避免地处于被谴责的尴尬位置。由此可见,在利奥波德对“生态、美学、伦理三者相互关系的观察和反思”中,并未给处于经济社会底层的弱势群体使用荒野资源的生存实践留下多少科学根据和道德空间。
在利奥波德之后,捍卫荒野的科学论据持续强化,如保护生物多样性的基因库、研究自然状态下动物的特定行为模式、保护不受干扰的生态系统等。带有生态科学内涵和环境伦理价值的现代荒野观念无疑拓宽了人们对荒野环境的知识,加深了对荒野生态价值的认识,也奠定了以科学方式管理荒野的合法性基础,积极意义不容否定。然而,现代荒野观念呈现“给我们的是一个用统计数字和抽象的理论描述”的荒野,荒野成为一种需要用科学的工具方法进行研究的客体,成为一片附属于现代科学和专业人员的领地。当荒野披上生态科学和环境伦理的“外衣”后,对“人”和“文明”元素、“生存”和“劳作”内涵的抽离也就更彻底、更有力,也使捍卫荒野的话语、理念和行动带有了更多理性的、排除价值判断的中立意味,也更固化了主流社会认为荒野应是“无人”之地的观念。甚至使“无人荒野”以及捍卫这种“无人”属性的理据被普遍承认为价值正确,进而带有了类似意识形态性质的强制意味。
在乔治•马什的《人与自然》出版百年后的1964年,美国国会通过了《荒野法案》(The Wilderness Act)。该法案规定:“与那些人类及其工作所掌控的景观相比较,荒野被认为是一片其土地和生命共同体未受到人类束缚的地区。”通过这些限定性语言,该法案便将带有“人类”生存性质的“工作”剔除荒野的价值范畴,“无人荒野”认知被进一步规定成了整个国家的集体认知。
四、“无人荒野”认知的历史影响
作为一种思想力量,荒野应是“无人之地”的认知对美国荒野保护目标和政策产生深刻影响。可以说,从内战后到20世纪六七十年代,创造“无人荒野”一直是美国荒野保护的主要目标,这一目标带来的管理政策必然是排斥和“封锁”。这一认识所形塑的保护理念和实践,有意无意地无视荒野中长期存在的人类生存活动,贬斥印第安人、乡村穷人等群体出于生存需要对荒野资源的使用,漠视这些群体的环境话语和生存权利,通过诉诸暴力或法律的强制手段将这些群体予以排除。另外,这一认知也否认人类狩猎、用火等行为是荒野生物群落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某种意义上,割裂了人类生存与荒野之间的内在关联,异化了人与自然之关系。
出于营造“无人荒野”目标的需要,主流社会对土著民族与荒野关系的态度悄然转变。印第安人与荒野和谐共生的理念被消解,他们不再是与荒野共生的“野人”,而被重新“人化”成为自然的破坏者和美国荒野中的“他者”。这一时期,美国主流社会开始质疑印第安人的生活方式,谴责印第安人过分捕杀野牛、河狸等野生动物,故意纵火焚烧森林,愈发强调甚至夸大土著部落与荒野冲突、对立的形象。在很多白人的观念里,狩猎和捕鱼不是真正的劳动,只是闲暇的活动。《森林与溪流》(Forest and Stream)杂志抨击印第安人是国家公园的严重威胁,不仅杀死大量麋鹿,还放火焚毁了大片森林。黄石国家公园的骑兵队长摩西•哈里森(Moses A. Harris)也抱怨称:“一小群印第安人对猎物造成的破坏,要比所有每年到访一次的绅士猎人们加起来所造成的破坏还要严重。”当“无人荒野”认知发展成美国主流社会的基本共识后,这种认知就不可避免地反映在官方荒野保护的指导思想中,影响到政府的环境政策实践。美国内政部长拉马尔(L. Q. C. Lamar)曾在内政部有关黄石公园的报告中写道:“国会的主导思想是保护那些由森林、间歇泉、山脉以及该地区常见的野生动物构成的荒野,使其尽可能接近自然状态。”这样,在背负着维护民族和国家荣誉,“为了全体人民的永久利益”,保存原始自然和边疆遗产等崇高使命的国家公园和荒野地保护运动中驱逐印第安人,就显得既有必要又合乎逻辑了。
如果说“血泪之路”是因为印第安人阻挡了美国白人农业边疆的推进,那么在保留荒野的时代,印第安人的“迁徙”在一定程度上是由于他们妨碍了白人精英阶层安全舒适地欣赏“原始”荒野景观。约翰•缪尔也曾提及:“在不久之前,这一带还曾是附近所有红种人最好的猎场。”缪尔曾用略带庆祝的语气评论道,西部的“印第安人已经死了”,“再也不用害怕箭头、子弹、剥头皮的刀了;所有荒野已经和平地向人们敞开”。此外,在19世纪美国西部扩张过程中,将荒野想象成“无人之地”的观念也发挥着否定印第安人权利、剥夺印第安人土地和进行殖民征服的理论工具作用。换言之,这种“迁徙”也是印第安人被白人征服、剥夺的延续,在全面同化印第安人的高潮时期,以保护“无人荒野”之名驱逐印第安人与同化、征服印第安人的努力似乎不谋而合。然而,这剥夺了印第安人长期占用的生存资源、颠覆了他们传统的生活方式、动摇了其宗教信仰体系,使他们的家园变成了“公园”,这些消极后果无疑与“无人荒野”观念有着或直接或间接的关联。
除了印第安人,另一个从“荒野”中消失的群体是生活在荒野保护区附近的乡村穷人,他们多以耕种、放牧、伐木或采矿为生,直接依靠荒野资源维持部分或全部生计,公共土地上的动植物资源是他们日常食物和收入的重要来源。即使有些人已深深融入市场经济的浪潮之中,但如果遇到经济衰退或失业,他们所居住地区的田野、森林、湖泊、溪流仍然可以为其提供一张安全网,他们依旧有退回荒野自食其力的机会和能力。而不断收紧的保护政策使以前许多可接受的生活方式变成了犯罪:将狩猎、捕鱼视为偷猎,将进入森林搜寻食物定义为非法侵入,将放火定义为纵火,将伐木定义为偷盗木材。这令他们所习惯的合理使用当地资源的权利受到明显压制,这些群体最终被排除出荒野。比如,1894年在黄石国家公园内猎捕野牛将被处以最高1000美元的罚款和两年的监禁;在明尼苏达州若持有“未加标记的鹿肉”将被罚25美元,用渔网捕鱼也会被罚款10美元,在非狩猎季狩猎将被课以100美元罚款;20世纪初,那些新抵达宾夕法尼亚州的意大利移民每天的收入通常不到2美元,如果他们没有狩猎许可证却携带枪支在该州森林或水域附近活动,将被罚款25美元;1908年《大峡谷森林保护区野生动物保护法》条款中规定,在大峡谷森林保护区内“狩猎、诱捕、杀戮或捕捉野生动物为非法行为”,“应被处以不超过1000美元的罚款,或被处以不超过一年的监禁,或由法院决定同时处以罚款和监禁”,《林业与灌溉》(Forestry and Irrigation)杂志称赞道“对猎物的保护将增加游客的兴趣……野生动物也可以变得更为丰富”。另外,一些自然保护主义者同样把农村人视作荒野的严重威胁,丑化他们的形象及其对于荒野资源的使用。约翰•缪尔曾将伐木工贬斥为“白痴”,谴责乡村穷人是“纯粹的破坏者……伐木人,宰羊人,在最美丽的树林和花园散布着死亡和混乱”,他希望政府能“驱逐并毁灭他们”。
诚然,这些保护政策背后饱含着保护主义者对荒野动物植物资源的同情、对破坏者的愤怒,但同时也忽视了“农村人对维持生活方式和获得体面劳动回报的合理关切”,并隐含着将处于社会经济底层的群体丑化为破坏自然的元凶,淡化对被驱逐和排斥群体补偿责任的意图。而在很大程度上,正是乡村地区自然的产出支撑了东部都市消耗巨大的精致生活,而许多处于社会经济底层的群体仍必须以危害生态的方式来满足其基本生存需求,并且自身也受到双重影响:既受生态退化之苦,也担破坏自然之罪。可以说,保护“无人荒野”的实践在一定程度上是以牺牲环境正义为代价的,它在缓解生态危机的同时也可能在制造另一部分人的生存危机。
结语
当铺开美国主流荒野思想史的画卷时,我们得到的是多面的荒野及其被赋予的多种价值内涵。在殖民者眼中,荒野是“野人和野兽”的居所,虽令人恐惧厌恶,但殖民者承认印第安人居住和生存于荒野的权利;作为精神的保留地,浪漫主义者为“印第安人荒野”注入美学和道德涵义的同时,却剥离了荒野与人类生存之间的联系;在荒野画家看来,荒野是国家身份的崇高象征,而印第安人变作了荒野中的点缀,画家们塑造的荒野意象无意识地忽视了印第安人的存在。内战后的精英们将荒野视作美国个人主义和民主传统的起源地,为寻求原始边疆体验、欣赏原始自然而主动排除印第安人;带有生态科学内涵和环境伦理价值的现代荒野观念,为荒野注入科学内涵、“自然权利”的同时,也把包括印第安人在内的所有人类利用荒野资源的活动都视作干扰因素。细品之下,我们可以瞥见这样一条隐伏的线索:美国主流荒野思想内涵不断丰富的过程也是逐步稀释并抽离“人”“生存”和“文明”要素的过程,直接以荒野资源维持生计的人群悄然消失,荒野被窄化成了非人的和无人生存的原始自然,无人的、原生态的、伊甸园般的“荒野”认知最终变为美国主流荒野思想的核心特质。
就美国主流社会的荒野观念而言,“荒野”一词核心乃“无人”之特质。在美国主流社会的认知中,荒野能够承载多种价值和意义,可以是各类精神寄托、科学研究和娱乐消遣之地,却唯独不是人类生存和劳作的场所,唯独不是人类文明可以扎根之地,而且人为斩断了直接依赖荒野资源维持部分或全部生计的社会经济底层群体与荒野的联系。这一认知是伴随着文明的过度侵袭、荒野资源的逐步稀缺、国家身份意识觉醒、“边疆”消失、生态科学的发展等历史背景而逐渐成形。这种排除了“人”“生存”和“文明”元素的荒野思想,主要由不以荒野为生而置身荒野之外的白人精英阶层所建构。他们根据美国历史和社会现实的境况,再造了一种对“荒野”的认知,以此来映射他们有关文明、国家身份和自然界的思考、理想和价值观念,同时使这一认知获得了宗教、文化、政治、科学和伦理上的合法性。不过,美国白人精英所追求的精神、文化和科学的荒野意境,实际上脱离了生产劳动的现实,且依旧囿于对土著民族根深蒂固的“他者”观念,从而彰显着某种强势的精英主义偏见和种族主义傲慢。这种偏见与傲慢固着于某一特定阶层对人类与荒野关系、荒野本身价值内涵的单方面解释,无视并异化了现实中那些从生存和劳作的角度对荒野的感知,置人类与荒野于悖论之境。
对荒野的想象性建构虽不符合历史实际,不过由于它在美国不同历史时期切合了主流社会的特定价值取向,同时满足了其借荒野之名所欲达成的各种利益诉求,最终定型为美国主流荒野思想内涵的本质特征,也对美国的自然保护政策产生了长久而复杂的影响。在某种意义上,“无人荒野”认知扮演了20世纪80年代以前美国荒野保护运动指导思想的角色,客观上有助于保护一些动植物资源和荒野景观,提升了整个社会的自然保护意识。但不可否认的是,这一认知的终极目标是排除对荒野资源的生存性使用,确保荒野的原生自然状态。这就使一些激进的保留主义者们为强化荒野地区的“无人”特征而采取将荒野“去生存化”的“封锁”举措,同时对印第安人、乡村穷人等弱势群体施以驱逐政策,随之也就创造出了真正的“无人荒野”。这种观念引导下的保护方式也最终发展成为美国官方保护荒野的主导模式。1964年的《荒野法案》只是对这种模式的系统化和合法化,在其变为法律之前就已经应用在美国的荒野保护实践中了。所以,“无人荒野”认知及其所引导的美国荒野保护运动不可避免地带着浓厚的种族主义和精英主义色彩。
(注释略)
(作者:曹少朋,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历史学院博士生)